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96亿元,同比增长23.41%[17] -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4.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41%[33] -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95,588,958.91元,同比增长23.41%[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02.89万元,同比下降4.95%[17] - 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02.8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5%[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028,900元,同比下降4.95%[44] -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95.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8%[3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84元/股,同比下降10.64%[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77%,同比下降2.24%[17]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23亿元[19]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2.19万元[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工业废水业务营业成本1.3亿元,占比40.73%,同比增长31.47%[56] - 市政给水业务营业成本2,263万元,占比7.07%,同比增长55.6%[56] - 制氧机业务营业成本4,851万元,占比15.16%,同比增长1,763.12%[56] - 大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营业成本2.33亿元,占比72.95%,同比增长8.78%[57] - 研发费用1,945万元,同比增长25.03%[62] - 销售费用3,113万元,同比增长21.01%[62] - 研发投入19,454,500元,较去年稳步提高[46] - 研发投入金额为1945.4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3%[6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工业废水业务收入192,559,955元,同比增长23.90%,占总收入38.85%[49] - 市政给水业务收入46,252,356.59元,同比增长50.26%[49] - 制氧机业务收入67,155,172.76元,同比增长1,962.73%[49] - 烟气处理业务收入31,590,833.91元,同比下降59.36%[49] - 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销售量1,004台/套,同比增长16.07%[53] - 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库存量153台/套,同比下降42.48%[53] - 半导体用高浓度臭氧发生器出气浓度达200-300mg/L且臭氧水浓度达80-150ppm[35] - 子公司成功研发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器适用于医疗及消毒领域[35] - 臭氧设备在印度轮胎炭黑氧化处理工艺中应用为海外最大产量项目[38][39] - 大型臭氧系统设备使用寿命超10年且实现高端领域进口替代[38] - 公司掌握臭氧系统在5大行业(饮用水/污水/工业废水/烟气/化工)的运行参数[42] - 臭氧远程监控系统具备在线监测及故障诊断能力[42] - 公司专注于半导体清洗用高浓度臭氧发生器及臭氧水机设备研制[86] - 公司产品涉及市政给排水、烟气脱硝、工业废水处理等行业的大型环保治理项目[90] 各地区表现 - 海外地区收入53,229,304.10元,同比增长449.95%[4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将于2022年建成投产[86] - 公司掌握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全部核心技术[85][86] - 公司计划通过并购实现横向和纵向业务扩展[88] - 公司每年投入较大的研发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产品升级[90] - 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市场地位下降、毛利率降低等风险[94] - 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的产品目标[150] - 公司承诺以持续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以保持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外的领先优势[161] - 乙醛酸项目受疫情影响延期至2022年上半年试车[78]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2月28日完工[78] - 2022年3月公司莱西生产基地部分生产线因疫情临时停产[95] 研发与技术能力 - 公司拥有10项发明专利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36] - 核心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司龄均超15年保障技术连贯性[40] - 专业化生产基地可独立生产臭氧系统核心器件[41] - 公司拥有26项专利包含10项发明及16项实用新型[37] - 研发人员数量为87人,较上年增加16.00%[65] - 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72人,较上年增加12.50%[65] - 研发人员中硕士学历7人,较上年增加16.67%[65] - 研发人员中30-40岁年龄段60人,较上年增加17.65%[65] - 50kg/h IGBT臭氧发生器项目臭氧产量达50kg/h,浓度达148mg/L[64] - 小型VPSA制氧机系统已投入试用运行,可降低电耗和设备投资成本[64] - 风冷式旋涡冷水机系列开发6种规格产品,制冷量覆盖1.8KW至35KW[64] - 热泵系列产品已完成验收并取得型式试验报告[64] - 乙醛酸结晶装置工艺路线及技术参数已确认,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64] - 公司拥有20余项专利技术和多项专有技术[91] - 公司2014年、2017年、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90] 现金流与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1.36万元,同比下降127.39%[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7.39%至-1911.36万元,主要因原材料采购增加及新疆晶体乙醛酸项目设备购置导致现金支出扩大[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暴跌1845.87%至-3.64亿元,主要系新疆晶体乙醛酸项目等工程建设投入资金增加所致[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激增1033%至4.19亿元,主要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6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约3.51亿元[45] - 2021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51亿元[7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2.34个百分点至16.81%,金额减少7073.22万元[69]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大幅上升21.92个百分点至26.15%,金额增加3.56亿元[69]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减少78.57%至9000万元[72] - 资产权利受限总额达9467.2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6.13%,主要为银行抵押贷款[71]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63个百分点至15.34%,金额减少1209.21万元[69] - 合同负债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32个百分点至4.49%,金额减少3055.33万元[69]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展 -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投资进度为37.46%,累计投入金额3746.5万元[76]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进度为60.55%,累计投入金额6816.83万元[76]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达81.11%,累计投入金额2102.47万元[7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累计投入金额6999.97万元[76] - 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投资进度78.83%,累计投入金额27647.82万元[7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承诺投资额65923.69万元,累计投入47313.59万元[7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4563.29万元[79]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509.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 - 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80] - 2020年批准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0] - 2021年批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80]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准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0]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9,369,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3%[93]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香鹏持有公司股份29,369,600股[110] - 公司副董事长张磊持有公司股份1,726,500股[110] - 公司董事王承宝持有公司股份1,806,500股[110] - 公司董事丁香财持有公司股份567,000股[110] - 公司副总经理丁香军持有公司股份440,000股[111] - 公司副总经理徐洪魁持有公司股份430,000股[111] - 公司监事会主席段玮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111] - 公司监事李旸持有公司股份76,000股[1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文佳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11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合计持股34,701,600股[112]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16,791,044股,导致总股本从85,440,000股增至102,231,044股[19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39.62%增至49.10%,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60.38%降至50.90%[193] - 