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认定为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样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覆盖全部合并财务报表 [3] -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发管理等16项核心业务领域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或利润总额5%,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0.5%-1%或利润总额3%-5% [4]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1%,重要缺陷为利润总额0.5%-1% [4]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内部控制环境无效、高管舞弊、审计监督失效等 [4]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严重违法、声誉危机、核心人才流失等 [6]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重大/重要缺陷 [7] - 公司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内控体系,确保与业务实际匹配 [7] 内部控制执行措施 -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开展专项评价并针对性整改缺陷 [7] - 未来将继续强化内控执行与监督,保障体系长期有效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