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公告

合作概况 - 河南恒星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与阳光新能源、巩义市恒阳新能源签订《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涉及光伏电站建设及租金赔偿安排 [3] - 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3] 交易对手方 - 阳光新能源(乙方)注册资本1566.31亿元,为丙方控股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 - 巩义市恒阳新能源(丙方)注册资本100万元,为乙方控股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 合作背景及协议内容 - 原协议(2021年签订)约定丙方租赁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以优惠电价抵租金(20年期限),但因乙方未完成建设导致公司损失 [7] - 乙方需赔偿公司1200万元(不含税),并承担原协议履行期间的租金 [8] - 新EMC协议覆盖康店园区(电价0.43元/kWh含税)和机械园区(0.45元/kWh含税),建成后绿电权益归公司所有 [9] - 乙方需重新投入光伏设备,不得复用旧设备,并限期清理原厂区物资 [10] - 补充协议解除原协议,乙方分两期支付1800万元(含税)租金: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12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600万元 [12] 财务影响 - 该事项预计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3000万元 [14] 其他披露 - 公司2022年与广西交投商贸签订的《钢绞线采购合同》仍在履行中 [15] - 近三个月内公司大股东及高管持股无变动,且无减持计划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