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允许在特定情形下暂缓或豁免披露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1][2]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暂缓与豁免披露适用范围 - 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的信息 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时可暂缓披露 [2] - 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或引致不当竞争时可豁免披露 [2] 暂缓与豁免披露条件 - 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3] 审核程序与责任 - 由相关业务部门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审批表 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等材料 [4] -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归档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 - 未通过审核或审批的需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4] 信息披露触发情形 - 暂缓或豁免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 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披露 [5] - 原因消除时需披露暂缓或豁免事由及内部登记审核情况 [5] 责任追究机制 - 对不符合规定的暂缓或豁免处理行为 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