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 方案适用于2025年度任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已明确兼职不兼薪人员)[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差旅费及餐费等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1] 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结构 - 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实际岗位领取薪酬[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生产经营突出贡献奖励及专项奖励四部分构成[2] -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责任确定[2] - 绩效薪酬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2] - 突出贡献奖励针对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2] - 专项奖励覆盖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等特殊贡献领域[2] 薪酬方案审议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18日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并提交董事会[2] - 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 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因全体成员回避表决,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方案生效条件 - 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执行[4] - 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