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6.13461亿元,同比增长13.3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1.26万元,同比增长7.87%[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37.99万元,同比下降37.27%[18] - 资产总额为6.89339亿元,同比增长59.1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0354亿元,同比增长66.62%[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45%,同比下降4.02个百分点[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81元/股,同比下降1.22%[18] -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1,346.10万元,同比增长13.38%[54] - 公司营业成本47,726.02万元,同比增长15.15%[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1.26万元,同比增长7.87%[54]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38%至6.1346亿元,其中制造业收入占比100%[57] - 制造业毛利率22.41%,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60] - 库存量同比大幅增长82.03%至6293吨[6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4.94%至1856.62万元[6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2.40%至2901.10万元[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7.27%至86,379,933.66元[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9.58%至-172,796,491.75元[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64.61%至174,779,984.18元[72]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6.74个百分点至总资产的22.59%[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13.16个百分点至总资产的13.16%[77]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加1.75%至58人[70]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3.44个百分点至总资产的9.10%[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90,741,480.03元,较期初增加90,741,480.03元[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6,288,460.19元,较期初减少413,430.25元[80]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312,212.71元,较期初增加1,312,212.71元[80] - 报告期投资额287,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采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11] -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31][34] - DTY产品收入同比增长9.91%至3.28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53.5%[57] - POY产品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34.06%至1722万元[57] - 公司新增HOY产品下游应用于仿毛类产品领域[98] - 公司研发方向包括HOY和再生聚酯切片生产差别化免染有色涤纶长丝技术[99] - 公司产品近三年(2019-2021年)产量、销量在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50] - 公司产品DTY、FDY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绿色设计产品"[50] -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设计产能98000吨[47] -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能利用率92%[47] - 公司已完成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中的5万吨产能建设[174] 各地区表现 - 出口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8.94%[48] - 境外收入同比增长67.06%至1.7755亿元,占比提升至28.94%[58] - 直销模式收入同比增长26.11%至5.275亿元,占比达85.99%[58] - 公司计划加强海外市场拓展深化与阿里巴巴等平台合作[9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受原油波动影响的风险[102] - 公司融资渠道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计划拓展资本市场融资工具[101] - 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约80%[10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103] - 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风险与年产15万吨项目达产后盈亏平衡相关[103] - 新冠疫情反复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03] - 2021年11月接待华泰证券实地调研讨论产能预计情况[104] - 2021年12月接待浙商证券和万方资产讨论下一年产能规划[105] - 外贸产品毛利率高于内贸产品[105] 成本和费用 - 聚酯切片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74.08%[47] - 聚酯切片上半年平均采购价格5043.51元/吨[47] - 聚酯切片下半年平均采购价格5835.50元/吨[47] - 研发投入金额为29,011,021.0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73%[7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67.04%,集中度较高[66]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秘书均为沈顺华[15][16] - 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顺华持有公司股份39,414,600股[127] - 副总经理朱国英持有公司股份5,839,200股[127] - 董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129] - 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郑成福于2022年2月28日因个人原因离职[128] - 曾光于2022年3月1日被聘任为副总经理[128] - 独立董事程志勇现任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31] - 独立董事叶卓凯现任古山(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31] - 董事张井东入选德清县"3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名单[130] - 董事曹根兴曾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仅任董事[130] - 财务总监沈永娣于2019年3月任职[127]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132] - 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自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人事行政经理及监事会主席[132] - 监事周宇先生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信息科经理,2019年12月起任监事[132] - 监事张燕燕女士自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外贸单证员,2019年12月起任监事[133] - 副总经理沈永华先生自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34] - 副总经理邓高忠先生自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34] - 副总经理朱国英女士自2018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35] - 财务总监沈永娣女士自2015年3月起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135] - 副总经理曾光先生自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3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为469.18万元[140] - 报告期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及临时股东大会1次[109] - 董事会设5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111]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含1名职工代表报告期内召开3次会议[112]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达100%[125]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5.02%[1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等议案[14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145]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且无缺席记录[143]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141][142] - 公司确认2018年至2020年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获审议通过[141] - 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获董事会批准[141]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获通过[141] - 