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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 - 2020 Q4 - 年度财报
2022-03-30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同比) - 2020年营业收入为24.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46%[18]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241,734.58万元,同比增长42.46%[30]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4.17亿元,同比增长42.4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84%[18] - 公司净利润24,448.37万元,同比增长55.84%[30] - 公司2020年净利润24,448.37万元,同比增长55.8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6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63.85%[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263.85%至15586.72万元[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13%,同比增长3.72个百分点[18] - 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35.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56%[18]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2%[18] - 研发费用10,317.50万元,同比增长60.44%[39] - 研发费用同比上升60.44%至10317.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27%[63][64][66] - 钕铁硼磁钢毛利率为23.81%,同比增长2.17个百分点[57] - 钕铁硼磁钢销售量8,818.25吨,同比增长40.38%[58] - 境外销售收入34,080.45万元,同比增长21.17%[46] - 国外销售收入3.41亿元,同比增长21.17%[55] - 国内销售收入20.77亿元,同比增长46.69%,占总收入85.90%[55] - 存货同比增长45.15%至92498.7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73个百分点[73] -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33.68%[33]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增长383.83%至125,244,320元[7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环比)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8.01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2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81.91万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21] 成本和费用(同比)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2.18%至1723.1万元,主要因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63]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73.42%至9515.67万元,主要因计提股权激励费用[63] -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111.09%至7732.97万元,主要因可转债利息及汇兑损失增加[6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新能源汽车及变频空调等领域[10] - 公司2020年风电领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为50%[13] -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48.07%[31] -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48.07%[47] - 节能变频空调领域收入8.78亿元,同比增长107.99%[31] - 节能变频空调领域收入8.78亿元,同比增长107.99%[47] - 风力发电领域收入8.79亿元,同比增长2.78%[32] - 风力发电领域收入8.79亿元[47]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磁钢产品出货量可装配新能源乘用车约45万辆[31] - 节能变频空调磁钢产品出货量可装配空调压缩机约4,100万台[31] - 风电磁钢产品出货量可装配风机的装机容量约10GW[32] - 钕铁硼磁钢产品收入22.89亿元,占总收入94.68%,同比增长40.40%[55] - 其他业务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92.86%[55] 各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34,080.45万元,同比增长21.17%[46] - 国内销售收入20.77亿元,同比增长46.69%,占总收入85.90%[55] - 国外销售收入3.41亿元,同比增长21.17%[5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规划2022年具备23,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111] - 公司规划2025年建成40,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111] - 公司积极推进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及3C领域高端磁材项目[114] - 公司稳步推进包头年产8,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114] - 稀土原材料价格创近9年新高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压力[117] - 公司与南方稀土集团、北方稀土集团签署长期供货协议[120] - 公司海外业务逐渐增加面临汇率波动风险[122] -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随销售扩大进一步增长[124] - 公司明确销售业绩和回款目标责任人控制应收账款风险[124]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13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13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13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4] - 公司2017-2020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38.41%[111]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4] - 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为86,340,792.8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32%[143] - 2020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138] - 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45,476,660.68元,占当年净利润的28.99%[143]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45,476,660.68元,占当年净利润的30.90%[143] - 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2,228,716.81元[138] - 2020年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72,448,775.51元[138] - 2020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110,136.98元[138]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431,703,964股[138]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38] - 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132] 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 公司2020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12亿元人民币[13] - 研发费用10,317.50万元,同比增长60.44%[39] - 研发费用同比上升60.44%至10317.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27%[63][64][66]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28.4%至357人,研发人员占比11.75%[66] - 晶界渗透技术开发出56SH、54UH等高牌号产品,降低重稀土用量[40] 产能和投资项目 - 公司毛坯产能达年产15,000吨[50] - 包头项目将形成8,000吨/年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能力[50] - 公司新增重大股权投资总额220,000,000元,包括宁波金力永磁科技(120,000,000元)和包头金力永磁科技(100,000,000元)两家全资子公司[79] - 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21亿元[5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2.34%至-20813.74万元,主要因募投项目投入[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9.39%至196.37万元,主要因上期发行可转债[68] - 高性能磁钢项目累计投资1.33亿元 投资进度88.51% 累计实现效益6874.68万元[92] -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资3038.66万元 投资进度85.11%[92] - 智能制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资1.37亿元 投资进度44.36%[92] - 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3亿元[9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81.77万元[94] - 新建年产1300吨高性能磁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8.5万元[94] -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23.27万元[94] -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等额置换人民币2302.98万元[94] -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后置换人民币2792.03万元[93] -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IPO募投项目后置换人民币3922.4万元[93] - 公司批准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4] - 公司批准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4]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年产1300吨高性能磁钢项目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2681.