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10.9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4.35万元,同比增长12.9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89.46万元,同比增长22.94%[20] - 公司2022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63亿元,较2021年半年度1.47亿元增长10.9%[179] - 公司净利润为6177.5万元,同比增长11.8%[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64.4万元,同比增长13.0%[181] - 营业利润7249.6万元,同比增长12.3%[18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94%至1.63亿元[67] - 母公司净利润7450.1万元,同比增长708.4%[184] -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6.2%[193][197][19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22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为9104.25万元,较2021年半年度8911.55万元增长2.2%[179] - 研发费用989.8万元,同比增长31.5%[180] - 财务费用为-186.9万元(收益),同比改善431.7%[180]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1.45%至989.8万元[6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31.62%至-186.89万元[67] - 信用减值损失-82.0万元,同比扩大24.4%[180] - 利息收入278.4万元,同比增长192.5%[180] 业务线表现 - 公司辐照灭菌服务覆盖医疗保健产品包括血液透析器、医用缝合线、医用敷料、酒精棉片、人工骨造关节、眼药水瓶等[30] - 食品辐照灭菌服务覆盖生鲜禽肉、冷冻食品、休闲食品、调味料、脱水蔬菜、无菌饲料及宠物零食、宠物干粮等[31] - 药品辐照灭菌服务覆盖中药材、中药原料粉、中成药、医药制剂及保健品等[32] - 包装材料辐照灭菌服务覆盖运输存储食品用的无菌包装袋及疫苗生产储液袋[33] - 辐照改性服务应用于电线电缆、热收缩产品、轮胎、聚烯烃发泡材料、高分子元件及珠宝着色等领域[36] - 子公司中金医疗提供医疗机构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护理包、手术包的消毒灭菌服务[37] - 报告期内辐照灭菌服务为公司最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28] - 高温灭菌技术产品营业收入1.63亿元,毛利率65.59%,同比增长10.94%[69] - 辐照技术服务营业收入1.49亿元,毛利率66.79%,同比增长10.95%[69] 地区表现 - 公司通过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武汉、成都、重庆7个区域中心城市及镇江、嘉兴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38] - 公司在7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拥有10座伽玛辐照装置和1座电子加速器装置[42] - 浙江年灭菌医疗器械项目产能达30万立方米[42] - 在深圳上海天津青岛等地拥有两套辐照装置[6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从年初315,464,868.53元增长至352,159,828.37元,增加36,694,959.84元[172] - 应收账款从年初15,975,952.18元增长至29,756,432.16元,增加13,780,479.98元[172] - 预付账款从年初915,206.17元增长至4,386,835.50元,增加3,471,629.33元[172] - 存货从年初701,855.18元下降至184,526.83元,减少517,328.35元[172] - 其他流动资产从年初11,064,856.66元下降至5,124,765.74元,减少5,940,090.92元[172] - 流动资产合计从年初349,645,644.06元增长至397,437,328.53元,增加47,791,684.47元[172] - 公司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5.11亿元,较年初5.31亿元减少3.8%[173] - 公司2022年6月30日在建工程4413.41万元,较年初2975.64万元增长48.3%[173] - 公司202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1.64亿元,较年初1.75亿元减少6.3%[176] - 公司2022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2.96亿元,较年初2.79亿元增长6.3%[177] - 公司2022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3.18亿元,较年初2.92亿元增长8.8%[174] - 公司2022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584.13万元,较年初354.03万元增长65.0%[17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33.87%,较上年末增加2.36个百分点[74] -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49.12%,较上年末减少3.96个百分点[74]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2.86%,较上年末增加1.26个百分点[74]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4.24%,较上年末增加1.27个百分点[74] 现金流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10.30万元,同比下降17.53%[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53%至9810.3万元[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扩大54.49%至-3555.38万元[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5%,从2021年上半年的1.19亿元降至2022年上半年的0.98亿元[18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0.0%,从2021年上半年的1.48亿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1.63亿元[186]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同比增长13.4%,从2021年上半年的0.34亿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0.39亿元[1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54.0%,从2021年上半年的0.23亿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0.36亿元[18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28.9%,从2021年上半年的2.73亿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3.52亿元[18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6.1%,从2021年上半年的0.12亿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0.17亿元[189]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2.6%,从2021年上半年的0.16亿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0.18亿元[190]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185,557%,从2021年上半年的1.23万元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229万元[18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74.89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87.16万元[24]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0.2259元/股,同比下降1.18%[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5%,同比下降0.86个百分点[20] - 基本每股收益0.2259元,同比下降1.2%[181]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1.99亿元,报告期投入1440万元,累计投入1.10亿元[77] - 钴源采购项目投资进度78.86%,累计投入6269.61万元[80] -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97.50%,累计投入1949.93万元[80] - 电子加速器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96万元,累计实现效益123.2万元[80] 研发和技术创新 - 新增技术研发项目立项30项[53] - 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实用新型专利12项[53] 客户和合作伙伴 - 公司为3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服务包括强生和旭化成[49] - 与3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战略合作[61] 成本控制措施 - 公司通过优化五率和小改小革等措施降低运营成本[52] - 公司实行价格联动提高钴源利用率和议价能力[52] - 钴源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63] - 公司承诺通过信息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120] 产能和设施 - 公司拥有10座伽玛辐照装置和1座电子加速器装置的全国性布局[49] - 公司消毒供应中心拥有10台高温蒸汽灭菌器和1台环氧乙烷灭菌器[42] 疫情相关影响 - 2022年上半年疫情相关医疗产品灭菌需求持续存在[51] - 公司为疫情防控提供灭菌服务的相关产品产值达到4.5亿元左右[106] - 公司权属子公司上海金鹏源成为上海市青浦区26家连续性生产企业之一[106]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6,529,329.51元[89] - 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1,743,484.92元[89] - 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为341,773,067.97元[89] - 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6,520,776.44元[89] - 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48,243,373.85元[89] - 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0,959,291.99元[89] 利润分配政策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100] - 现金分红总额为39,600,284.55元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100]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7,600,989.34元[100] - 