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限售股份解除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642,149股 占公司总股本8.2681% [2] - 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2] - 涉及股东为东方电气(持股87,167,187股/4.72%)和成都明永投资(持股65,474,962股/3.55%)[5] 股份发行背景 - 公司向东方电气发行87,167,187股 向成都明永发行65,474,962股 发行价14.84元/股 [3] - 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29日上市 限售期12个月 [3] - 2024年6月28日配套融资发行217,599,375股 总股本增至1,846,168,342股 [3] 承诺履行情况 - 股东承诺限售期内不转让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按监管规定执行 [6] - 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 股东承诺暂停转让股份并配合锁定 [7] - 截至公告日股东未违反承诺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 [8] 股本结构变化 - 除2024年配套融资导致股本增加外 未发生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变化 [4] - 本次解禁股份占无限售条件股份的9.0133% [5]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确认解禁数量及上市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8] - 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对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