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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朗特智能朗特智能(SZ:300916)2021-04-15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7.7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0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6.6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02%[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0.56%[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23%,同比提升3.17个百分点[16] - 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63.29%至10.883亿元人民币[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231.28%至8.333亿元人民币[16]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4亿元,同比增长36.0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6.63万元,同比上升72.02%[32] -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74亿元,同比增长36.06%[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6.63万元,同比上升72.02%[54] - 公司2020年总营业收入为7.7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06%[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0.09%至853,697,598.03元[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10.56%至128,510,005.64元[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13.73%至64,466,150.28元[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00%至563,782,960.00元[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722.37%至62,476,293.24元[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3,641.63%至558,436,718.34元[78] - 货币资金从年初的36,898,347.15元增至年末的600,568,260.03元,占总资产比例从8.93%增至55.19%,增长46.26个百分点[8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从年初的45.28%降至年末的21.90%,减少23.38个百分点[82]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从年初的19.92%降至年末的8.83%,减少11.09个百分点[82] -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从年初的15.52%降至年末的7.25%,减少8.27个百分点[82] - 长期借款从年初的0元增至年末的6,911,811.16元,占总资产0.64%[82] 成本和费用 - 直接材料成本为5.001亿元,同比增长39.71%,占营业成本比重83.10%[69] - 研发费用支出270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9%[57] - 研发费用为2703.95万元,同比增长18.89%[73] - 研发投入金额2020年为27,039,514.83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49%[76] - 期间费用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33] - 资产减值损失6,774,406.75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64%[80] - 营业外支出4,774,381.81元,主要系越南投资取消损失[8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控制器PCBA及智能产品如智能家居及家电产品离网照明产品新型消费电子产品等[8] - 蓝牙耳机、滤水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控制器和离网照明产品销量上升驱动收入增长[32] - 扫地机器人智能控制器、智能家居及家电类控制器等高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提高[33] - 消费类电子产品收入为9893.57万元,同比增长196.91%,占营业收入比重12.78%[62] - 智能家居及家电类产品收入为3.803亿元,同比增长33.60%,毛利率24.32%[62][65] - 离网照明产品收入为1.839亿元,同比增长26.53%,毛利率13.92%[62][65] - 公司产品已拓展至智能家居、新型消费类电子、离网照明、汽车电子等领域[51] - 公司细分产品近两百种[51] - 销售量同比增长63.01%至4703.94万套,生产量同比增长66.58%[66]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为3.961亿元,同比增长54.00%,毛利率24.68%[62][65] - 国外销售收入为3.783亿元,同比增长21.27%,毛利率19.80%[62][65] - 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主要销往亚洲、非洲、北美等市场[10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采用OEM和ODM经营模式,ODM模式下议价能力更强且能更好控制材料成本[27] - 新产品开发周期约为6-12个月[27] - 主要原材料包括IC、PCB、电池、线材等,合格供应商一般有2-3家[30] - 实行以销定产、柔性制造的定制化生产模式,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特点[31] - 采用鼎捷ERP系统管理物料,遵循以产定需、以需定量原则优化库存[30] - 公司采用UMS联合管理系统作为生产及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大数据云架构为基础集成检测生产执行项目管理等信息管理软件[9] - 公司经营模式涵盖OEM原始设备生产商和ODM原始设计制造商后者享有产品知识产权[9] - 中国智能控制器行业预计到2023年市场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2018-2023年保持年增长率12%[35] - 公司要求4小时内回复客户邮件,24小时到达售后现场[49] - 公司产品平均制程不良率在千分之三以内,客户退换货率低于万分之四[47] 研发与技术创新 - 研发人员数量2020年为130人,占比10.45%[76] - 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28项、外观专利14项,软件著作权40项[43] - 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外观专利14项[57] - 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40项[57] 子公司与投资表现 - 东莞朗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8,306,732.77元,净资产为23,594,546.87元,营业收入为316,416,661.19元,净利润为8,274,710.74元[99] - 江西朗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575,516.66元,净资产为11,875,487.46元,营业收入为51,512,450.35元,净利润为3,845,163.89元[99] - 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232,727.78元,净资产为27,050,656.15元,营业收入为194,814,495.23元,净利润为10,002,457.40元[99]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5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4]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1股红股、派发现金股息3元(含税)、转增4股股本[112] - 现金分红总额为1277.4万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75%[11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4258万股[112]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4亿元[112]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9,266,299.53元[114] - 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13,236.17元[114] - 2020年可供分配利润为82,553,063.36元[114] -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4,416,065.45元[114] -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7,701,111.18元[114] - 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14.31%[119]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774,000元[115] - 以每10股送红股1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送转后总股本增加至63,870,000股[115] - 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6,000,000元,占当年净利润比率69.38%[119] - 2018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118][119] 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 -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00元[91] - 截至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35,831,700元[9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64,385,100元[9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2,18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93] -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8,49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3,421.1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6,438.51万元,投资进度为34.81%[93] -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384.5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效益为187.55万元[93] - 