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格局 - LYT-100在继发性淋巴水肿领域面临两个候选药物竞争:Celltaxis的acebilustat和研究性研究以及Theralymph的临床前基因疗法[32] - 特发性肺纤维化领域有两种已获批药物:罗氏的pirfenidone和勃林格殷格翰的nintedanib,另有超过8个候选药物处于不同临床阶段,包括3个三期临床试验药物[34] - COVID-19后遗症领域竞争较少,仅有少数研究性研究探索pirfenidone、nintedanib和Treamid用于治疗后急性COVID-19综合征[35] - LYT-200在galectin-9靶点面临一个竞争对手:HiFiBio Therapeutics的HFB-200902,预计2023年进入临床开发[36] - LYT-300在GABAA正向变构调节剂领域有两种已获批药物:Sage Therapeutics的allopregnanolone和Marinus Pharmaceuticals的ganaxolone[39] - 炎症性肠病领域已有多款获批疗法,包括抗TNF药物、抗整合素药物、抗IL-12/IL-23药物和JAK抑制剂[40] - 慢性储袋炎领域无FDA批准疗法,竞争候选药物包括Applied Molecular Transport的AMT-101(二期临床)等[41] - 白细胞介素-22治疗领域无FDA批准疗法,竞争候选药物包括4个处于不同临床阶段的药物[42] - 间质性膀胱炎领域有少数FDA批准药物,包括JnJ的Elmiron等,另有4个候选药物处于二期临床开发[43] - Glyph、Orasome和脑膜淋巴平台暂无直接竞争对手,但exosome递送领域有7家公司开发相关技术[44] FDA药品审批与监管 - FDA必须在收到新药申请(NDA)或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后60天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62] - FDA对标准审评的新分子实体NDA或原始BLA的初始审评目标周期为受理后10个月[62] - FDA对优先审评的新分子实体NDA或原始BLA的初始审评目标周期为受理后6个月[62] - 严重或意外疑似不良事件的IND安全性报告必须在申办方确定后15天内提交给FDA[57] - 意外致命或危及生命的疑似不良反应必须在申办方收到信息后7天内通知FDA[57] - 获得加速批准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批准后的上市后临床试验以确认临床获益[66] - 快速通道、优先审评、加速批准和突破性疗法认定不改变批准标准[68] - 突破性疗法认定享有快速通道认定的所有益处[67] - 药品生产必须符合现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否则可能导致执法行动或批准撤销[71] - 伴随诊断设备需在治疗产品获批前或同时获得FDA批准、授权或许可,绝大多数伴随诊断需通过PMA审批[111] - 组合产品需根据主要作用模式(PMOA)确定主导审评中心,FDA可要求单一或分别提交上市申请[112][113] FDA费用与市场独占期 - 小企业提交的第一个申请可豁免申请费[61] - 被指定为孤儿药的产品无需缴纳用户费,除非该产品还包括非孤儿药适应症[61] - 新化学实体(NCE)可获得5年非专利数据独占期,阻止505(b)(2)新药申请或仿制药申请(ANDA)的提交[76] - 非新化学实体药物若包含新临床研究,可获得3年市场独占期,但不阻止FDA受理505(b)(2)新药申请或ANDA[77] - 孤儿药认定适用于患者人数少于20万人的罕见病,获批后可获得7年市场独占期[81][83] - 儿科研究可获得6个月的市场独占期延长,附加于现有独占期或专利期之上[85] - 专利挑战可触发30个月停止期,ANDA或505(b)(2)申请批准可能延迟[78][79] - 新化学实体药物获批4年后可提交附带专利IV声明的ANDA,此时30个月停止期将延长至原研药获批后7.5年[79] - 专利期最长可延长5年以补偿监管审批耗时,但专利剩余有效期自产品批准日起总计不超过14年[80] - 生物类似药参照产品享有首次许可后4年市场独占期,期间FDA不接受基于该参照产品的生物类似药或可互换产品申请[88] - 生物类似药参照产品享有首次许可后12年市场独占期,期间FDA不批准基于该参照产品的生物类似药或可互换产品申请[88] FDA药品申请途径 - 505(b)(2)新药申请可部分依赖FDA对现有产品的安全有效性结论或已发表文献[75] - 简化新药申请(ANDA)需证明与参照药品生物等效,通常无需提交临床数据[75] FDA医疗器械监管 - 医疗器械根据风险分为三类:Class I(低风险)、Class II(中风险)、Class III(高风险)[91] - 大多数Class III器械需通过PMA审批流程,FDA审批时间通常为1至3年[97] - 510(k)豁免的Class I或Class II器械在美国上市前无需提交上市前通知[101] - 高风险器械的临床研究需获得研究器械豁免批准,提交IDE后有30天等待期方可开始人体试验[104] - PMA申请获批后,对器械、标签或制造流程的修改可能需要提交新的PMA或PMA补充申请[100] - 新型中低风险器械可通过de novo分类途径申请上市,获批后常作为未来510(k)申请的参照器械[96] - 510(k)申请提交后,若资料不全FDA可拒绝受理,申请人有180天补充缺陷[94] - 临床研究需符合GCP规范,并需经机构审查委员会批准[106] - 上市后监管要求包括质量体系规范(QSR)合规、定期FDA检查以及可能的上市后测试或监测措施,违反可能导致产品批准撤销或召回[109] FDA执法措施 - FDA对违规行为可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包括警告信、罚款、禁令、产品扣押、生产暂停或刑事起诉等[110][114] 欧盟药品临床试验与审批 - 欧盟临床试验法规(CTR)引入集中审评流程,过渡期至2025年1月31日,此前可按临床试验指令或CTR提交申请[117][118] - 欧盟集中上市许可(MA)审评最长时限为210天(不含中止期),加速评估可缩短至150天[122] - 欧盟临床试验中非欧盟申办方需指定欧盟法律代表并购买保险,对受试者伤害承担无过错补偿责任[116] 欧盟药品市场独占期 - 在欧盟,创新药物(包括小分子和生物药物)通常获得8年数据独占期和额外2年市场独占期,总计10年;若在10年的前8年内获得新治疗适应症授权,总独占期可延长至最长11年[125] - 欧盟孤儿药市场独占期为10年;若同时遵守儿科研究计划(PIP),可延长2年至12年;若不符合孤儿药标准(如已盈利),可能缩短至6年[128][129] - 欧盟儿科研究计划(PIP)合规后,药品可获得6个月补充保护证书(SPC)延长;孤儿药可获2年市场独占期延长[131] 欧盟医疗器械监管 - 欧盟医疗器械新规(MDR)于2021年5月26日生效,旧指令下合规设备可过渡销售至2025年5月26日[136] - 