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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湖北能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告分析 核心观点 - 公司因3名激励对象(朱承军调离、丁琦华和孟庆田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62,900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0.0071% [1][2][3] - 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2.09元/股(原授予价2.39元/股扣除累计分红0.30元/股),总回购金额为1,032,405.87元 [3] - 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4月2日完成,公司总股本从6,500,915,424股减少至6,500,452,524股 [1][4]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回购事项经2024年7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1][2] - 已履行债权人公告程序(45日内未收到清偿或担保要求),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20003号) [2][4] - 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5] 回购实施细节 - 回购数量:462,9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0.0071%),通过中登公司专用证券账户完成注销 [3][4] - 价格调整依据:因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0.30元/股,回购价从2.39元/股下调至2.09元/股 [3] - 资金构成:授予价+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息,具体利率未披露 [1][3] 股本结构影响 - 注销后总股本减少462,900股,但公告未披露具体有限售/无限售股份变动明细 [4] - 公司需后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4] 其他说明 - 公司强调本次回购不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且未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权益 [5] - 所有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权激励相关法规要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