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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科技(301279) - 2021 Q4 - 年度财报
金道科技金道科技(SZ:301279)2022-04-28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6.3977亿元,同比增长20.7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55.2万元,同比增长11.64%[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82.3万元,同比下降49.3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17%,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6元/股,同比增长11.5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163亿元,同比增长17.60%[22] - 资产总额为9.9015亿元,同比增长24.51%[22]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45.2万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672.9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529.5万元[27]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达1.8529亿元,为单季最高[24] - 2021年营业收入总额为6.397亿元,同比增长20.78%[57] 成本和费用 - 叉车变速装置直接材料成本为3.544亿元,同比增长27.78%[62] - 叉车变速装置加工费用为2750.07万元,同比增长63.82%[62] - 研发费用为2556.73万元,同比增长31.53%[68] - 销售费用为408.37万元,同比下降40.92%[68] - 研发投入金额为2556.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00%[72] 各业务线表现 - 叉车变速装置收入为6.079亿元,占总收入95.02%,同比增长21.47%[57] - 工程机械变速箱收入为299.88万元,同比增长58.63%[57] - 公司电动叉车变速箱2021年销量为8.61万台[43] - 主要增长动力来自液力传动变速箱、电动叉车变速箱、桥箱一体产品[49]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机械传动变速箱、液力传动变速箱、电动叉车变速箱、桥箱一体和主减速器[44] - 公司产品覆盖液力传动/机械/电瓶叉车变速箱三大系列[35] - 公司产品涵盖机械传动、液力传动、电力传动的全技术路径[40] 各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为1105.15万元,同比增长138.92%[57] 研发与技术创新 - 研发人员数量为69人,较上年增加6.15%[72] - 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为24人,较上年增加21.05%[72] - 30岁以下研发人员数量为16人,较上年增加45.45%[72] -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授权专利102项[35] - 公司共有专利权102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外观专利17项[40] - 已授权专利102项(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61项,外观专利17项)[52] - 2021年通过自主研发获得15项专利授权,含14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外观专利[96] - 2021年成功开发并小批量试制多个新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96] - SCQ35/50湿式制动桥项目处于小批量产阶段,目标进军高端叉车驱动桥市场[70] - YQXD30V液力传动变速箱项目已实现批量生产,旨在提升产品竞争力[70] - JHTF35A液力传动变速箱项目处于小批量产阶段,目标进军高端叉车变速箱市场[70] - YQXF35A变速箱项目已实现批量生产,配套高端叉车变速箱[71] - JETS24A变速箱(驱动系统)项目处于小批量产阶段,目标拓展仓储叉车市场[71] - JEAW35A湿式制动桥箱一体驱动桥项目处于整车验证阶段,目标进军电驱动桥产品市场[71] - 引进德国自动数控加工中心提升齿轮精度和硬度[47] - 公司齿轮工艺设计、生产管理、品质管理达行业领先水平[47] - 核心工序自主完成有效降低生产成本[48] 市场与行业趋势 - 2020年中国叉车销量达80.02万台,近十年复合增长率13.16%[32] - 2021年中国叉车销量突破百万台达109.94万台[32] - 2021年全球叉车销售量创纪录达234.06万辆,同比增长42.93%[32] - 中国2021年电动叉车销量为65.8万台,占叉车总销量比例近60%[43] - 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新能源叉车销量占叉车总销量比例超过60%[42] - 物流业政策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带动叉车需求[33] - 新能源政策推动需求(欧洲2030气候目标、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49] - 高端自动变速箱需求成趋势,支持整机厂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50] - 叉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显著,无明显周期性[34] - 国内叉车市场安徽合力与杭叉集团合计份额超50%[48] - 国内叉车市场前十名企业合计市场占有率超过77%[92] - 国务院要求2020年实现40%核心基础零部件自主保障[33][36] - 工信部将锂电池/燃料电池驱动叉车列入"十三五"重点创新产品[33][36] 客户与销售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84.9%[4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84.90%,其中杭叉集团销售额占比66.10%[65] - 对第一大客户杭叉集团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6.10%[92] - 公司为杭叉集团部分新能源车型配套的高压锂电叉车变速箱已小批量产[44] - 与丰田、三菱重工、斗山等国际企业展开合作,但受疫情影响部分合作计划延期[94] 生产与产能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45] - 产能不足制约发展,需快速扩大生产规模[48] -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新建年产8万套新能源电动叉车驱动单元生产线[43] - 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基建完成,设备安装中,预计2022年Q2-Q3部分投产[94] - 公司当前主要生产场所面临搬迁风险,所在地块规划已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94] 资产与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9.33%至5382.32万元,主要因支付职工工资提高及采购材料金额上升[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扩大31.99%至-1.43亿元,主要因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增加[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50.72%至6560万元,主要因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减少[74][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下降153.71%至-3539.51万元[74]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14个百分点至6.33%,期末余额6270.28万元[76] - 存货余额同比增长45.98%至1.5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35个百分点至15.98%[76] - 在建工程余额同比增长90.88%至2.3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8.37个百分点至24.06%[76] - 长期借款余额同比增长61.78%至1.5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6个百分点至15.6%[76] - 公司资产权利受限总额4.23亿元,其中在建工程抵押2.09亿元,无形资产抵押9298.12万元[79] - 报告期投资额1.13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0.05%)[80]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报告期内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10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10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103] - 全体董事出席率100%,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125] - 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财务决算及审计事项[130] - 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131] - 战略委员会审议2020年度发展战略总结报告[129] - 提名委员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审查[129] - 监事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132] - 公司治理状况符合监管要求,与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105] -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均保持独立运营状态[106][107] - 报告期内公司无同业竞争情况[108] - 公司未发生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11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112] - 董事长金言荣期末持股7,500,000股[110][111] - 董事兼总经理金刚强期末持股15,000,000股[111] - 董事金晓燕期末持股7,500,000股[11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4人持股总数达30,000,000股[110][111] - 公司独立董事及部分高管期末持股数为0[111] -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00.00%[108] -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00.00%[109] 管理层与员工 - 董事长金言荣自2012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113] - 总经理金刚强自2012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13] - 