补充营运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93] - 超募资金总额为15,336.01万元,公司拟使用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4%[9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6,438.51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9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较大,项目实施效果存在未达预期风险[106] 资产与负债结构变化 - 公司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69.27%,主要因江西子公司厂房建设完工转固[3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1527.63%,主要因募集资金和销售回款增长[39]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466.17%,主要因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9] -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38.81%,主要因支付部分备料款[39] -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71.63%,主要因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39] -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2.39%,主要因待认证进项税金已认证[39] -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93.47%,主要因减少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47,396,916.92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97,863.08元[85] - 其他货币资金中5,233,194.54元为受限资金(保证金)[86]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正良[12] - 控股股东欧阳正良持股比例为43.43%,持有18,493,140股[175] - 股东深圳市鹏城高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2.55%,持有5,342,460股[175] - 股东苟兴荣持股8.69%,持有3,698,640股[175] - 股东深圳市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79%,持有2,465,760股[175] - 股东珠海鹏城展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持股4.53%,持有1,930,000股[17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008户[174] - 报告期末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唐拥武持股最多,为148,085股[175] - 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正良持有公司股份18,493,140股,报告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86] - 监事苟兴荣持有公司股份3,698,640股,报告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8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22,191,780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86]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79] - 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3193万股增加至4258万股[165][167]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3193万股占比74.99%[165] - 无限售条件股份通过发行新股增加1065万股占比25.01%[165]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为973.82万股占比22.87%[165]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为2219.18万股占比52.12%[165] - 欧阳正良持有首发限售股1849.31万股限售至2023年12月2日[169] - 苟兴荣持有首发限售股369.86万股限售至2021年12月2日[169] -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000股,发行价格为56.52元/股[170] -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1,930,000股增至42,580,000股,增幅33.4%[172] -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16"[171] 承诺与股份锁定期安排 - 公司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1][122]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机制[121]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122]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股价连续5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即终止方案[122] - 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2]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对回购议案投赞成票[122]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条件满足后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12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需依法完成债权人通知程序[122] - 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在10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20%[12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123]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23] - 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123] - 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12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自公司获得薪酬的20%[124] - 董事及高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获得薪酬的50%[124] - 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124] - 未履行增持承诺将扣留当年及后一年度现金分红和当年薪酬的50%[124] - 公司承诺若发行上市存在欺诈将回购全部新股[124]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125][126] - 控股股东欧阳正良承诺若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25] -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25] - 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调整[125][126] - 公司承诺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的损失[125] - 控股股东承诺根据证监会或法院最终决定赔偿投资者损失[125] - 回购程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126] - 赔偿责任认定将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执行[126] - 相关承诺自2020年12月2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25]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27] -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27] - 公司承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说明原因并道歉[127] - 公司承诺违反可继续履行的承诺时将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事项[127] - 公司承诺违反无法履行的承诺时将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7]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时将通过公司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28]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因违反承诺导致损失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128]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12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他人输送利益[12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12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20%[129]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129] - 控股股东及法人股东承诺上市起3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30] - 自然人股东苟兴荣承诺上市起12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3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30]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时公司将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回购[129] - 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9] - 持股低于5%时股东减持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30] - 违规减持所得将归公司所有[130] - 公司可扣留违规减持股东现金分红抵减违规所得[130]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需召开业绩说明会[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