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结项 节余资金与高性能磁钢项目合计节余2681.77万元[88] -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3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26亿元[88] - 可转债发行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29亿元(已扣除承销保荐费600万元)[88]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92.03万元[89] - 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12个月[90] - 截至2020年末可转债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4亿元 账户余额4519.39万元(含利息)[91] - 2018年IPO募集资金净额185,703,517元,累计使用163,148,800元(含本期使用10,798,700元)[84] - 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425,760,800元,累计使用253,821,400元(含本期使用115,340,200元)[8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4,494,100元,其中IPO部分22,554,700元,可转债部分171,939,400元[8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率68.18%(累计使用416,970,200元/总募集611,464,300元)[84]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比例为0%,未发生用途调整[84]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金风科技、西门子-歌美飒、特斯拉、比亚迪等行业领先企业[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5.48亿元,占销售总额64.05%[6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11.73亿元,占采购总额64.31%[62] 股权激励 - 股权激励向226名对象授予803.40万股,占总股本2%[42]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54.52万股占股本总额0.62%[168] - 激励对象人数为223位(第一类)和224位(第二类)[16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6人调整为222人,授予股票总量减至825.50万股[171]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由223人调整为219人,授予数量调整为254.22万股[17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由224人调整为220人,授予数量调整为571.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29.48万股[171] - 最终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221人,授予总量减至825.20万股,已授予数量减至783.40万股[172]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调整为218人,已授予数量调整为254.16万股[17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调整为219人,已授予数量调整为529.24万股[173] - 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21.62元[17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确定为每股21.62元[169][174] 关联交易 - 关联方赣州稀土集团材料采购金额15,838.2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3%[175] - 关联方赣州稀土委托交易金额31.6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71%[175] - 公司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商品销售额为6941.4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3.03%[176] - 公司向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9.2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176] - 公司委托四川江铜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加工的关联交易额为47.3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6%[176] - 公司委托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加工及电费关联交易额为10.2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23%[176] - 公司向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额为26.0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01%[176] - 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总额为22904.23万元[176] - 公司与金风科技的重大合同总金额为90539.52万元,本期确认销售收入69473.86万元[187] 金融投资和理财 -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22,197元,累计投资收益2,654,060元[82] - 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为2,654,060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投资[8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3785万元[189]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8000万元[189]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4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4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45] - 公司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5]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5] - 控股股东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14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145] - 相关责任主体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4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月30日作出填补回报措施承诺[14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19年1月30日作出填补回报措施承诺[146] -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为自2018年9月21日起36个月至2021年9月22日[14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蔡报贵等人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7] - 公司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8] - 公司监事刘路军等人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8] - 所有限售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47][148]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47][148] - 离职董事/高管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7][14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根据上市时间不同分为12个月或36个月[147][148] -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147] - 公司限售股承诺涉及人员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监事[147][148] - 公司股份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总股份1%[150] - 公司股份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不超过总股份2%[150]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9]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49] - 持股低于5%时减持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49]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50]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15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49] - 首次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49] - 控股股东需将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予公司[1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进行同业竞争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15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52] - 控股股东瑞德创投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违规将启动股份回购措施[152] - 公司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20个交易日内启动投资者赔偿工作[152]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执行[152]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自2018年9月21日至9999年12月31日[151][152] - 公司及控股股东均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152]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51]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公司[151] - 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5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监管部门认定后2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程序[153] - 控股股东瑞德创投承诺对因公司未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