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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发行授权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30% [1]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以其管理的多只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2]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按公式调整发行价格 [2] 发行方案细节 -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股票自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下锁定期延长至18个月 [3] - 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需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业务 [3] - 发行后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4] 董事会权限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包括确定具体方案(募集金额、数量、价格、对象等)、选择发行时机、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上市手续 [4] - 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安排,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登记托管,并处理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 若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不利,董事会有权决定延期实施发行方案或按新政策继续推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