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2.98亿元,同比下降9.75%[22]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75%至12.98亿元[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418.06万元,同比下降156.6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7587.04万元,同比下降170.02%[22] - 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同比下降142.74%[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1%,同比下降15.56个百分点[22] - 三元材料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1.91%至9.49亿元[44] - 碳酸锂业务收入为1.54亿元,毛利率为-13.24%[4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6.66%至13.02亿元[41] - 研发投入同比下降13.38%至3060.13万元[41]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54.12%至2672.89万元[4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三元材料产能利用率55.08%,产量4406.51吨[44] - 碳酸锂产能利用率60.57%,产量504.77吨[44] - 公司产品涵盖NCM523、NCM622、NCM811等多种三元材料系列[30] - 公司是业内少数同时拥有前驱体和成品三元材料生产能力的供应商之一[143] - 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移动储能设备及电动工具等领域[143] 各地区表现 - 客户遍及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天津等主要锂电产业地区[144] - 安徽天力锂能子公司总资产达8.24亿元,净资产1.53亿元,营业收入3.34亿元[73] - 四川天力锂能子公司总资产4.55亿元,净资产3.55亿元,营业收入7716.82万元[73] - 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子公司总资产9.25亿元,净资产2.34亿元,营业收入3.16亿元[73] - 安徽天力锂能子公司净利润为498.09万元,营业利润756.35万元[73] - 四川天力锂能子公司净利润为359.86万元,营业利润364.02万元[73] - 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子公司净利润为1155.25万元,营业利润1156.19万元[73] - 报告期内新设云南天力锂能有限公司及收购雅安天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涉及硫酸镍、硫酸钴、碳酸锂等锂电材料[7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及毛利率下滑风险[81]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丰富产品系统并提升产品性能和竞争力[144] - 公司承诺通过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等措施提升未来收益[145] -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且运营能力较强[144] - 面临产业政策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等风险[14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99.14万元,同比改善126.72%[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126.72%至5399.14万元[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为7959.25万元,同比增长228.70%[41]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减少至2.7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48个百分点至7.26%[46] - 应收账款减少至7.5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85个百分点至19.99%[46] - 存货减少至5.4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21个百分点至14.59%,主要因原材料库存减少[46] - 固定资产增加至4.4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4.17个百分点至11.89%,主要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固[46] - 在建工程增加至4.5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92个百分点至12.05%,主要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未完工[46] - 短期借款减少至1.3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52个百分点至3.50%,主要因归还部分银行借款[46] - 应付账款增加至5.7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6.82个百分点至15.22%,主要因原材料结算账期增加[46][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至1.0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19个百分点至2.70%[46] -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至3.5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8.61个百分点至9.52%,主要因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货款减少[46] - 总资产37.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03%[22] 研发和技术 - 公司掌握多元前驱体精确控制技术、高容量高压实多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等核心技术[35] - 公司与中南大学、苏州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技术合作关系[3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获评河南省质量标杆[35] - 公司2013年三元材料产量突破1,000吨[34] 采购和销售模式 - 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氢氧化锂和前驱体等[30] -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采购模式和以销定产生产模式[31][32] - 公司销售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信用期限分布在60日、90日或120日[33] - 主要客户包括星恒电源、天能股份、长虹新能源、海四达、横店东磁、阳光电源、鹏辉能源等国内知名锂电池生产企业[14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155,033.16万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466.9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859.09万元[59]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6,200.33万元,其中31,9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理财,14,300.33万元存放于专户[6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6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亿元[63] - 公司使用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余额3.19亿元[63] - 委托理财总额31,900万元,均为募集资金购买[69] - 公司曾误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600.02万元,后以自有资金置换[63][66]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55,033.16万元,超募资金71,387.50万元[63]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146] 投资项目进展 - 报告期投资额2.60亿元,较上年同期1.23亿元增长112.28%[52] - 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4,542.87万元,累计实际投入133,057.77万元,项目进度80.23%[54]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64,439.43万元,累计实际投入278,980.85万元,项目进度80.64%[54] - 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为50,258.095万元,累计实际投入78,793.264万元,项目进度60.00%[55] - 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3,001.463万元,累计实际投入22,815.229万元,项目进度仅3.78%[55] - 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62,845.3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75.9万元,进度仅1.23%[61] - 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0,800.3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5,025.76万元,累计投入7,879.33万元,进度达37.88%[61]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投资总额38,732.95万元,累计投入27,898.08万元,进度达72.03%[61][63] - 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投资总额20,000万元,累计投入13,305.78万元,进度达66.53%[61][63] - 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报告期亏损116.94万元,主因碳酸锂价格大幅下降[61] - 