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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者: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所有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东莞市漫步者科技办公大厦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12名,代表股份519,45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239% [4]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9名,代表股份461,555,434股,占总股本的51.9122%,网络投票股东703名,代表股份57,895,228股,占总股本的6.5116% [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参会人员资格合法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含5项子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99.1332%至99.947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7][8][9] - 议案2通过率为99.939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8.9085% [7] - 子议案中最高反对率为1.1336%(VENTCHOICE PTY LTD关联交易),最低为0.0535%(Ventmere Limited关联交易) [8][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