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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6][17] - 回购价格上限为2.19元/股 相当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46元/股的150% [2][12] - 回购资金总额范围为1亿元至2亿元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股票专项回购贷款 [2][3][16] 回购执行细节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3][13]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66.21万股至9,132.4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0.73%至1.46% [17][18] - 已获得兴业银行兰州分行不超过1.8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 期限不超过3年 [16] 股权结构影响 - 回购完成后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20] - 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仅占公司总资产478.1亿元的0.42% 占净资产82.41亿元的2.43% 占流动资产109.07亿元的1.83% [19] - 回购账户股份将增加4,566.21万股至9,132.42万股 [19] 合规性说明 - 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 特别是公司股票收盘价1.28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8][9][10]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回购事宜 [5][22][23] - 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7261525) [25] 股东及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在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行为 其他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无买卖股份情况 [20] - 相关主体未来3个月、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20] - 回购股份将在完成后的12个月后择机出售 若未按时实施将依法注销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