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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 - 2020 Q4 - 年度财报
通用电梯通用电梯(SZ:300931)2021-04-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452,129,380.75元,同比下降0.8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42,189.22元,同比下降11.27%[15]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股,同比下降11.43%[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5%,同比下降3.05个百分点[1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63,314,173.74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8]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83,224.61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8] - 2020年公司销售收入452,129,380.75元同比下降0.85%[51] - 利润总额63,291,162.73元同比下降11.52%[51] - 净利润55,142,189.22元同比下降11.27%[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650,911.99元同比下降8.29%[51] -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5,142,189.22元[98] -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2,144,546.15元[98]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2,846,557.16元[9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80.68%,金额2.53亿元,同比增长3.89%[62] - 安装成本同比下降29.50%至3,747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降至11.95%[62] - 制造费用同比大幅增长77.03%至975万元[62] - 研发投入1,72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82%[6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53,396.05元,同比下降63.41%[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3.41%至2,825万元[70] 业务线表现 - 电梯业务收入451,519,414.03元占总收入99.87%同比下降0.89%[57] - 电梯配件与维保服务收入13,034,636.87元同比大幅增长131.25%[57] - 电梯业务毛利率30.56%同比下降1.42个百分点[59] - 电梯销售量同比增长10.55%至4,044台[60] - 电梯生产量同比增长23.03%至4,225台[60] - 库存量同比增长50.42%至540台,主要因在手订单充裕增加备货[60] 地区表现 - 境外市场收入15,355,466.81元同比下降43.61%[5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票据较上期增长124.83%[39] -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期增长939.65%[39] - 预付款项较上期下降45.03%[39] - 其他应收款较上期下降33.84%[39] - 存货较上期增长37.32%[39] -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增长194.51%[39] - 资产总额735,374,070.30元,同比增长15.1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1,466,374.65元,同比增长11.77%[15] - 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额735,374,070.30元负债总额203,907,695.65元[51] - 资产负债率为27.73%[5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55个百分点至37.84%[7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3668.43万元[8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405,189.16元[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097,927.08元[2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50,000.00元[23]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363,000.00元[24] - 所得税影响额为88,460.69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91,277.23元[24] 产品信息 - 公司产品覆盖乘客电梯载重范围400-2000kg,速度1.0-8.0m/s[28] - 医用电梯载重1600-2000kg,速度1.0-4.0m/s[28] - 自动扶梯额定速度0.50m/s,提升高度3-18m[29] - 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80m[30] 行业背景 - 2019年全国电梯产量约98万台较上年同期增长15.29%[38] - 截至2019年末全国注册在用特种设备电梯709.75万部[37] - 电梯行业与房地产存在高度关联性受政策调控影响显著[86] - 中国电梯人均保有量较发达国家存在差距行业仍有发展空间[79][80] 销售与客户 - 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28个营销服务网点[45] - 公司与100多家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4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5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28%[64] - 公司与成都阳光大地、正黄集团、绿地香港等知名房企开展合作[90] 采购与供应链 - 主要原材料直接采购成本占各类电梯生产成本的90%以上[81] - 公司通过技术改进和供应链优化降低材料采购成本[91] 战略与发展 - 公司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加大智能装备投入扩大产能[88] - 公司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海外业务扩大市场份额[89] - 公司稳步推进经营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136] - 公司引进优秀人才,为提升经营效率提供智力支持[136] - 公司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136] - 公司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以优化流程并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138] - 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以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并填补即期回报[139]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限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4年1月20日[99][100][101]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特定股东(孙海荣、孙峰、徐宝元、徐方奇、尹金根)不转让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10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02][103][10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建林、顾月江、孙建平、李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04]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2][103][104][105] - 公司特定机构投资者(安徽宝德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前股份[10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0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建林、顾月江、孙建平、李彪承诺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07] - 公司制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承诺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10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性业务[10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一切经济损失[110] - 公司承诺在2021年1月21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13]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115] - 稳定股价措施执行优先顺序为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第一顺位[115] - 公司回购股份为稳定股价措施的第二顺位[1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稳定股价措施的第三顺位[1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稳定股价措施的第四顺位[115] - 公司将在启动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116]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116] - 稳定股价措施可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中止实施[114] - 