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福股份(300712) - 2018 Q4 - 年度财报
永福股份永福股份(SZ:300712)2019-04-22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6.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53.3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6%[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249元/股,同比下降24.37%[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18%,同比下降6.62个百分点[17] - 营业利润8,641.13万元,同比下降3.6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53.33万元,同比下降4.46%[47] - 公司营业收入总额68596.42万元,同比增长21.54%[61] -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68,596.42万元,同比增长21.54%[47] 成本和费用变化 - EPC工程总承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0.56%[7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4.51%至2279.7万元人民币[7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28%至5234.6万元人民币[75]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9.78%至706.7万元人民币[75]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9.51%至1923.9万元人民币[75] 现金流量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2.3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30%[17] - 分季度现金流量显示第一季度为-1.05亿元人民币,第四季度回升至1.20亿元人民币[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4.30%至2012.4万元人民币[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44.91%至1.342亿元人民币[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73.41%至1.45亿元人民币[8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长62.41%[3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长31.97%[33] - 预付款项期末较年初下降30.52%[33] -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长53.84%[33] - 存货期末较年初增长92.62%[33]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下降59.83%[3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150.88%[34]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年初增长100%[33] - 资产总额达14.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6%[17] - 货币资金增加至3.2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6.85%升至23.17%,增长6.32个百分点,主要因净现金流增加[87] - 应收账款增至3.91亿元,占比从24.63%升至27.52%,增长2.89个百分点,部分因菲律宾光伏项目应收款增加5045万元[87] - 存货增长至2.76亿元,占比从11.90%升至19.41%,增长7.51个百分点,因工程总包规模扩大且部分项目跨年[87] - 短期借款减少至1.05亿元,占比从11.18%降至7.39%,下降3.79个百分点,因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分包款增多[8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至3.32亿元,占比从12.53%升至23.35%,增长10.82个百分点,因业务扩大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89]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至1.21亿元,占比从24.98%降至8.49%,下降16.49个百分点,因募投项目投入增加及闲置资金减少[8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至1430万元,占比从0.47%升至1.01%,增长0.54个百分点,因新增多家公司投资[89] - 公司2018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并金额为391,102,460.73元,上期金额为296,365,867.14元[163][164] - 公司2018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金额为331,666,296.81元,上期金额为150,649,890.16元[164]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业务[10] - 公司业务涵盖智能电网、清洁能源及新能源领域[10]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工程规划咨询及EPC工程总承包服务[27] -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收入25,556.81万元,同比增长0.36%[47] - EPC总承包收入42,738.21万元,同比增长39.79%[47] - 专业技术服务收入68295.02万元,占比99.56%,同比增长21.87%[62] - 专业技术服务营业收入为6.83亿元,同比增长21.87%,毛利率为28.5%[64] -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营业收入为2.56亿元,毛利率为52.19%[64] - EPC工程总承包业务营业收入为4.27亿元,同比增长39.79%,毛利率为14.33%[64] - 海上风电业务合同额5898万元,收入3862.26万元,同比增长311.72%[48] - 特高压业务合同额2862.22万元,收入1182.07万元[48] - 勘察设计业务总收入25556.81万元,同比小幅增长[49] - 越南光伏EPC合同额3.22亿元,海外收入7084.01万元,占比10.33%,同比增长1087.46%[49] - EPC工程总承包收入42738.21万元,同比增长39.79%[49] - 中核高嵛山风电EPC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66] - 公司快速发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135] - 公司重点发展智能配电网、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发电业务[135] 地区市场表现 - 福建省内收入46657.07万元,占比68.02%,同比增长17.05%[62] - 国外收入7084.01万元,占比10.33%,同比增长1087.46%[62] - 福建省内业务营业收入为4.67亿元,毛利率为31.04%[64] - 福建省外业务营业收入为1.49亿元,同比下降7.05%,毛利率为25.12%[64] - 国外业务营业收入为7084万元,同比增长1087.46%[64] 研发与创新投入 - 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例为2.8%[36] - 2018年共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1项[3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80%,研发人员数量增至92人[77] - 公司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135] - 公司建立更有效的科研创新激励机制[130] 人力资源与技术能力 - 公司拥有技术人员418人,占员工总数63%[40]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员工286人,占员工总数43%[40] - 高级工程师142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人[40] - 各类国家注册师126人[40] - 公司承担或参与100多项国家与省级重点工程勘察设计任务[44] 投资与资产处置 - 报告期投资额3260万元,较上年同期190万元增长1615.79%[92] - 公司2018年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永福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16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3.74亿元,本期已使用2.06亿元,累计使用2.30亿元,尚未使用1.44亿元[94]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09亿元[95] - 截至2018年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00341亿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2376万元,勘察设计及研发项目2026.98万元,EPC总承包项目1.860043亿元[95] - 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62741亿元[95] -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978万元,其中理财利息收入924万元[95] -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538亿元,含1.2亿元保本理财及专户存款[96] -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进度达93%,实现效益372.99万元[98] - 勘察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进度仅23.19%[98] - 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进度仅9.53%[98] -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仅11.2%[98] - 企业信息化平台与员工教育培训平台延期至2020年4月25日[99][10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0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转增3股[5]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140,080,000股[5] - 现金分红总额为14,008,000元(按每10股派1元计算)[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为每10股转增3股[5]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400.8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05%[148] - 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基数为140,080,000股[145][147] - 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48亿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69亿元[146]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53.33万元[145] - 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400.