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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2020 Q4 - 年度财报
冠中生态冠中生态(SZ:300948)2021-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0年营业收入为2.92亿元,同比增长5.04%[20] -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203.67万元,较同期增长5.04%[49] - 营业收入总额2.92亿元,同比增长5.0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9.2万元,同比下降6.27%[20] - 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6,349.20万元,较同期下降6.27%[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99.66万元,同比增长4.1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63%,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2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6532.6万元,占全年22.37%[22] - 第二季度净利润为3418.03万元,为全年最高单季贡献[22]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92,006.78元[10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67亿元,同比增长5.89%,毛利率42.87%[60] - 直接材料成本5286.05万元,同比增长38.22%,占比31.68%[63] - 分包成本6582.43万元,同比下降20.13%,占比39.45%[63] - 研发费用1456.97万元,同比增长10.35%[6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99%,较上年提升0.24个百分点[71] - 信用减值损失431.75万元,占利润总额-5.92%[7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全年累计签订合同6.8亿元,其中90%以上订单为植被恢复和综合性生态治理[33] - 公司合计签订合同订单6.8亿元,其中单个项目规模1,000万以上的有7个,金额过亿元的项目有两个[50] - 植被恢复业务收入1.77亿元,占比60.47%,同比增长9.38%[58] - 水环境治理业务收入5990.35万元,同比增长37.45%[58] - 公司中标并签订合同单体规模最大的植被恢复项目金额为40,000万元[49] - 公司中标淄博高新区人民东路牧龙山景观环境项目合同金额15,864.66万元[49] - 公司成功实施30多个项目、面积近1500余万平方米的无人机勘察测绘[51] - 公司是国内极少数具备材料加工与生产和装备研制环节的生态修复企业[45] - 公司生态修复技术覆盖全国所有五个气候带类型[46] - 公司拥有20多年的生态修复项目实践经验[47] - 公司业务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70余个城市[47] 各地区表现 - 山东省收入2.3亿元,占比78.64%,同比增长9.88%[58] - 公司在西南西北地区以大理和延安为核心辐射周边市场获取订单[9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未来将重点拓展东北和华南市场,提高省外业务规模占比[93] - 公司计划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特别是3年以上账龄款项[95] - 公司将继续探索PPP项目模式,但从严评估项目可行性和地方财政保障[92] - 公司2021年将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全员日报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内部控制[93] - 公司研发重点包括拉萨空港新区风积沙地植被恢复技术等5个专项研究[94][95] - 公司计划通过多样化付款形式和供应商账期管理改善经营现金流[95] - 公司将拓展市政公用业务,使其成为规模稳定的独立业务板块[92] - 公司2021年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标志着进入新发展阶段[91] 现金流和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26.9万元,同比下降22.9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78亿元,年末资金余额达1.13亿元[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302.60万元,同比改善16.85%[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80.37万元,同比下降297.47%[7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43.92万元,同比下降71.01%[73] - 公司2020年累计收回工程款3.68亿元,同比增长33%[55] - 2020年末银行贷款余额2830万元,同比减少2095万元,降幅42.54%[55] - 货币资金增加至1.130亿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2.66%升至16.11%,增长3.45个百分点,主要因项目回款较多[78] - 应收账款为1.944亿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28.79%降至27.70%,减少1.09个百分点[78] - 合同资产减少至2.379亿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40.80%降至33.90%,下降6.90个百分点,因完工结算较多[78] - 短期借款减少至1,900万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5.94%降至2.71%,下降3.23个百分点,因偿还部分银行贷款[78] - 长期借款从930万人民币降至0,占总资产比例减少1.43个百分点[78] - 资产受限总额为3,306万人民币,其中货币资金受限1,200万人民币,固定资产受限1,086万人民币,无形资产受限1,020万人民币[80] 投资和资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682.28万元,增长50.70%[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2338万元,增长123.69%[41] - 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295.90万元,增长60.86%[41] -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减少667.66万元,减少35.63%[41] - 公司投资淄博土展生态工程4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9.36万元[41] - 投资山东高速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51.06万元,其他权益变动121.86万元[41] - 新增对青岛蕴升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2336万元[41] - 生物产业园1培育基中试车间完工转固定资产1443.32万元[41] - 固定资产增加至3.425亿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3.26%升至4.88%,增长1.62个百分点,因在建工程转固1,443.32万人民币[78] - 报告期投资额为2,738万人民币,较上年同期3,240万人民币下降15.49%[81] - 对淄博土展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投资400万人民币,持股40%,本期投资盈亏为93,646.35人民币[83][84] - 对青岛蕴升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2,336万人民币,持股20%,本期投资盈亏为0[84]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2.13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3.21%[65] - 第一大客户销售额1.34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99%[6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4777.7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31%[65] - 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及其授权或下属国有主体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5] 风险因素 - 公司存货及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存在跌价及减值风险[8] - 2021年全球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政府环保领域财政支出[5] - 各地政府招投标活动出现不同程度延期和暂停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6] - 公司专业人才储备难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需求可能形成人才缺口[7] - 公司存在疫情和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可能影响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和项目回款[97] - 公司存在存货跌价及合同资产减值风险,主要因政府客户结算流程滞后可能导致资产减值[99] - 公司专业人才储备面临缺口风险,业务快速发展导致对研发及项目管理人才需求增加[98]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8]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467,2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1.76%[104][108]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40,010,000股[104][106][107] - 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40,513,230.28元[104]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04] - 2019年度及2018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106][107][108]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监管要求,且连续三年保持分红政策稳定性[103][104]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7]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7]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 自2021年2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锁定期至2024年2月24日[110] - 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自2021年2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锁定期至2024年2月24日[110] - 