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6.23亿元,同比下降2.97%[17]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6.2277亿元,同比下降2.97%[38] -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23亿元,同比下降2.97%[66]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6.23亿元,同比下降2.97%[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亿元,同比增长7.78%[17]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亿元,同比增长7.78%[38] - 公司202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7.78%[66] - 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为1.587亿元,同比增长7.49%[38] - 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1.59亿元,同比上涨7.49%[66]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50亿元,净利润为4651.80万元[20]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为1.84亿元,为全年最高单季收入[2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1.6884元/股[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37%,同比下降11.21个百分点[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115.52万元,同比增长62.75%[23] - 政府补助3093万元占利润总额19.49%,营业外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捐款[95]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15,760.84元[140] - 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6,012,754.58元[140]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7,776,673.01元[14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医药制造业务毛利率82.47%,同比上升0.80个百分点[78] - 医药批发零售业务毛利率36.82%,同比下降1.87个百分点[78] - 中西成药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51%至1.46亿元,占营业成本比例降至84.92%[83] - 医疗器械营业成本同比激增117.70%至375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升至2.19%[83] - 其他业务营业成本同比飙升164.27%至32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升至1.91%[83] - 研发投入金额204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28%,同比下降3.55%[88][9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医药工业营业收入为4.8509亿元,同比下降7.36%[38] - 医药商业营业收入为1.367亿元,同比增长16.69%[38] - 医药制造业务收入4.85亿元,占营业收入77.89%,同比下降7.36%[76][78] - 医药批发零售业务收入1.37亿元,同比增长16.69%[76][78] - 中西成药产品收入5.77亿元,占营业收入92.63%[76] - 公司药品销售量3395万盒,同比下降11.35%[79] - 库存量527万盒,同比增加56.79%[79] - 子公司维康商业主要从事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业务[35] - 公司医药工业业务包括以医疗卫生机构终端为主的经销模式和以药店终端为主的直供销售模式[32] - OTC药品主要通过直供模式销售,而处方药主要通过经销模式销售[34] - 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9] - 公司重点布局抗生素类、清热解毒类及妇科类新药研发[115] - 公司正在开发仿制药项目及银黄滴丸等重点产品的二次开发项目[119] - 银黄滴丸完成Ⅱ期临床试验首例病例入组[72] 各地区表现 - 华中地区收入1.3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35.55%[76][7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21年计划推动核心产品进入国家及省级医保目录[116] - 公司计划通过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升级先进仪器设备、稳定并激励研发团队、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等方式推进重点产品二次开发等研发项目[117] - 公司争取将更多核心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或省级医保新农合目录[121] - 公司新建现代化中药提取大楼及中药饮片厂将提高中药提取和中药饮片生产能力[122] - 公司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将重点覆盖北京、四川、河南等11个省份市场[123] -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以提升资产质量[175] - 公司积极调配资源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以提高综合盈利水平和股东回报[176] - 公司致力于完善和扩大经营业务布局以扩大国内业务覆盖面[177]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177] 公司上市及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66] - 募集资金总额7.26亿元,已使用4.26亿元,未使用资金3.03亿元[101][103] -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项目投入3.59亿元,投资进度78.81%[105] -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投入656.9万元,投资进度30.65%[105]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6000万元,投资进度37.5%[105] - 超募资金总额1.86亿元,已使用8833.62万元[105] -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额35,862万元[107] - 使用超募资金对产业园项目追加投资9,720.94万元[107]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497.67万元[108] -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8.18万元[108] -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因疫情及施工因素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107] -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因设计标准提高及疫情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107] - 超募资金本期尚未使用[107] - 报告期投资额19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99] - 公司2020年10月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69] - 公司2020年11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69] - 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出资额14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0%[187] - 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维康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出资额25.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187] 研发与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35个,其中银黄滴丸、罗红霉素软胶囊等产品拥有发明专利与核心技术[42] - 公司1个药品获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5个药品被评为省级工业新产品,8个药品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43] - 公司6个药品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8个药品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6个药品为全国独家剂型[45] - 公司拥有8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47] - 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47][48][49] - 公司主持制定多项国家药品标准,所有产品企业内控标准均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标准[44] - 公司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多个科研平台[42] - 公司荣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各1项[42] - 公司拥有药品(再)注册批件35项,报告期内完成3个到期批文再注册[62] - 报告期内无新增药品(再)注册批件[62] 零售药店与商业网络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旗下药房数量至少43家,所有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均于2025年10月25日到期换证[52][53] - 公司药房门店网络覆盖丽水市多个区域,包括九里店、中东路店、沙溪亭店等核心地段[52] - 药房布局延伸至缙云县(水南店、东渡店)及青田县(石郭店)等周边地区[53] - 所有门店均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监管,许可证换发流程集中[52][53] - 许可证编号序列(CB5780166至CB5780328)显示公司拥有连续编号的规范化管理体系[52][53]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旗下药房数量众多,仅丽水地区就有至少32家分店(编号44至79)[54][55] - 所有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均统一至2025年10月25日[54][55] - 所有药房均计划在2025年10月25日进行到期换证[54][55] - 药房网络覆盖丽水市多个区县,包括青田、松阳、缙云、云和、龙泉、景宁等[54][55] - 