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 新天绿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 确认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宁和祁丽娜 报告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2] 内部控制责任划分 - 公司董事会承担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责任 需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评价指引》要求 [1] - 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聚焦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并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1] 内部控制固有特性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可能无法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 [1] - 内部控制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或执行程度降低而受影响 根据当前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存在风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