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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决定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3月18日至6月17日)暂不行使赎回权,若后续再次触发条款将另行审议 [3][8]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豪美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82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亿元,净额8.13亿元 [9] - 债券于2022年3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代码127053,转股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3日 [10][11] -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从初始21.51元/股经分红调整为21.29元/股(2022年5月9日),再下修至17.97元/股(2023年5月15日),最终因半年度分红调整为17.73元/股(2024年9月24日) [12][13]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2月17日至3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即23.05元/股),触发赎回条款 [16] 不提前赎回的原因 - 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利益考虑,公司决定未来三个月内不行使赎回权,后续若再触发将重新审议 [17]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前六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且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17][18] 保荐机构意见 - 光大证券认为该决策程序合规,符合监管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无异议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