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新规(IVDR)于2022年5月26日全面实施,高风险设备需额外专家审查[141][143] - 欧盟医疗器械需通过公告机构符合性评估(低风险设备除外),并加贴CE标志方可上市[135] - 欧盟医疗器械新规要求实施唯一设备标识(UDI)系统,以增强设备追溯性[137] 英国脱欧后监管 - 英国脱欧后集中MA不再适用于大不列颠,但MHRA可在2023年1月1日前借鉴欧盟审批快速批准英国MA[124] - 英国脱欧后,MHRA成为独立监管机构;现有欧盟集中审批产品自动转为英国上市许可(仅适用于英国本土)[147] - 英国新药审批引入150天评估和滚动审查程序,优先加速患者受益的新药上市[147] - 北爱尔兰遵循欧盟监管体系,英国本土(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由MHRA独立监管[146] 数据隐私与合规 - 欧盟GDPR违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欧元或公司全球年收入的4%[148] - 英国GDPR违规罚款最高可达1750万英镑或公司全球年收入的4%[148] - 欧盟与英国在过渡期后6个月内可合法传输个人数据但需寻求充分性决定[148] - 公司需投入大量时间、资源和费用以维持GDPR和英国GDPR的合规性[150] - 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可能导致巨额民事和刑事处罚及暂停政府合约[156] - 违反医疗保健法律可能导致被排除在联邦和州医疗保健计划之外[161] - 美国《虚假申报法》允许举报人以政府名义提起诉讼并分享赔偿金[160] -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对违规行为设定了新的潜在严厉法定损害赔偿框架[162] 支付方与报销政策 - 第三方支付方可能通过限制药品目录覆盖来管理成本影响产品销售[163] - CMS对 Medicare 新药的覆盖和报销决定会显著影响私人支付方的政策[163] - 公司产品净价可能因政府医疗计划或私人支付方要求的强制性折扣或回扣而降低[164] - 欧盟成员国可能要求增加对药品的折扣额度,以管理医疗支出[174] 美国医疗保健政策 - 根据《预算控制法》,从2013年4月起,每个财年医疗保险向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支付总额减少2%,此措施将持续至2030年[170] - 根据《美国救援计划法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取消目前设定为药品平均制造商价格100%的法定医疗补助药品回扣上限[170] - 医疗补助药品回扣计划中,品牌药和仿制药的最低回扣被提高[168] - 医疗补助资格标准扩大,允许各州向收入达到或低于联邦贫困水平133%的个人提供医疗补助覆盖[168] - 医疗保险D部分覆盖缺口折扣计划要求制造商在覆盖缺口期内,向符合条件的受益人提供适用品牌药协商价格50%的销售点折扣(根据后续立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增至70%)[174] 公司财务报告与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为具有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的非美国公司,可豁免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一些条款[177] - 公司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英国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184]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其子公司,并包括公司在联营公司和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中的权益[18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理可能发生的或有开发里程碑付款约为1030万美元[191]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87,841,508股[207] -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股东Invesco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持股比例为22.5%,持有64,796,214股[209][210] -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股东Baillie Gifford & Co持股比例为10.8%,持有29,594,224股[209][210] -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股东Lansdowne Partners Limited持股比例为8.7%,持有24,918,760股[209][210] -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股东M&G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持股比例为4.2%,持有12,102,590股[209][211] -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股东Miller Value Partners持股比例为3.7%,持有10,538,400股[209][211] -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股东Recordati S.p.A.持股比例为3.3%,持有9,544,140股[209][211]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执行董事Daphne Zohar持股比例为4.3%,持有12,197,307股[209][212] - 从2020年到2021年,Invesco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持股比例从23.7%下降至22.5%[216] 欧盟医疗行业合规 - 欧盟成员国需公开向医师支付的款项,违规可能面临声誉损害、罚款或监禁[121] - 欧盟禁止向医师提供不当利益诱导药品使用,礼品需与医疗实践相关且价值低廉[120]
Puretech Health(PRTC) - 2021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