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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福电子: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175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1] -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负有责任,需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及《评价指引》 [1]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 审计结论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 [2] - 审计报告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 [2] 固有局限性说明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完全防止或发现错报,且未来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而降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