公司零售药店在2020年4-5月期间完成多个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换证[62]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在2020年完成至少36家药房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证[60][61] - 换证药房覆盖丽水市多个区域包括缙云、青田、松阳、云和、景宁、龙泉等[60][61] - 换证时间集中在2020年3月至9月其中4月完成换证数量最多[60][61] - 所有换证均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60][61] - 换证药房包括交通枢纽店如高铁站店和汽车站店[60][61] - 换证药房包括医院周边店如龙泉人民医院店[61] - 换证药房包括社区店如灯塔小区店和大众路店[60][61] - 换证药房包括乡镇店如青田山口镇店[60] - 换证药房包括商业区店如云和山水广场店和龙泉现代广场店[61] - 换证许可证号均为浙丽食药监械经营备字号[60][61] 许可证与资质管理 - 公司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127项,报告期内新增9项,注销1项,到期换证81项[51] - 公司拥有药品GSP证书2项,报告期内减少1项[50] - 公司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134项[56] - 报告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增17项[56] - 报告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1项[56] - 报告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5项[56] - 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城西街店注销[56]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丽水江南路店到期换证[57]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恒大花园店到期换证[57]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老竹店到期换证[57]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青田山口镇店到期换证[57] -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缙云新碧店到期换证[5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23项[58] - 报告期内新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8项[58] - 报告期内换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75项[58] - 新增备案中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7项[58] - 新增备案中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1项[58] - 换发证书全部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58][59] - 浙江维康大药房杭州城西街店于报告期内注销[58] - 换证操作集中在2020年4月(45项)和5月(6项)[58][59] - 单日最高换证量为4月7日完成8项换发[58][59] - 最新换证完成于2020年12月25日(景宁人民中路店新增备案)[5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和资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1.22万元,同比下降62.03%[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2.03%至4281万元[92][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552.25%至5.69亿元,主要因股票发行募集资金[92][93] - 资产总额为16.29亿元,同比增长85.9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1亿元,同比增长165.71%[17] - 货币资金占比大幅提升18.17个百分点至36.54%,达5.95亿元[97] - 存货为8230.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5.05%,同比下降1.85个百分点[98] - 在建工程为4.2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5.93%,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98] - 长期借款减少1.36亿元,占比下降15.57个百分点至0%[98] - 资产受限总额4.06亿元,其中在建工程抵押3.81亿元,无形资产抵押2377.3万元[99] - 在建工程重大变化主要系大健康产业园项目持续投入所致[40]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29.42%,总额1.43亿元,最大客户占比11.75%[85][8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57.18%,总额4067万元,最大供应商占比21.22%[86][87] 利润分配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4390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4] -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307,136.38元,提取10%盈余公积14,030,713.64元[13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51,963,250.70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96,643,671.33元[135] -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15,760.84元[135] -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80,439,068.00元,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134] - 公司每10股派息10元(含税),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80,439,068股[134] - 公司2020年度总派发现金股利80,439,068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66.05%[136][138] - 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80,439,06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9.23%[140]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80,439,068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136][138] - 2019年度及2018年度均未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137][138][140]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23年8月23日[141][142] - 部分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21年8月23日[142] - 刘忠良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142][143]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45]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7] - 单次股份回购资金金额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148] - 同年度内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14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额(税后)30%或分红金额(税后)20%中的较高者[151] - 控股股东同年度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额(税后)60%或分红金额(税后)40%中的较高者[151]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方案[147] - 回购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47]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47] - 若实施回购前股价已不符合触发条件则终止方案[14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稳定股价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30%[15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一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60%[154]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获得公司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56]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57]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2][15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买入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3] - 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157] - 公司董监高持有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157] - 限售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57]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股东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15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股东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159] - 违反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160] - 违反承诺所获收入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161]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触发6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161] - 锁定期延长情形下股份
维康药业(300878)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