若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稳定股价措施终止[115]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回购条件[117]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118]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118]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2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薪酬总额的50%或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的孰高者[1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30%[1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60%[124]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9] - 增持/回购实施期限为触发日起12个月内或相关手续完成后30个交易日内[118][121][124]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规定若董事会未在15个交易日内制定方案将延期发放全部董事高管50%薪酬[126] - 公司回购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27] - 控股股东未按期增持时公司将截留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128] - 董事及高管未按期增持时公司将截留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128]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2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129]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0] - 实际控制人同意冻结相应自有资金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131]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3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33] - 公司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4] - 公司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4] - 公司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将稳步推进经营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136]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37]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138] - 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并完善现金分红政策[139][140] -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并强化投资者回报[140] - 公司每季度核查承诺履行情况并对违反承诺采取改正措施[141] - 实际控制人徐志明等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对违反填补回报措施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2]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招股书承诺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方案[143] - 公司承诺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将提出补充承诺保护投资者权益[144]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对招股书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时依法承担责任[14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承诺相关方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149] - 如因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实际控制人将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并支付罚款[14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将停止获取股东分红及领取薪酬[147]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将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发行人[147]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146] - 实际控制人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及徐津承诺承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应缴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148] - 承诺履行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未能履行时需及时披露具体原因[146] - 公司承诺是否按时履行为是[149] 股利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0元,占可分配利润0.00%[95] - 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0.00%[98] - 公司近三年(2018-2020)现金分红金额均为0元,分红比率均为0.00%[98]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20,027,825.57元[9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240,146,000股[95]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6] - 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内未调整分配政策[94] 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4万股[179] -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014.6万股[179]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80,106,000股占比100%[178]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为35,248,000股占比19.57%[178]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为144,858,000股占比80.43%[178] - 控股股东徐志明持股40,219,200股占比22.33%[182] - 股东牟玉芳持股22,579,200股占比12.54%[182] - 股东徐斌持股18,345,600股占比10.19%[182] - 股东徐津持股18,345,600股占比10.19%[182] - 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3,612,000股占比7.56%[182] - 实际控制人徐志明持股40,219,200股,占比较大[191] - 董事、副总经理尹金根持股5,644,800股[191] -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建林持股2,822,400股[191] - 董事孙峰持股2,822,400股[191] - 董事孙建平持股2,116,800股[191] - 董事顾月江持股2,116,800股[191]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彪持股500,000股[191]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56,242,400股[191] - 实际控制人徐志明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85][191]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86] 人员与薪酬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00] - 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00] - 内部监事薪酬按所任职务发放[200]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具体管理职务及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确定[200] - 徐志明在股东单位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不领取报酬津贴[199]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199] - 独立董事俞雪华兼任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金螳螂/恒立液压/通润装备/沙钢股份)[196] - 副总经理李彪曾任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及董事[198] - 独立董事赵芳兼任米拓财税咨询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迨吉文化传播公司执行董事[197] - 技术总监顾月明自2016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9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152]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减少1554.7万元(约-6.9%)至2.09亿元[153] - 合同资产新增1554.7万元[153] - 预付账款减少247.4万元(约-43.3%)至323.3万元[1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5万元(约1.6%)至584.5万元[153] - 预收款项清零并重分类至合同负债3322.4万元及其他流动负债152.4万元[153] - 未分配利润减少48.3万元(约-0.3%)至1.70亿元[153] 其他重要事项 - 权利受限资产为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77] - 公司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61.8万元[156] - 公司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8万元[156] - 公司向湖北慈善总会捐赠疫情防控款30万元[172]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及关联交易[157][160][161][162][16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5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净资产规模和股本将较大幅度提高[135] - 公司预计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