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6亿元,同比下降0.5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2.08万元,同比下降16.69%[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66.52万元,同比下降21.55%[16]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75,789,559.69元,同比下降0.57%[58] - 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为70,853,182.89元,同比下降19.07%[58]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20,769.71元,同比下降16.69%[58] - 2020年营业收入总额为275,789,559.69元,同比下降0.57%[63] - 2020年度净利润为62,078,084.67元[129]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0.51亿元,第二季度增长21.5%至49.22亿元,第三季度大幅增长63.1%至80.25亿元,第四季度再增长31.8%至105.81亿元[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第一季度的1.08亿元增长至第四季度的2.06亿元,第四季度环比增长20.0%[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5.57%至27.9百万元[74]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6.47%至30.4百万元[7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39.92%至-288,531元[7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31%至16.9百万元[7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已规模化应用于全国多地公共交通车辆,覆盖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15个省份[29]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已批量应用于比亚迪、中车、宇通客车、金龙汽车等主流客车品牌[30]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于2020年获得应用,被列为国家电网特高压换流站指定火灾防控设备并实现批量工程化应用[31] - 公司产品覆盖特高压换流站、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箱、客车发动机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多个特殊领域[25] - 公司电力行业收入2018年为1515.62万元,2019年增长至4367.74万元,2020年达到7235.34万元,呈高速增长趋势[43] - 公司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在国内大中型客车市场份额测算约在70%以上[43] - 电力电网行业收入72,353,363.63元,同比增长65.65%,占营收26.23%[63] - 交通运输行业收入183,629,109.48元,同比下降12.33%,占营收66.58%[63] - 电力电网行业毛利率57.10%,同比下降14.83个百分点[66] - 电力电网行业销售量同比下降53.44%,主因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产品减少[67] - 新产品高机动移动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销售额3,840.71万元[67] - 交通运输行业销售量381,180套,同比下降21.16%[67]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客车发动机舱、特高压换流站、大中型变压器场站、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箱、客车乘客舱、变电站电缆、新能源发电站、城市电力电缆及通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专业消防领域[108][117] 研发和技术能力 - 公司掌握超细干粉、混合气体、水基型灭火剂、压缩空气泡沫等多项核心灭火技术[25] - 公司新研发高机动移动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采用新能源锂电池驱动,可灵活进出高层建筑[32] - 公司新研发高机动举高消防灭火机器人采用无线遥控技术,可进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现场作业[34] - 公司新研发智能型公共客舱固定喷雾消毒系统已批量配置在金龙汽车等公共交通车辆上[35] - 公司建立持续创新研发机制,建设国内规模最大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基地[36] - 公司业务具有科技创新性和行业领先性,承担多项应急管理部等重大科研项目[41] - 公司拥有112项国家专利技术和11项软件著作权[51] - 公司参与制定2项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和2项地方标准[51]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获得40余项技术专利,其中9项发明专利[45] - 公司研发团队核心人员洪伟艺是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49] - 公司2020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6,872,814.64元,占营业收入6.12%[5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6.12%[7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21年若疫情持续影响可能导致客车市场需求下降[108] -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下降将对交通行业产生一定影响[108] - 公司将加大特高压换流站消防改造升级、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城市智慧消防布局、城市电力电缆及通道建设、新能源汽车发展等领域的研发力度[109] - 公司计划加快在石化园区、森林灭火等重点消防领域进行产品开发[109] - 公司致力于提升高端智能产品推广应用市占率[112][113] - 公司将大力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116] - 存在下游行业政策变化导致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117] - 存在研发未能满足市场需求或未取得预期成果的风险[118] 销售和客户 - 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并举的销售模式,根据客户类型区分直销与经销客户[4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55,391,503.6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34%[71] - 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为56.34%[12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169,248.7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28%[72] 生产和运营 - 公司遵循以销定产、综合考量、适度库存原则进行计划生产[38] - 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2020年净利润达5,719.09万元[10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27万元,同比下降98.3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显著,第二季度为正值2.54亿元,但第一、三、四季度均为负值,分别为-1.65亿元、-750万元和-726万元[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8.30%至912,729.69元[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32.96%至-420.9百万元[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061.90%至441.9百万元[79] 资产和募集资金 - 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9.24亿元,同比增长119.5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亿元,同比增长152.50%[16] - 公司2020年资产总额为923,716,576.62元,同比增长119.51%[58]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4,959,553.75元,同比增长152.50%[5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199.50万股,发行价格15.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2,083,100.00元[5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92个百分点至6.79%[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50.8百万元[89] - 其他资产初始投资成本3.5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8.28万元,期末金额3.51亿元[93] - 2020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42亿元,本期已使用1.18亿元,累计使用1.37亿元[94] - 募集资金净额4.42亿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3559.15万元,发行相关费用1338.84万元[95] - 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余额3.06亿元,利息收入净额73.8万元[95]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项目投资进度26.92%,累计投入1896.49万元[96]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项目投资进度22.33%,累计投入558.17万元[96]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0.57亿元,无闲置两年以上资金[94] - 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7亿元,其中自有资金先期投入7295.17万元[95]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0.57亿元存放于专户并进行现金管理[94] -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比例为0.00%[94]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已投入资金5,686.94万元,投资进度30.25%[9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7,874.46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投入资金[9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5,577.14万元,进度达69.71%[99] -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44,215.99万元,累计投入13,718.74万元[99]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95.17万元[100]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先期投入1,713.15万元[100]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先期投入504.21万元[100]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先期投入5,077.81万元[10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571.05万元[101] - 委托理财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000万元(17.1%),募集资金29,000万元(82.9%)[173]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35,00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173]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99.5万股,发行价格15.