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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

股份司法划转背景 - 新华联控股因执行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将其持有的宏达股份175 436 620股(占公司总股本8 63%)作为偿债资源划转给债权人或管理人证券账户 [2] - 其中156 181 254股(7 69%)已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司法扣划 包括40 553 021股(2 00%)直接过户至债权人账户 115 628 233股(5 69%)转入破产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3] - 扣划后新华联控股仍直接持有19 255 366股(0 95%) [3] 最新司法划转进展 - 2025年3月24日北京一中院执行新划转 将破产财产处置账户中的16 877 344股(0 83%)分配至多家债权人 每家受让比例不超过5% [4] - 本次划转后破产财产处置账户持股降至98 750 889股(4 86%) 新华联控股直接持股维持19 255 366股(0 95%)不变 [4][5] 股权结构影响 - 破产财产处置账户与新华联控股合计持股比例从9 58%降至5 81% [5] - 相关方不属于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或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5]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持续披露后续进展 包括《中国证券报》等四大报及上交所网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