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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 高铁电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且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 [3] - 评价覆盖公司层面控制、业务内部控制和管理内部控制三大领域包括治理结构、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等20项具体事项 [3] - 高风险领域聚焦改革与业务转型风险、债务风险、经营效益风险和合规风险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合并资产总额1%或≥合并营业收入1% 重要缺陷为0.5%≤错报<1% 一般缺陷为错报<0.5% [5]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为0.5%≤损失<1% 一般缺陷为损失<0.5% [5] - 定性标准中重大缺陷包括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或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指补偿性控制未能防止财报错报 [5]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 - 公司通过专项审计提升内控水平 发挥"治已病防未病"的监督作用 [6] 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 -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 [1][6] - 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层面的系统化控制及监督机制 [6]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