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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信披不准确!浙江富润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 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富润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富润成立于1994 年5月,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及热电工程的投资开 发,旅游服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等。 公告显示, 2025年1月25日,浙江富润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3.16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3.06亿元。3月19 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更正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06亿元,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2.87亿元,低于3亿元。公司业绩 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陈黎伟、总经理车柯、财务总监汪涛、董事会秘书叶立群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