独立董事张如春自2018年7月起任职[114] - 独立董事郑磊自2020年9月起任职[115] - 监事会主席徐德良自2018年7月起任职[116] - 副总经理骆建国自2012年6月起任职[117] - 财务总监林捷自2012年5月起任职[118] - 财务总监林捷任期自2021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0日[112] - 董事会秘书唐伟将任期自2021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0日[112] - 公司2021年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361.5万元[121][122] -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121][122] - 董事长金言荣税前报酬总额61.4万元[122] - 董事兼总经理金刚强税前报酬总额61.4万元[122] - 监事会主席徐德良税前报酬总额40.6万元[122] - 职工监事周建钟税前报酬总额34万元[122] - 财务总监林捷税前报酬总额49万元[122] - 副总经理骆建国税前报酬总额46.5万元[122] - 董事会秘书唐伟将税前报酬总额26万元[122] - 监事朱水员税前报酬总额24.6万元[12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632人,其中生产人员508人占比80.4%[133][134] - 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42人,占总员工数6.6%[134] - 高中及以下学历员工524人,占总员工数82.9%[134] - 技术人员69人,占员工总数10.9%[133] - 公司为员工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实施与绩效挂钩的弹性薪酬体系[135] - 公司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及自我学习等多种形式提升员工专业技能[136] - 公司报告期内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139] - 公司为员工全额缴纳五险一金[149] 股利政策与投资者回报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及应对潜在风险[137][138]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196] - 公司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向股东及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197]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财务报表的100%[14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均为0个)[142][143] -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中,重大缺陷定义为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0.15%[142] - 重要缺陷定义为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0.15%但大于0.005%[142]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大于100万元[142]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大于3万元但小于100万元[142]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持有效[14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于2022年04月29日披露[14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44] - 非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14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报告[144] 募集资金与未来发展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主营业务发展并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186] - 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增加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下降[187] - 公司将通过增强现有业务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以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187]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专项账户存储制度确保资金安全[190]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保障投资者回报[191] 承诺与合规 - 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至2025年04月13日[15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154]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57][161][162]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7][159]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58][16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6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60] - 未履行减持承诺则出售收益上缴发行人[156][158][159][161][162] - 接到收益上缴通知后20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156][159][161][162] - 稳定股价措施阶段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56][158][161] - 减持需提前公告明确数量区间和执行期限等信息[156][158][161] - 绍兴金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股份锁定期36个月[161][162]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64][17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67]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67]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66] - 稳定股价措施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5] - 董事会需在触发条件发生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决议[168] - 回购方案实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完成[169] - 若董事会认为不宜回购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8] - 回购实施前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每股净资产可终止回购[167]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170]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71][174][17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最近一年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17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172]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额(税前)的20%[177] - 董事及高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额[177] - 触发条件后控股股东需在5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173] - 增持措施需在公告后30日内实施完毕[173] - 未履行承诺时公司可扣减控股股东分红直至措施执行完毕[175]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至2025年4月13日[171][175] - 增持计划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股权分布上市要求[172][176]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78] - 董事及高管需在增持公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并在30日内完成增持[178]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公司可扣留相关董事高管薪酬及现金分红[180]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80][18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81][182]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83]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欺诈发行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183] - 稳定股价措施包含董事高管回购公司股票[17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先行赔付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82] - 公司确保新任董事监事高管履行现有公开承诺义务[18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况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84] - 证券主管部门认定违法违规情形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制定新股回购计划[184] - 股票回购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且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息[184] - 控股股东金道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金言荣等承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85] - 购回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认定违法违规之日收盘价孰高者[186] - 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被摊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