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召开,通知于3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部分高管列席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通过议案 - 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票同意并需提交股东大会 [1][2] - 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票同意并需提交股东大会 [1][2]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方案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公司内控体系有效且无重大缺陷 [3] - 通过《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议案》,全票同意并需提交股东大会 [3] - 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确认资金管理合规且披露充分 [3][4] - 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全票同意且披露变更细节 [4] - 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确认编制合规且信息真实准确 [4][5] 需提交股东大会事项 - 《2024年度监事薪酬议案》因涉及利益回避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投项目调整议案》《年度报告》均需股东大会审议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