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5.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3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7%[18]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2.63万元人民币[20] - 公司2020年营业总收入为153,945.92万元,同比增长7.45%[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62.58万元,同比增长63.34%[48]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15.39亿元同比增长7.45%[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1%,同比增长0.95个百分点[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7亿元人民币[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达9,479.75万元占销售收入比超5%[41] - 研发费用为9479.75万元,同比增长14.48%[74][75] - 销售费用3191.37万元,同比下降34.54%[73] - 研发投入为9,479.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16%[54] - 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984.33万元,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738.24万元[49] 各业务线表现 - 功能性薄膜材料收入5.93亿元同比增长17.68%占营收38.49%[62] - 热管理复合材料收入4231.7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5.10%[62] - 薄膜包装材料收入3.87亿元同比下降7.04%[62] - 电子级胶粘材料毛利率48.55%但同比下降3.62个百分点[63] - 功能性薄膜材料销量2.5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6.31%[64] - 热管理复合材料销量78.39万平方米同比激增113.66%[65] - 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和光伏等细分领域取得突破[34] - 部分OCA光学胶膜产品获终端客户认证并实现稳定供货[34] - 公司已成为特斯拉电芯胶带一级供应商[28] 各地区表现 - 境外地区收入2.27亿元同比增长6.38%占比14.75%[62]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2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97.48万元,同比增长98.24%[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3亿元,同比增长98.24%[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69亿元,同比减少202.76%[76][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52亿元,同比增长532.85%[76][77] - 货币资金5.15亿元,同比增长63.1%[82] 资产和债务状况 - 资产总额32.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26%[18] - 公司资产总额为320,297.04万元,同比增长53.26%[48] - 在建工程增加系OCA光学胶膜项目和高解析度PET光学膜项目建设所致[39] - 在建工程6.8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47%,同比上升11.11个百分点[8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16.95%,同比下降8.24个百分点[82] - 短期借款8.6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7.06%[82] 研发和技术能力 - 公司拥有专利683项其中发明专利203项[41] - 公司胶水自制率达90%拥有5万吨胶水合成能力[42] - 公司2020年取得14项国家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3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54]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38.09%其中最大客户占比15.15%[7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43.94%[71] 产能和投资项目进展 - PET膜生产线项目投资额为3.709亿元,项目进度为80%[88] - BOPP胶带涂布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为3546.75万元,项目进度为20%[88] - OCA涂布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为1738.61万元,项目进度为50%[88] - 供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为713万元,项目进度为30%[88] - 功能性胶带项目投资额为1852.2万元,项目进度为30%[88] - 精密离型膜项目投资额为2735.2万元,项目进度为30%[88] - 偏光片保护膜项目投资额为2232.26万元,项目进度为30%[88] - OCA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承诺投资额为23,423.17万元,实际投入6,634.05万元,投资进度为28.32%[98] - 年产2.5万吨功能性PET光学膜项目正式量产,目标第二季度完成厂商认证,第三季度实现批量交付[117] - OCA光学胶膜、无溶剂聚合工艺、高等级BOPET薄膜及MLCC精密离型膜等高速高精度涂布项目2021年开始逐步形成产能[11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842亿元[93]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34.0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63亿元[93]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4183.46万元,含利息收入394.34万元[95] - 偿还银行贷款承诺投资额为5,000万元,实际投入5,00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00%[9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承诺投资额为28,423.17万元,实际投入总额为11,634.05万元[98]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76.60万元[9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底余额为13,000.00万元[99] 子公司情况 - 子公司斯迪克江苏总资产为115,671.73万元,净资产为38,960.19万元[104] - 子公司斯迪克江苏营业收入为52,624.97万元,净利润为1,377.15万元[104] - 公司新设苏州斯迪克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但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104] - 公司设立多家子公司(谱玳新能源、青山绿水、启源绿能)均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105][106][107] - 公司于2020年9月投资设立子公司苏州斯迪克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54] 行业和市场信息 - OCA光学胶全球市场规模预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28] - 中国胶带产量从2008年115.0亿平方米增至2017年234.0亿平方米[35] - 全球OCA光学胶膜市场容量超100亿人民币[36] - 2018年全球OLED产值达255亿美元[36] - 中国2019年OLED产值162.8亿美元同比增长24%[36] - 全球OLED市场2018年产值为255亿美元,中国2019年产值为162.8亿美元,同比增长24%[52] - OCA光学胶膜全球市场容量预计超过100亿人民币[52] - MLCC离型膜市场规模超过200亿元人民币,被国外品牌垄断[117] - 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行业由国际知名企业(如3M、德莎、日东)主导中高端市场,国内厂商多集中于中低端产品[108] - 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行业受国家政策扶持,市场规模增长迅速[119] 原材料和供应链 - 公司主要原材料PET等石油化工衍生品价格2020年下半年呈现上涨[123] - 直接材料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比重较大[123] 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投资 - 公司投资建设OCA光学胶、PET光学膜、精密离型膜等项目,投资金额合计25.64亿元人民币[121] - 公司将在太仓、泗洪建设双研发中心,引进SEM、激光共聚焦等先进检测仪器[114] - 公司在泗洪薄膜产业园投资建设PET光学膜项目、精密离型膜项目,建设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基地[116]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8,754,3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并转增6股[5] -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375.08758万元,占可分配利润的5.69%[131] - 公司以总股本1.18754379亿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131][133] - 公司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进行股本扩张[131][133]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实施完毕,分红总额1168.38879万元[130] -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68279939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36.827994万元[133] - 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4.1760490772亿元[131][133]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375.0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3.08%[138]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68.3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51%[138] - 201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38] - 2020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135] - 