境内法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8,815,301股,占总股本8.62%[193]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从33,852,800股增至41,375,843股,但持股比例从39.62%降至40.47%[193]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青岛汇铸新未来基金7,416,048股、王海燕1,865,671股和张建飞2,472,014股,均于2022年2月28日解禁[197] - 高管王欣明持有31,500股高管锁定股,限售至任期届满[197] -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6,791,044股,发行价格为21.44元/股[200]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8月30日上市流通,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为16,791,044股[200] - 徐国新通过非公开发行获配1,632,462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2年2月28日[198]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通过非公开发行获配1,399,253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2年2月28日[198] - 苏振海通过非公开发行获配839,552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2年2月28日[198] - 刘强通过非公开发行获配1,166,044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2年2月28日[198] - 高管持股中张磊持有1,294,875股高管锁定股,占总持股比例约25%[198] - 高管持股中王承宝持有1,354,875股高管锁定股,占总持股比例约31%[198] - 高管持股中丁香财持有425,250股高管锁定股,占总持股比例约30%[198] - 所有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198][199]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丁香鹏股份限售承诺正在履行中 锁定期为2019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15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个人股东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5] - 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5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5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股份[156]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至2022年7月22日[159] - 董事及高管增持承诺有效期至2022年7月23日[160]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60] -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10%[15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59] - 单一会计年度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合计上限为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59] - 回购价格上限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6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下限为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20%[160] - 董事及高管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上限为其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50%[160] - 公司治理状况与监管规定无重大差异[104] -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完全独立[105][106][107] -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109] -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108] - 实际控制人丁香鹏承诺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157] - 实际控制人丁香鹏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158]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158] - 关联交易承诺需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57] -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为长期有效承诺[160] - 公司控股股东丁香鹏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按发行价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赔偿[16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且已发行未上市,将在认定之日起30日内按发行价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全部新股[16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且已上市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信息披露等承诺,其取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需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6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承诺,其现金分红及50%薪酬将被暂时扣留直至承诺履行或违规事项消除[162] - 公司控股股东丁香鹏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61] - 公司承诺若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承诺,将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6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薪酬制度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61] - 公司承诺若违反信息披露承诺,将提出对投资者更有利的赔偿方案并在承诺履行期限届满后30日内实施[162] 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回报 - 拟以102,231,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转增8股[4] -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5,334,656.60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139] - 公司以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139][140] - 公司每10股转增8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9][140]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76,204,135.97元[139]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139]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56] - 现金分红前提要求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156] - 现金分红需满足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156]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要求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56] - 回报规划期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 公司发展阶段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157] - 公司发展阶段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157] - 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157]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57] - 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57] -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156]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9.96%[108]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8.34%[108] - 股东大会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8] - 股东大会批准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10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108] - 股东大会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8] 非经常性损益 - 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07.72万元人民币[23]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94.63万元人民币[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经常性部分)为5.66万元人民币[22]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7.45万元人民币[22]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19.94万元人民币[23] 其他财务数据 - 资产总额为15.44亿元,同比增长36.2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4亿元,同比增长49.26%[17] - 总资产达1,544,139,700元,较期初增长36.29%[44] - 截至2021年末未执行合同总额约3.2亿元人民币[33] -
国林科技(300786)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