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264,001,897股[100]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1] - 公司承诺三年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121] - 现金分红条件要求公司实现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值[12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12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12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123] - 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12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4,901,459股(降幅20.8%),期末占比54.20%[155]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54,901,459股(增幅83.2%),期末占比45.80%[155] - 中国黄金集团持有限售股143,099,938股(占比54.2%),限售至2024年4月9日[156] - 其他五家股东限售股全部解除合计54,901,459股[156] - 股份总数保持264,001,897股不变[15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266户[159]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4.20%,持有143,099,938股普通股[159] -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60%,持有25,353,573股普通股,其中全部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15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和约定购回交易[162] 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 - 与关联财务公司存款业务期末余额为25,738.33万元,利率范围0.455%-1.610%[143] - 关联方授信总额50,000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为0[143]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50,000万元[143] - 存款业务期初余额20,767.31万元[143] - 存款业务本期发生额:存入30,361.13万元,取出25,390.11万元[14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34]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35] 承诺和协议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股份锁定期限至2024年4月9日[108] - 股东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已于2022年4月9日履行完毕[108] - 杭州英琦汇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及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110] - 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及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0] - 白永胜等7名自然人董事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10]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110] - 若离职发生在上市后第7-12个月,相关高管承诺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0] - 所有限售承诺方均声明若违反承诺将出售收益上缴发行人[110] - 共青城鑫刚等投资机构限售承诺已于2022年4月9日履行完毕[110] - 白永胜等自然人董事的股份减持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110] - 所有承诺方均表示将遵守监管部门对股份流通限制的补充规定[110] - 离职后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禁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金辐照股份[112] - 短线交易限制期为6个月,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112] - 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30%[112]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二级市场买入股份除外[112]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12] - 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12] - 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12]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不低于5%[112] - 中国黄金集团限售期至2026年4月9日[112]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14]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14] -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114] - 持股比例低于5%后受让方需继续遵守6个月内减持相关规定[114] - 因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期间及处罚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14] -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14]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114] - 控股股东承诺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竞争业务[114] - 关联交易承诺以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为前提[114] - 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市场化原则进行并保证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16] - 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股东分红直至履行承诺[116] - 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120%[116] - 股价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6]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11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最大限额为公司股本总额的1%[116]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116]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6] - 控股股东需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11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分红金额的20%[118] - 控股股东单次及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18]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8]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领取薪酬金额的20%[118]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8]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增持[118]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118] - 股份购回范围涵盖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18] - 未履行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并道歉[11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经营管理及不损害发行人利益[120]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及不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投资活动[121]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确保专款专用[120]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20] - 分红政策要求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1]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12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5]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制定及执行情况[125]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将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现金红利[125] - 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需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分配方案[125] - 审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时董事会需就低确定利润分配预案[12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文件虚假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27]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承诺如因评估报告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27] - 中金辐照承诺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将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监管处理[127] - 中金辐照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约时将提出新承诺并保护投资者利益[127] - 中国黄金集团承诺未有效履行承诺时将披露原因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7] - 中国黄金集团
中金辐照(300962) - 2022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