公司募投项目包括淮北及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和1万吨碳酸锂项目[75]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77.36万元[2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收益542.21万元[26]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93,489.54元[2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11,689,836.56元[27]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295,442,900.34元,期末金额为472,863,152.30元[57]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0,500,000股,上市后总股本为121,982,307股[18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95,541,000股减少至94,084,587股,占比从78.32%降至77.13%[185][18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从26,441,307股增加至27,897,720股,占比从21.68%升至22.87%[185][186] - 报告期内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56,41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19%[186]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从297,150股减少至292,950股,占比保持0.24%[185] - 其他内资持股数量从95,240,596股减少至93,791,637股,占比从78.08%降至76.89%[185]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从30,375,636股减少至29,651,325股,占比从24.90%降至24.31%[185]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从64,144,060股微减至64,140,312股,占比保持52.58%[185] - 外资持股数量从3,254股减至0股,占比从0.00%归零[18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461人[188] - 王瑞庆持股22,880,000股,占比18.76%,其中8,000,000股被质押[189] - 李轩持股12,000,000股,占比9.84%[189] - 李雯持股12,000,000股,占比9.84%[189] -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持股7,692,307股,占比6.31%[189] - 河南富德高新材创业投资基金持股5,400,000股,占比4.43%[189] - 徐煥俊持股2,850,799股,占比2.34%,其中350,79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89][190] - 河南农开裕新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持股2,130,000股,占比1.75%[189] - 朱平东持股1,930,000股,占比1.58%[189] -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股1,911,080股,占比1.57%[189] - 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持股1,820,000股,占比1.49%[190]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限售期为42个月至2025年8月[105] - 股东李轩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07][108]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8] - 持股5%以上股东富德新材及新材料基金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109] - 所有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在公告后6个月内完成减持[106][110]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07][110]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需上缴公司[107][110] - 股东减持方式限定为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106][110]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0] - 减持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106][109][110] - 若因未履行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11]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2]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12][113]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13]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13][114] - 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13][114] - 控股股东需以发行价加银行存款利息或公告前30日股票均价孰高者回购已转让股份[114] - 控股股东王瑞庆、李雯、李轩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114][115] - 控股股东承诺督促公司执行新股回购义务[115]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将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16][117][119] - 公司承诺若因欺诈发行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进行赔偿[118][12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作出与公司相同的股份回购及赔偿承诺[118][119][120] -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需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117][119] - 公司股份回购可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多种方式[117][119] - 公司若未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并向投资者道歉[118][120] - 公司股份回购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116][117][119]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 公司承诺30天内启动回购全部新股[129]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公司承诺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0] - 控股股东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促成公司30天内启动新股回购程序[131] - 控股股东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30天内赔偿投资者损失[132] - 控股股东若违反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132] - 控股股东若违反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132] - 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或监管机构认定方式确定[13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37]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将在10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工作[1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37] - 公司承诺若违反赔偿措施将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133] - 赔偿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方式确定[136] - 投资者损失认定按照《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135]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欺诈发行将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39][140][141][14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承诺承担欺诈发行连带责任[140][141][1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38][140][141] - 若未履行承诺相关责任人将在10日内停止领取薪酬[138] - 股份回购价格为首发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139][141] - 回购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139][141] - 赔偿金额以人民法院认定或协商确定金额为准[140][142]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承诺由多名高管共同签署[142] - 相关承诺自2022年8月29日起持续有效[138][142] - 若违反承诺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138][140][142] - 保荐机构承诺因文件虚假记载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34] - 申报会计师承诺因文件虚假记载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损失[134] - 律师承诺因文件虚假记载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1]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方式[121] - 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21]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22][125][12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应达到80%[12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应达到40%[12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应达到20%[123] - 重大投资计划指一年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2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5] -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视为经营状况重大变化[12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
天力锂能(301152) - 2023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