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0.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58.9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82.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3%[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下降7.41%[17]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下降7.41%[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32%,同比下降1.64个百分点[17] - 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6.20亿元,全年营收合计20.54亿元[21]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全年为9.16亿元,其中第四季度为2715.23万元[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全年为7.98亿元,第四季度为2561.13万元[21]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0.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46] - 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9046.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0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158.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46] -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982.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3%[46]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1998元/股[19] - 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158.9万元[9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96.11%,金额16.50亿元[59] - 研发投入金额2020年为68,810,076.3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35%[63] - 信用减值损失因差错更正增加41.92万元至858.25万元,净利润减少3.56万元至9624.90万元[14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电力电缆产品收入1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83%,占营业收入86.67%[51] -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收入2.0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6.76%[51] - 裸导线产品收入4065.9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06%[51] - 其他业务收入125.6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91%[51] - 电线电缆行业营业收入20.53亿元,毛利率16.35%,同比下降0.27%[53] - 电力电缆产品营业收入17.80亿元,同比下降7.83%,毛利率16.30%[53] -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6.76%[53] - 电线电缆销售量95,672.3千米,同比增长10.49%,库存量大幅减少49.89%[54] - 裸导线生产量3,012.03吨,同比增长40.95%,库存量激增472.25%[55][56] - 电缆附件生产量313,948套/个,同比大幅增长185.86%[56] 各地区表现 - 西南地区收入3.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3%[51] - 华南地区收入9401.4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55%[51] - 西南地区营业收入3.05亿元,同比增长19.13%,毛利率14.60%[5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48.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8.71%[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转正为1.80亿元,全年净流出9.15亿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为-91,480,378.46元,同比下降178.71%[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为-37,332,663.11元,同比下降45.54%[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为152,456,251.03元,同比上升962.53%[6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0年为23,643,209.46元,同比下降67.57%[65] - 差错更正调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0.46万元至1.16亿元,调增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0.46万元[14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22.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3%[17]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8%[17] -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294.25万元[39] - 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50.67万元[39]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60.28万元[39]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2115.20万元[39]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5419.69万元[39] -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258.57万元[39] - 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9997.55万元[39] - 存货较期初增加1606.50万元[39] - 应收账款2020年末为935,158,021.41元,占总资产比例41.93%,同比上升5.95个百分点[70] - 短期借款2020年末为700,657,629.19元,占总资产比例31.42%,同比上升2.79个百分点[70] - 资产受限总额397,202,590.15元,包括货币资金115,726,952.92元受限[73] - 智能高压裸线制造车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8,967,053.36元,累计投入22,659,434.40元,工程进度达70%[76]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江苏聚辰电缆科技营业收入8.41亿元,同比增长79.49%,但营业利润亏损24.63万元,净利润亏损18.47万元,同比下降40.39%[80][81] - 子公司山东聚辰电缆营业收入2.10亿元,同比下降6.88%,营业利润亏损248.01万元,净利润亏损249.05万元,同比下降3.10%[80][81] - 子公司江苏拓源电力科技营业收入3,192.66万元,营业利润208.45万元,净利润193.07万元[80] - 江苏聚辰电缆科技总资产1.04亿元,净资产6,040.94万元[80] - 山东聚辰电缆总资产2.53亿元,净资产6,741.30万元[80] - 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总资产9,578.11万元,净资产6,707.57万元[80] 研发投入与创新 - 研发投入金额2020年为68,810,076.3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35%[63] - 研发人员数量2020年为120人,占比15.50%[63] - 公司拥有专利13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18项[41] - 公司被评为2020年中国线缆行业具竞争力企业100强[37] - 公司2021年计划至少开发10个新产品项目并申请10项专利[85] - 公司重点研发方向包括110kV高压电缆、35kV及以下A类阻燃耐火电缆、新能源发电用特种电缆[85] - 公司新材料研发聚焦铝合金导线、超导电缆等导体替代材料[85]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4.585亿股[5]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1375.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02%[98] -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2亿元[97]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95] - 公司总股本为4.585亿股[95] - 2020年提取盈余公积912.19万元[97] - 公司2018年和2019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98]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40%[1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20%[110] - 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达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110]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10] - 股东大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0]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10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7]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106]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07] - 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4.3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1.35%[6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6.61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8.35%[60] - 报告期确认场地租赁收入1.10万元,支付员工公寓及办公室租金合计48.72万元[162] - 融资租赁设备转让价格4550万元,按约定分期支付租金[162]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111]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112] - 违反承诺时控股股东所获利益归公司所有[112]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以维护股东利益[113][116] - 