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2亿元[190]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992.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亿元[191]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9598.5万股增至1.28亿股,增幅33.33%[192] -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9.24亿元,较期初4.21亿元增长119.46%[192] -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8570.3万元,资产负债率9.28%,较期初20.80%下降11.52个百分点[19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1,995,000股,总股本由95,985,000股增至127,980,000股(+33.3%)[185]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6.29%(97,633,31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23.71%(30,346,688股)[185] - 国有法人持股11,663股(0.01%),外资持股5,242股(0.004%)[185] - 境内自然人持股75,491,595股(58.99%),境内法人持股22,124,812股(17.29%)[185] - 控股股东洪伟艺持股4319.1万股,占比33.75%[194] -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0万股,占比7.81%[194] - 杭州联动投资合伙企业持股596.7万股,占比4.66%[195] - 林美钗持股594万股,占比4.64%[195] - 洪俊龙持股594万股,占比4.64%[195] - 华鑫证券持有国安达93,859股人民币普通股[196] - 汪永海持有国安达91,615股人民币普通股[196] - 陈才源持有国安达90,900股人民币普通股[196] - 施文凯持有国安达90,077股人民币普通股[196] - 国安达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洪伟艺(中国国籍)[197]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伟艺、洪俊龙、洪清泉三位自然人[199] - 洪伟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 - 洪清泉担任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199] - 洪俊龙担任欧士曼工程部经理[199] - 前10名股东间关联关系不明[196]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7]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1.28亿股[7] - 现金分红总额为51,192,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2.41%[133] - 2020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127]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4,397,750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22.91%[133] - 2019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133] - 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127,980,000股[127] -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金额为4,083,414.52元[129] -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812,551.97元[129] 非经常性损益 - 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545.56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贡献560.34万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贡献78.28万元[21][22] - 公司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较2019年的234.16万元大幅增长132.9%[22]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股,同比下降21.79%[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27%,同比下降10.64个百分点[16] - 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0.6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61元/股[186]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52元/股[186] 承诺和限售 - 洪伟艺、洪清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4] - 洪伟艺、洪清泉承诺在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4] - 洪伟艺、洪清泉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4] - 洪俊龙及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4][135] - 黄梅香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5] - 杭州联动投资等股东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5] - 黄海滨等股东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5] - 所有限售承诺均起始于2020年10月29日[134][135] - 主要股东限售期将于2023年10月28日届满[134][135] - 黄海滨等股东减持价格承诺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8日[1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36][137] - 公司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37]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IPO前持有的股份[136] - 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IPO前持有的股份[137] -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36][137] - 离任监事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37]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6][137]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36][137] - 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时不减持公司股票[136][137]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需通过合法方式进行[1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38][139] - 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披露减持原因及数量[138] - 未履行减持承诺将导致6个月内禁止减持股份[138] - 厦门中安九一九投资承诺减持期限至2025年10月28日[138] - 林美钗承诺减持期限至2023年10月28日[138]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139] - 实际控制人洪俊龙等承诺对利润分配决议投赞成票[139] - 若违反分红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9] - 控股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139] - 所有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138][1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需在30个工作日内停止业务并上缴收益[140] - 关联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并按商业原则进行[141]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承诺维护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41] - 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关联方需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141]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承诺[141] - 违反承诺时公司有权扣留关联方薪酬及分红款直至履行承诺[140][141] - 同业竞争异议方可通过董事会程序提出质询,相关董事需回避表决[140]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8日[141]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决策程序[141] - 控股股东承诺促使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同等竞争限制义务[140]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2] - 控股股东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42] -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股份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2]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和津贴累计额的30%且不超过50%[143] - 若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143] - 发行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143]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14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
国安达(300902)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