2020年度总股本为118,754,379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135] - 2019年度总股本为116,838,879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135]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45] - 公司承诺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44] 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从116,838,879股增至118,754,379股,增加1,915,500股[1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4,556,891股至53,071,988股,占比从75.00%降至44.69%[19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6,472,391股至65,682,391股,占比从25.00%升至55.31%[197]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25,826,920股至2,880,810股,占比从24.57%降至2.43%[197]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8,729,971股至50,191,178股,占比从50.43%降至42.26%[197]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532,500股予148名激励对象[197]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383,000股予9名激励对象[198] - 2020年11月26日36,472,391股限售股解禁涉及16名股东[198] -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闯及施蓉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24年11月25日[140] - 苏州市德润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22年11月24日[140] - 施培良部分股份限售承诺已于2020年11月24日履行完毕[140] 风险因素 -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等六大主要风险因素[5] - 公司产品面临国际国内竞争,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毛利率下降[119] - 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下半年业绩通常高于上半年[125] - 消费电子行业旺季集中在三季度及节日季,影响公司销售节奏[125] - 公司面临管理体系跟不上业务扩张速度的管理风险[124] -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对公司治理提出挑战[124] 承诺事项 - 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4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41] - 董事郑志平若在上市6个月内离职 离职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1] - 董事郑志平若在上市第7至12个月离职 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1] - 陈锋等股东每年转让苏州德润权益份额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41] - 金闯等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41]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4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5%[141] - 股东减持承诺履行中,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42]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42] - 董事、监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42]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4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以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未履行购回或赔偿义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143] - 公司承诺若未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情况及补救改正情况[14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的老股[143] - 购回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实施[143]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调解及设立赔偿基金等方式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43] -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违法事实认定后将以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为原则保障投资者利益[143]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年度或半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144] - 现金分红要求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144] - 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144] - 分红承诺有效期自2019-11-25至9999-12-31[144] - 分红承诺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144] - 保荐机构承诺对因未勤勉尽责造成的投资者损失先行赔偿[144] - 发行人律师承诺对因文件虚假记载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144] -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对因执业过错造成的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44]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44] - 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4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14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145] - 金闯和施蓉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145] - 同业竞争承诺要求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与公司[145] - 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技术信息及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145] - 若存在竞争情况将以停止生产竞争产品方式避免[145] - 承诺人需赔偿因未遵守承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145] - 公司稳定股价回购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4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30%[14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4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现金薪酬总和的30%[147] - 董事及高管年度增持总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现金薪酬总额[147] - 回购股份价格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值[146]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值[147] - 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值[147]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6] -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146] - 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后15个交易日内董事会需做出股份回购决议[148] - 董事会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需公告回购预案及股东大会通知[148] - 股东大会决议次日启动回购并办理法定手续[148] - 回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48] - 回购股份10日内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148] - 控股股东及高管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增持决策程序[148] - 增持方案需披露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及完成时间[148] - 增持方案实施后2个交易日内启动[148]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8] - 未履行承诺时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4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非不可抗力导致将调减或停发薪酬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9]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9] -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149] - 公司控股股东金闯、施蓉承诺全额承担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及相关滞纳金、罚款[149]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149] - 公司承诺在证监会认定招股书问题后20个工作日内启动投资者损失赔偿工作[149] - 公司控股股东金闯、施蓉承诺若未履行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和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49] - 所有承诺均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承诺期限至9999
斯迪克(300806)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