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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 2021 Q4 - 年度财报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SZ:301149)2022-04-19 16:00

财务业绩表现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20%至42.75亿元[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1.91%至1.94亿元[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7.83%至1.93亿元[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00%同比提升6.23个百分点[18]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12.62亿元为单季最高[20]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41亿元显著改善[20] -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总额为42.75亿元,同比增长77.20%[62] - 主营业务收入为41.39亿元,占总收入96.82%,同比增长73.92%[62] - 其他业务收入为1.36亿元,同比增长316.41%[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7.83%至1.9335亿元[76][7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飙升5,057.62%至5.8966亿元[77] 成本和费用 - 原材料成本37.34亿元,占营业成本93.69%,同比增长75.57%[68]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6.59%至2253.02万元人民币,主要因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71]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37.43%至2905.98万元人民币,主要因职工薪酬和业务招待费增加[71] -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上升8839.40%至-373.70万元人民币,主要因汇兑损益增加[71]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上升73.22%至686.96万元人民币,主要因研发人员大幅增加[71] 业务线表现 - POP产品收入21.75亿元,占总收入50.88%,同比增长65.10%[62] - 通用软泡聚醚收入17.64亿元,占总收入41.27%,同比增长83.70%[62] - CASE用聚醚收入1.99亿元,占总收入4.67%,同比增长95.70%[62] - 境外销售收入11.09亿元,同比增长409.58%,占总收入25.95%[62] - 聚醚行业销售量28.75万吨,同比增长28.41%[66] - 聚醚行业生产量29.08万吨,同比增长30.87%[66] - 公司聚醚总销量2021年达28.97万吨,同比增长29.77%[30] 原材料采购与成本 - 环氧丙烷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75.60%[45] - 苯乙烯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9.30%[45] - 丙烯腈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7.23%[45] - 环氧乙烷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3.30%[45] - 环氧丙烷2021年平均采购单价为14,534.23元/吨,较2020年上涨29.83%[45] - 苯乙烯2021年平均采购单价为7,791.44元/吨,较2020年上涨42.46%[45] - 丙烯腈2021年采购单价较2020年上涨60.87%[45] - 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环氧丙烷对营业成本影响增加67,432.18万元[45] - 环氧丙烷原材料价格从2万元/吨降至1万元/吨[28] 产能与研发 - 公司总产能从20万吨提升至36万吨,2022年6月预计达72万吨[30][31] - 聚醚多元醇设计产能为36万吨/年,产能利用率为99.15%[46] - 公司拥有授权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46]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加50.00%至39人,研发人员占比提升至13.04%[73]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大幅增加70.50%至1.42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32%[74] - POP产品固含量可达50%[50][55] - POP产品残留单体浓度低于2ppm[50][55] - 公司自主研发无需脱除链转移剂法提高生产效率[51] - 节能型液氮冷量循环利用系统降低能耗[51] - 采用连续法生产减少废水废渣产生[52] 客户与供应商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5.69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13.31%[6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25.70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6.24%[69] - 供应商1采购金额为10.04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5.88%[70] - 客户1销售额为1.55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63%[69] - 与知名客户梦百合喜临门李宁安踏等保持稳定合作[56] 行业市场情况 - 国内聚醚行业2021年总产能670万吨,同比增长超10%[29] - 国内聚醚行业2021年总产量420万吨,同比增长超20%[29] - 国内聚醚行业2021年开工率63%,为近五年较高水平[29] - 聚醚行业2021年出口量100万吨,同比增长26%[29] - 普通软泡聚醚2021年消费量100万吨,同比增长20%以上[29] - POP 2021年消费量超60万吨,同比增长28%[29] - 高回弹聚醚2021年需求量超40万吨,同比增长15%[29] - 弹性体聚醚2021年需求量超40万吨,同比增长6%[29]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7.049亿元,已使用3.177亿元[90] - 募集资金总额为7.049亿元人民币[9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44亿元人民币[91] - 超募资金金额为3.744亿元人民币[91] - 报告期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77亿元人民币[91]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969亿元人民币[91] - 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投资进度73.57%[9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68.57%[9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93] -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0%[93]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累计投入1.952亿元人民币[93] - 公司公开发行A股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049亿元人民币[95]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44亿元人民币其中超募资金3.744亿元人民币[95] - 36万吨年高性能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32.55万元投资进度10.47%[95] - 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88.28万元投资进度5.77%[9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123亿元人民币完成进度100%[95]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已使用1.225亿元人民币占总额5.023亿元人民币的24.4%[95] - 募集资金总投资项目已使用3.177亿元人民币占总额5.023亿元人民币的63.2%[95] -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425.2万元人民币已通过募集资金置换完成[96] -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685.07万元人民币已通过募集资金置换完成[96] -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5] - 公司全力推动36万吨高性能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101] 资产与投资活动 - 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00.13%至17.40亿元[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激增282.56%至2.4804亿元[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7.0403亿元(上年为0)[76]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9.43个百分点至46.92%[80] - 存货金额增长至2.4710亿元(同比+67.9%)[80] - 应收账款增长至6494万元(同比+139.9%)[8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1亿元[88] - 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投入1.0287亿元[86]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192]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192] - 公司委托理财总发生额为1亿元人民币[192]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6名包括董事长1名和独立董事2名其中会计专业人士1名[108]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109] - 公司董事长韩志刚期末持股数为142,796,164股[117] - 公司董事单既锦期末持股数为1,509,627股[117] - 公司监事刘德胜期末持股数为188,116股[117] - 公司副总经理徐伟持有公司股份245,562股[118] - 公司原董事杜宗宪于2021年12月10日离任[11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合计为144,739,469股[118] -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人民币[124] - 公司总经理张萍于2021年12月10日被聘任[118] - 