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肯特股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3-25 09: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03万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19.4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08,612,900元[1] - 扣除发行费用49,278,409.08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9,334,490.92元[1]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2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募集资金监管安排 - 公司与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与子公司天津氟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2]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四氟膜扩产项目变更为氟膜新材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津南区变更为西青区 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变更为自建厂房[2] - 项目投资金额由6,320万元增加至13,700万元 使用变更后募集资金6,320万元 超募资金717.95万元及自有资金投入[2] - 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调减投资金额 剩余募集资金2,580万元转投氟膜新材建设项目[2] -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总额40,815.50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35,933.45万元[2] 资金使用现状 - 截至2025年2月28日 已使用募集资金182,219,758.83元[3]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0,203,404.20元[3] 协定存款安排 - 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存款利率按银行约定执行[3] - 协定存款不得质押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 -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3] - 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 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协定存款存放议案 认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5] - 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认为履行了必要程序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 -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对事项无异议 认为符合监管规定[6] 预期影响 -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存款收益 提升公司业绩水平[4]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