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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 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 蓝天集团持有公司股票306,150,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4%,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220,9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17%,占公司总股本的30.92% [1] - 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持有公司股票46,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46,7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54% [1] - 蓝天集团与李新华合计质押267,720,000股,占两者合计持股总数的75.86%,占公司总股本的37.46% [1][2] 本次质押交易细节 - 蓝天集团将500万股质押给郑州银行花卉市场支行,占其持股1.63%,占公司总股本0.70%,用于为蓝天担保 [1] - 蓝天集团将514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驻马店分行,占其持股1.68%,占公司总股本0.72%,用于为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担保 [1] - 李新华将4,400万股质押给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占其持股94.10%,占公司总股本6.16%,用于为蓝天投资担保 [1] 质押风险及影响评估 - 蓝天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4,638万股(占公司20.48%),对应融资额12.2799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4,920万股(占公司6.88%),对应融资额4.2亿元 [2] - 蓝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股份分红,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2] - 质押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地位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受影响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