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18.20%[148] - 2016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48] - 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完备[144][145] - 2018年度每股派息为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00.8万元[145][147]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45] - 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6.94万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10%[146] 委托理财情况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发生额总计30,000万元[188][189] -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为12,000万元[189] - 逾期未收回委托理财金额为0万元[189] - 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委托金额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5%[191] - 中国民生银行另一笔结构性存款委托金额1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30%[191]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委托金额1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30%[191] - 招商银行另一笔结构性存款委托金额1,500万元,年化收益率4.05%[191] - 所有委托理财资金均来源于募集资金[189][191]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均按约定收回,未计提减值准备[191] -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8.53百万元,年化收益率4.50%[192] -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购买另一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3.15百万元,年化收益率4.00%[192] - 公司在中信银行闽侯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15百万元,年化收益率3.70%[192] - 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高新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1.41百万元,年化收益率4.20%[192] -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购买另一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8.81百万元,年化收益率4.55%[192] - 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33.08百万元,年化收益率4.40%[193] - 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购买另一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29百万元,年化收益率3.87%[193] - 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购买另一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12.19百万元,年化收益率3.75%[193] - 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购买另一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32百万元,年化收益率2.82%[193] -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9.95百万元,年化收益率4.00%[19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0%[19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2%[194]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40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3%[194] - 公司委托理财期末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5,519,924.00元[19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方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3.1万元人民币[173] -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320万元人民币[173] - 与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21万元人民币[177] - 与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25.74万元人民币[177] - 与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额53.76万元人民币[177] - 与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办公设备租赁结算金额11.83万元人民币[177] - 公司持股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19%[173]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083.64万元[18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112.34万元[186]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20%[186]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7,600万元[186]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31,600万元[186] - 单笔最大担保金额为707.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184] - 2018年11月发生关联方担保两笔合计41.84万元[185] - 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累计获批担保额度27,100万元[183][184][185] - 所有担保类型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且担保期均为3-6个月[183][184][185] - 截至2018年末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涉及707.4万元等多笔业务[184][18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87] 员工激励计划 -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2062万元,购入股票145.54万股,占比1.039%[56]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2062万元人民币,参与员工99人[171] -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1,455,368股,占公司总股本1.039%[172] - 员工持股计划成交均价为14.0264元/股,锁定期12个月[172] 法律诉讼事项 - 公司与福建鑫海冶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668.55万元,已收回清偿款项1,257,825元[167] - 公司与华安县耀南石材场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500万元,原告已撤诉[167] - 公司与深圳蓝波绿集团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3.2万元,法院判令支付咨询费12万元及违约金1.2万元[168] 审计与财务报告 - 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 - 报告期定义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1] - 报告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万元[9] - 公司2018年管理费用因研发费用重分类调减19,239,363.96元,上期调减14,855,522.17元[164] - 公司2018年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报酬60万元[165]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149]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9]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9]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9]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0]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若预计3个月内减持超总股本1%则不采用该方式[150] - 减持计划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且6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5%[150] - 部分股东(如中国-比利时基金等)12个月限售承诺已于2018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150] - 领慧投资三十六个月限售承诺已于2018年12月28日履行完毕[150] -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152] - 预计未来3个月内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时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152] - 减持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152] - 锁定期满后2年内为减持执行期[152]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54]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54]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实施前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上期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增持[154] - 单次稳定股价增持股份资金金额未明确具体数值[154] - 控股股东单次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155]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155] - 控股股东累计稳定股价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5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156]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156]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