监事会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146]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4] - 现金分红政策要求连续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15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40%[15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55] - 重大投资支出标准为累计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154]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155] -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57] - 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7211.26万元[163] - 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210.51万元[163]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21.05万元[163] -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5亿元[163]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5亿元[163] - 现金分红总额为2184万元[160]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60] - 以总股本1.09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163] - 可分配利润为2.35亿元[16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2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68,285,632.06元,实际使用71,005,900元,专户余额98,151,800元[86] - 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投资进度26.46%,累计投入34,998,300元[8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2%,累计投入36,007,600元[88] -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33,263,400元[88]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98,151,800元存放于专户[89] 行业和市场数据 - 2021年化纤产量超6500万吨,同比增长8.29%[29] - 化纤进口量83.45万吨,同比增加9.92%[29] - 化纤出口量519.91万吨,同比增加11.55%[29] -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属于绿色纤维三大类产品之一[30] - 聚酯切片占涤纶长丝生产成本70%以上[38] - 中国聚酯产能超过5000万吨[39] - 国内聚酯切片产能占聚酯总产能10%-20%[39] - 服装行业占涤纶长丝消耗总量50%以上[40] - 家纺行业占涤纶长丝下游需求约30%[40] - 其他产业应用占涤纶长丝总需求20%左右[40] - 2021年中国化纤产量超6500万吨同比增长8.29%[94] - 2021年化纤进口量83.45万吨同比增加9.92%[94] - 2021年化纤出口量519.91万吨同比增加11.55%[94] 技术和研发 - 公司采用切片纺技术工艺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36] - 原液着色纤维得到国家多项产业政策支持[31] - 公司具备加弹、假捻工艺参数优化设计能力[37] - 公司拥有与绿色纤维制造相关的专利数十项[49] - 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1] - 公司通过Global Recycled Standard(GRS)4.0和Oeko-Tex标准认证[12]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 一厂区废水排放浓度:氨氮9.44mg/L、COD 161.0mg/L、悬浮物66.0mg/L、总磷3.24mg/L、总氮63.9mg/L、PH值7.18、五日生化需氧量35.8mg/L、总有机碳71.8mg/L[172] - 一厂区废水年排放总量:氨氮0.0231吨、COD 0.365吨、悬浮物0.1602吨、总磷0.0075吨、总氮0.1448吨、五日生化需氧量0.0812吨、总有机碳0.1614吨[172] - 一厂区废气排放浓度:颗粒物5.92mg/m³、非甲烷总烃纺丝废气1为2.30mg/m³、纺丝废气2为2.28mg/m³、真空煅烧废气2.54mg/m³、切片干燥废气18.7mg/m³[172] - 一厂区废气年排放总量:颗粒物0.0138吨、非甲烷总烃0.121吨[172] - 二厂区废水排放浓度:氨氮31.6mg/L、COD 264.0mg/L、悬浮物103.0mg/L、总磷4.06mg/L、总氮33.6mg/L、PH值6.5、五日生化需氧量61.2mg/L、总有机碳129.0mg/L[173] - 二厂区废水年排放总量:氨氮0.2338吨、COD 1.1748吨、悬浮物0.717吨、总磷0.0297吨、总氮0.2474吨、五日生化需氧量0.4599吨、总有机碳0.9429吨[173] - 二厂区废气排放浓度:颗粒物5.3mg/m³、非甲烷总烃纺丝废气3.02mg/m³、真空煅烧废气1.77mg/m³、切片干燥废气22mg/m³、加弹废气1.88mg/m³[173] - 二厂区废气年排放总量:颗粒物0.0157吨、非甲烷总烃0.4344吨[173] - 公司持有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一厂区有效期至2023年08月28日、二厂区有效期至2023年06月29日[175] - 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176][182] - 公司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82][184] - 原液着色纤维技术可大幅减少染色用水及有害化学品使用并降低COD排放[182] - 公司持续引进国际先进纺丝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并降低能耗[176] - 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节能诊断工作取得显著节能减排效果[176] -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三级(轻工)且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184][185] - 公司通过危险源识别管理和职业健康体检保障员工权益[179] - 公司建立供应商动态评价体系并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181] - 公司参与无偿献血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并制定年度公益计划[183] - 公司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结合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178]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89] -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90] -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90]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189][19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89][19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89] -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的,申报离职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9] - 股票上市后7-12个月离职的,申报离职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9] - 股票上市12个月后离职的,申报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9]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有效期至2024年9月8日[189][190] - 冯涛、顾高良、郎敏华、彭涛、钱海平、杨敏股份限售承诺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正常履行中[191] - 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正常履行中[191] - 沈顺华、朱国英股份减持承诺自2024年9月9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92] -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股份减持承诺自2024年9月9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92] -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自2024年9月9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92] - 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回购[193] - 股份回购计划需在30个交易日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3] -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93] - 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193]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93] - 控股股东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193]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少于上一年度实际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三分之一[194] - 所有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票[193][194] - 股价稳定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193][194] 审计和内部控制 - 公司财务报告经负责人
汇隆新材(301057)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