公司副总经理陈昌卫于2021年12月10日被聘任[118] - 公司副总经理齐春青兼任财务总监及副董事长[120] - 公司副总经理徐伟兼任董事会秘书[123] - 公司监事会主席薛荣刚同时担任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12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124] -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619.96万元[125][127] - 董事长韩志刚税前报酬总额为80.8万元,占报酬总额的13.03%[125] - 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齐春青税前报酬总额为66.93万元,占报酬总额的10.80%[125] - 董事兼总经理张萍税前报酬总额为55.3万元,占报酬总额的8.92%[125] - 离任董事杜宗宪税前报酬总额为248.69万元,占报酬总额的40.12%[127] - 所有董事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均为10次,现场出席率100%[130] - 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均为5次[130] - 董事会全年审议通过重大议案包括终止新三板挂牌、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等[128][12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建设项目[128] - 董事未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13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199] - 公司注册资本由3.6亿元人民币增至4.3亿元人民币[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至368,065,846股[198]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1,934,172股[198] - 境内法人持股比例从27.86%变为25.19%[198] - 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从72.14%变为60.40%[198] 利润分配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4]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现金分红金额为43,000,001.80元[142]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42] - 可分配利润为452,070,587.70元[14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430,000,018股[142] -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142]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人才流失及环境保护等风险因素[4] - 公司生产中使用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等危险品作为原材料[10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02]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396.08万元[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4.13万元[23] 销售与生产模式 - 销售模式为先款后货严格控制信用风险[53][56] - 采购模式为以产定购保持合理安全库存[53] - 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订单制定计划[53][56]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覆盖范围达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47] - 内部控制评价覆盖范围达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的100%[147]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47]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4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46]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149] - 内控鉴证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50] 环境保护与安全 - 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137吨(核定总量16.47吨)[15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16.544吨[152] - 危险废物委托处理量638.36吨(核定总量944吨)[152] - 新建36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153] - 更新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300571684282M001P[153]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70322-2021-056-H[153] - 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行政处罚[155] - 公司不属于碳排放披露适用情形[155] - 公司2021年通过二级标准化复审并成功取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158] - 公司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8] - 公司依法实施清洁生产,保证三废及噪声稳定达标排放[157] - 公司无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污染事故记录[157] 员工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总数299人[137] - 生产人员数量为160人,占员工总数53.5%[138] - 销售人员数量为59人,占员工总数19.7%[138] - 技术人员数量为39人,占员工总数13.0%[138] - 财务人员数量为10人,占员工总数3.3%[138] - 行政人员数量为31人,占员工总数10.4%[138] - 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7人,占员工总数2.3%[138] - 本科学历员工41人,占员工总数13.7%[138] - 大专学历员工73人,占员工总数24.4%[138] - 高中及以下学历员工178人,占员工总数59.5%[138] 承诺事项 -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及韩润泽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21年11月10日起算[162]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2] - 担任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16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62] - 新余隆振作为股东承诺12个月股份限售期[16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3] - 股东若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并提前至少三个交易日公告[16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韩志刚、韩润泽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韩翠芝等9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164] - 所有承诺自2021年11月10日起生效[163][164] - 违反承诺需在证监会指定平台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63][164]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3][164] - 12个月限售承诺涉及济南开宝投资等6家机构及杲鑫、马月平2名自然人[163] - 36个月限售承诺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共12名自然人[164] - 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韩志刚承诺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16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润泽承诺遵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关联交易[16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及资产行为[16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遵守稳定股价预案 有效期自上市之日起3年内[166] - 公司制定IPO稳定股价预案 有效期36个月[166] - 第一阶段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66] - 第二阶段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第一阶段实施后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6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避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166]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166] -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66] - 违反承诺造成经济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6] - 稳定股价承诺于2021年11月10日作出[166] - 关联交易承诺正在履行中[166] - IPO稳定股价承诺履行中,承诺期36个月,自2021年11月10日起[167] - 公司董事及高管韩志刚、齐春青等五人签署IPO稳定股价承诺[167]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就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167] - 摊薄回报填补承诺包括约束职务消费及不与个人利益挂钩的投资[167] - 公司薪酬制度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7] - 若推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7] - 公司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制定约束措施[167] - 非客观原因未履行股价承诺需披露原因并向公众致歉[167] - 未履行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