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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300956) - 2020 Q4 - 年度财报
英力股份英力股份(SZ:300956)2021-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5.12亿元,同比增长19.8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4.14万元,同比下降10.2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20.56万元,同比下降14.86%[19] -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51,217.13万元,同比增长19.80%[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54.14万元,同比下降10.21%[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20.56万元,同比下降14.86%[52] - 剔除汇兑损益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29.97万元,同比增长15.08%[52] - 剔除汇兑损益影响后扣非净利润为11,096.39万元,同比增长12.76%[52]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5.12亿元,同比增长19.80%[56] - 营业收入2018年103750.77万元 2019年126221.76万元 2020年151217.13万元[102] - 净利润2018年7788.41万元 2019年11086.00万元 2020年9954.14万元[10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2.67亿元,同比增长23.13%,毛利率下降2.57个百分点至16.21%[58] - 制造费用同比增长32.53%,主要因固定资产大量投入[61][62]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190.36万元[52] - 财务费用激增613.66%,主要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65] - 研发投入4913万元,同比增长21.16%,占营业收入3.25%[65][6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分为塑胶结构件和金属结构件[33] - 结构件模组产品收入14.42亿元,占营业收入95.34%,同比增长18.70%[56] - 精密模具产品收入6401万元,同比增长46.22%,毛利率34.23%[56][58] - 2020年小米品牌结构件模组销售收入为85.4万元[52] - 特斯拉汽车方向盘内饰件销售收入约250万元[52] 各地区表现 - 外销收入14.17亿元,占比93.69%,同比增长15.81%[56] - 内销收入9542万元,同比增长145.33%,但毛利率仅10.44%[56][59] - 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比例2018年97.13% 2019年97.21% 2020年95.89%[9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稳步增长[92] - 5G模块应用和新的操作系统带来笔记本电脑市场替代需求[92] - 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导致上游结构件模组行业集中度同步提高[93] - 公司计划通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打造数字车间及智慧工厂[93] - 公司计划在二到三年内成为行业中产能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领先者之一[94]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联想惠普戴尔宏碁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94] - 产能瓶颈日益显现产能扩张计划是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94] - 公司将通过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提升生产效率[94] - 公司将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95] - 公司将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结构和激励政策[9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79%,同比下降5.92个百分点[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1元/股,同比下降10.62%[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7.37万元,同比下降61.8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1.87%至4727.37万元[68][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大幅增长697.25%至8274.82万元[68][6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284.32%至-5716.57万元[68] - 2020年汇兑净损失同比增加3,573.20万元[5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82.45万元,较2019年1930.61万元大幅减少[2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31亿元,为全年最高单季收入[22] - 综合毛利率2018年17.32% 2019年18.79% 2020年18.44%[10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资产总额达17.08亿元,同比增长27.56%[19] - 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32.01%[41] - 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44.60%[41] - 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44.89%[41] - 期末存货较期初增长67.66%[41] -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84.79%[42] -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69.76%[42] - 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321.00%[42] -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40.63%[42] - 存货同比增长67.66%至3.5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4.99个百分点[75]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69.76%至2255.8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25个百分点[75]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39.66%至1.5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0.78个百分点[75] - 固定资产同比增长32.01%至5.16亿元,主要因厂房转固及设备购置[75] - 应付账款同比增长43.54%至7.5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4.94个百分点[75]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6780.2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40.30%[101]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联宝、仁宝、纬创等大型笔记本电脑代工厂[3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95.56%,其中联宝电子占比48.71%[63] -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6.69%[101] - 公司获得联想集团"Perfect Quality"荣誉及戴尔集团"运营卓越奖"[30] 外汇和汇率影响 - 外币采购占原材料采购比例2018年49.05% 2019年42.55% 2020年42.41%[98] - 应收账款美元折算人民币余额55335.76万元 应付账款美元折算人民币余额7437.67万元[98] - 2020年汇兑损益金额-3176.86万元[98] 子公司表现 - 真准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804.08万元[91]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078.77万元[91] - 真准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15亿元[91]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83亿元[91]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6] - 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3960万元[106]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960万元人民币[110][111] - 现金分红占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78%[110][111]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107][11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1.32亿股[107][110] - 可分配利润为9037.25万元人民币[107]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7] - 2019年及2018年未进行现金分红[1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承诺正常履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政策[136]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137]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限至2024年3月25日[112][113] - 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6] - 股东毅达基金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4] - 员工持股平台舒城誉之、舒城誉铭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其他股东(嘉兴九赢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均为不可撤销承诺[114][115][116] - 股份锁定承诺正常履行中[114][115][116] - 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至2024年3月25日[116] - 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期至2022年3月25日[114][115] - 违反股份锁定承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4][115][116] - 股份减持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114][11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7][118][119][120] - 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深交所减持实施细则[117][118][119][120] - 相关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违反承诺需承担法律责任[117][118][119][120] - 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股份锁定承诺[119][120] - 股份减持操作需同时遵守后续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新要求[117][118][119][1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戴军的配偶的妹妹叶利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1] - 叶利承诺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至2024年3月25日[12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2][124][12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22][12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需遵守减持限制[122][125] - 公司股东戴明、戴军、李禹华承诺减持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24] - 所有减持承诺需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2017】9号规定及深交所减持实施细则[123][126] - 减持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123][126] - 违反承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1][123][126] - 相关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长期有效[122][124] - 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投资安排等因素决定,承诺长期有效[127] - 担任监事的股东鲍磊、李浩、郭登舟承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8]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29] - 所有减持承诺均声明为不可撤销,若违反承诺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夏天、徐怀宝、陈立荣、梁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131] - 所有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实施细则的规定[132] - 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3][134] - 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33][134] - 股东毅达基金承诺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34][135] - 员工持股平台舒城誉之、舒城誉铭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至2024年3月25日[13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违规减持股份,若违反将承担法律责任[136] 其他财务数据 - 投资收益为645.83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5.41%[73]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17.29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01%[73] -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717.29万元[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价值为717.29万元[79][86] 担保和抵押 - 公司自有房产为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4100万元[80] - 公司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中国银行六安分行2000万元债务提供抵押担保[81] - 重庆英力房产及土地为重庆农商行铜梁支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436.77万元[82] - 真准电子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为中国银行昆山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1900万元[83]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目前未投资或控制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企业[139] - 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139]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14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目前未投资或控制任何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14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14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确保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相关批准程序[147]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并杜绝资金占用[149][150][1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进行有损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14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14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或股东权益受损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151][152] - 公司制订股价稳定预案承诺在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152][153] - 股价稳定预案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53] - 股价稳定预案的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至2024年3月25日[15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155]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155] - 公司累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5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上限为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157] - 控股股东累计增持资金上限为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15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20%[158] - 董事及高管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金额上限为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50%[158]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需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159] - 控股股东需在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计划[160]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6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6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并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64] - 长江证券承诺若因保荐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4] -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65][16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因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67] -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67] - 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7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16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赔偿责任则所持上市前股份不得转让[17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全力促使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7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7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全力促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3] - 相关承诺方若违反承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68] - 相关承诺方若违反承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9] - 相关承诺的履行期限为长期有效或正常履行中[168][170][17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新股回购程序[175] - 股份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175][178] - 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承诺对发行人新股回购承担连带责任(无过错除外)[177] - 控股股东承诺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价格按发行价加算利息[178]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79] - 公司承诺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因虚假记载遭受的证券交易损失[176] - 控股股东承诺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过错除外)[178] - 相关承诺自2021年3月26日起长期有效[174][176][179] - 公司承诺若因违反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导致投资者证券交易损失将依法赔偿相关损失[18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将督促公司回购已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