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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天振股份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监管违规事件 - 深交所对天振股份下发监管函 因公司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的违规行为 [1]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最高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12个月 [1] - 2025年3月4日公司董事会才补充审议追认超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1] 违规具体细节 - 公司应于2024年12月12日前赎回理财产品或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但未及时赎回且延迟至2025年3月4日才补充审议 [2]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高管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庆华、财务总监吴阿晓、董秘吴迪军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 未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监管要求 -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问题 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2] - 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 - 监管部门要求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