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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通过,该预案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合法合规合理 [1][3] 审议程序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净利润963,649,307.7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6,364,930.77元,加上上年度转入可分配利润,减去2023年度分红款 [1] - 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1] - 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25,929,165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289,075,207.75元 [1]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计289,075,207.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60% [2]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289,075,207.75|258,308,742.00|258,308,74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440,418,65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11,961,458.77|618,898,033.74|662,253,823.9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897,381,706.6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805,692,691.7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情形 [2] 合规情况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兼顾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