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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 由董事长杨如新主持[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出席 由监事会主席卞勇主持[18] 股份回购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心和价值认可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33] -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 健全长效激励机制[3][33] - 若3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 未使用股份将依法注销[3][33] 回购合规性 - 符合深交所回购股份监管指引规定条件:上市满六个月 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5][38] - 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5][38]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7][44] 回购具体方案 -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8元/股 不高于董事会前30日交易均价的150%[8][35]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8][39]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1,111,111股占总股本0.9259% 按下限测算预计回购555,556股占总股本0.4630%[8][39] 资金与时间安排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10][40]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12][41] - 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或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12][41] 财务影响分析 - 按回购上限2000万元测算 占总资产1.09% 占净资产1.27% 占流动资产1.81%[46] - 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47] - 回购后控股股东不变 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48] 相关方持股情况 - 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决议前6个月内无股份买卖行为[48] - 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48][49] - 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行为[48] 授权与实施程序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具体事宜 包括制定实施方案、调整回购条款等[14][51] - 授权有效期至回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14][52] - 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