公司及控制企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中辰电缆及其子公司资金[113][114][116] - 实际控制人杜南平及张茜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114] - 公司承诺若违反资金占用承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3][116] - 关联交易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113][116] - 公司承诺不要求发行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13][116]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让与发行人[115] - 同业竞争承诺自2021年1月22日起长期有效[114] - 公司确认当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115]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利益将归发行人所有[115] - 公司股东及控制企业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17][118][119][120] - 若出现竞争业务,相关方承诺通过停止经营或转让给第三方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18][120]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原则并确保价格公允[119] - 禁止非法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19] - 股东在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回避[119] - 违反承诺导致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17][118][119] - 承诺涵盖对象包括天津新远景优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及张学民等自然人[117][119][120] - 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22日起长期有效[117][119] - 当前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17][119][120] - 拓展新业务范围时需提前规避潜在竞争[118][120]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并杜绝资金占用[121][122]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让渡[121] - 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0]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99][100] - 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9][10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99][100] - 杜南平、张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0][101] - 杜南平、张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0][101] - 陈金玉、杜振杰等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1] - 所有承诺方若违反承诺则出售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99][100][101] - 股份锁定期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99][100][101] - 相关承诺适用于公司2021年1月22日上市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99][100][101] - 承诺内容包含除权除息情况下发行价的相应调整条款[99][100][10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2][103] - 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02][10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度末持股总数的25%[104] - 减持价格需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复权后)[104] - 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102][103][104] - 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102][103] - 锁定期延长触发条件包括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102][103] - 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104] - 权益分派等导致持股变化时减持额度相应变更[104] - 发行价和每股净资产在除权除息事项时需相应调整[102][103] - 违反减持意向的股东需公开道歉并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05] - 违反减持意向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10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05] - 减持约束措施包括3个月内禁止减持违反承诺的股份[106]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份回购[122][123] - 股份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且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23] - 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10%且不高于20%[123] - 回购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10日内提交董事会审议[123] - 上市后三年内为股价稳定承诺有效期[122][124] - 若未履行回购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4] - 股份回购后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2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包含除权除息价格调整[122][123]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公司A股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127]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仍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将再次触发预案[125][127]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00%[125][127][128] - 董事/高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125] - 董事/高管增持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126] - 控股股东增持金额可选择不低于1000万元或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128]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26][128] - 董事/高管主观原因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截留其薪酬代履行[126] - 连续两次未履行增持义务可能导致董事更换或高管解聘[126] - 所有增持操作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26][128]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31] - 公司承诺若股价稳定措施未获支持将截留现金分红用于股份回购计划[129]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欺诈发行将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募集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32][133][134][135] - 上市后若发生欺诈发行需在20个交易日内按发行价或市价孰高回购全部新股[132][133][134][135] - 回购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时将通过合法手段筹集[133][136] - 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资金不足将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完成回购[133][136] - 若其他指定主体未履行购回义务公司/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133][136] - 发行价格会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32][133][134][135] - 杜南平及张茜作为承诺人签署长期有效的股份回购承诺函[134] - 承诺函涉及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情形[134] - 回购范围涵盖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132][133][134][135]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按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133][134][136]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37] - 公司承诺在认定相关事项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137] - 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和违法事实认定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137] 会计政策与差错更正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及相关案例指引[142]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142] -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首次执行日未完成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142] - 新收入准则导致预收款项减少2600.85万元,合同负债增加2301.64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99.21万元[143] - 应收账款因准则调整减少9081.51万元至6.81亿元,同时新增合同资产9081.51万元[143] - 母公司预收款项减少2574.72万元,合同负债增加2278.51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96.21万元[144] - 母公司应收账款减少9081.51万元至6.34亿元,合同资产新增9081.51万元[144] - 前期差错更正调增应收票据409.74万元至3302.40万元,调增短期借款431
中辰股份(300933)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