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了会议届次、时间、方式、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15:00在东莞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卢开平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同步进行 [6] - 召集程序及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验证其合法性 [5][6]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600,100股(占总股本67.6601%),网络投票股东134名代表180,600股(占比0.2803%) [7] - 合计144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43,780,700股(占总股本67.9404%),其中中小股东137名持股3,187,160股(占比4.9459%) [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8][9]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深交所提供 [9] - 最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43,758,200股(占比99.9486%),反对21,600股(0.0493%),弃权900股(0.0021%) [10]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99.2940%,反对与弃权分别占0.6777%和0.0282%,议案获通过且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