海宁久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自2021年2月25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锁定期至2022年2月24日[110] - 高军等董事股份限售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1]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11]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1] - 所有承诺方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 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10][111] - 股份锁定期限依据股东类型分为36个月/12个月两档[110] - 发行价调整机制涵盖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形[110][111] - 监事张志红通过和容投资间接持股 遵循36个月锁定期限制至2024年2月24日[111]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2]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12] - 持股达到或超过5%时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13] -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113] - 减持需遵守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深交所减持实施细则规定[113] - 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1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12] - 违反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2][113] - 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需遵守相关法规,减持计划披露要求为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或通过其他方式前3个交易日公告[114] - 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有效期至2026年02月24日,目前正常履行中[114] - 李春林、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许剑平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持股超5%时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115]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需符合法规要求,有效期至2024年02月24日[115] - 所有承诺方均明确若违反减持承诺造成损失将承担法律责任[114][115] - 控股股东若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1]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1个月内签署相关承诺声明[131] - 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需出具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函[131]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18]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0]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19] - 公司回购股份年度合计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1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下限为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21]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资金上限为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121]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下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121] - 董事及高管年度增持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121]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需以现金分红方式补偿股东[120]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则终止[119]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119]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2] - 稳定股价措施停止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增持/回购资金使用完毕[122]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价格原则上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3] - 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董事及高管上年度税后薪酬及分红累计额的20%[123] - 单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董事及高管上年度税后薪酬及分红累计额的50%[123]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23] - 未履行承诺时公司可扣留应付董事及高管的现金分红及薪酬[123] - 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122]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履行相同稳定股价承诺[123] - 每股净资产计算方式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股份总数[122] 其他重要承诺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将在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12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欺诈发行将买回全部公开发行新股[12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因上市前社保公积金补缴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12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避免同业竞争长期承诺[127] - 控股股东承诺将获得的同业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127] - 公司扩展业务导致同业竞争时控股股东承诺通过停止经营或转让方式消除竞争[127] - 控股股东承诺督促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遵守同业竞争限制[127]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作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127] - 所有承诺目前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126][127]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控制公司或任职时终止[12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129] - 国金证券承诺因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2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因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将依法赔偿[128]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28]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承诺因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29]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12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谋求特殊利益[128] - 国金证券确认除已披露文件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128]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12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130] - 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0] - 未履行承诺时公司将公告原因并向公众道歉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130]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时需在指定媒体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31] - 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时将依法进行赔偿[131] - 公司回购新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30] - 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2月25日起长期有效[130][131] 行业背景和市场环境 - 2011-2019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1.27%[34] - 政府补助收入为184.9万元,同比减少79.94%[26] 公司基本信息和治理结构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16]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948股票简称为冠中生态[16]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位于证券投资部[18]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但未披露具体名称[19] - 资产总额达7.02亿元,同比增长4.1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7亿元,同比增长16.08%[20]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98]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