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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创(300640) - 2018 Q4 - 年度财报
德艺文创德艺文创(SZ:300640)2019-04-15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5.5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1.3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8%[15]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75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5%[47] - 公司实现净利润4,02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8%[47]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5.575亿元,同比增长18.45%[54]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364亿元人民币[18]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4.77万元人民币[18] 成本和费用 - 研发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1.44%[47] - 研发投入金额为1872.45万元,同比增长21.44%,占营业收入比例3.36%[65][66] - 公司2017年度研发费用金额为1541.83万元[156] - 公司2017年度财务费用金额为336.99万元[156] - 公司2017年度利息收入金额为275.96万元[156] - 材料费用占营业成本比重最高为创意装饰品45.39%[6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0.2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2.1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激增1032.18%至2740.21万元,主要因应收账款收回[68][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11096.78%至-1.145亿元,主要因在建工程投入和结构性存款[68][69] 业务线表现 - 创意装饰品收入2.562亿元,占总收入45.95%,同比增长22.97%[54][57] - 休闲日用品收入1.72亿元,占总收入30.84%,毛利率同比下降6.36个百分点[54][57] - 时尚小家具收入1.286亿元,占总收入23.06%,同比增长42.39%[54][57] - 文创家居行业销售量6020.61万件,同比增长4.04%[58] 地区市场表现 - 欧洲市场收入2.85亿元,占总收入51.12%,同比增长16.87%[54][57] - 美洲市场收入1.187亿元,占总收入21.29%,同比增长22.86%[54][57] - 公司产品90%以上出口,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34] - 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球五大洲80多个国家[38] - 公司重点开拓金砖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新兴国家市场[48]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55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86%[62][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3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18%[63] -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1.13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2.18%[6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资产总额为3.9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2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1%[15] - 股权资产同比增长83.83%,主要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400万股及实施306.6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32] - 在建工程激增3795.77%,主要由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建设投入增加[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57.9%,系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32] - 预付款项减少50.3%,但随采购规模扩大呈上涨趋势[32] - 应收账款增加37.25%,主要受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增长驱动[3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92%至43.48%,金额为1.722亿元[73]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09%至1.057亿元,占总资产26.67%[73] - 在建工程投入增加3.47个百分点,金额达1418.02万元[73] - 公司2017年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7697.93万元[156] - 公司2017年度其他应收款金额为3715.19万元[156] - 公司2017年度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为3452.57万元[156] - 公司2017年度其他应付款金额为43.20万元[15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018年为7069.55万元,较2017年1.1亿元减少35.9%[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8年达897.18万元,较2017年729.04万元增长23.1%[22] - 政府补助897.18万元占利润总额19.84%,列为不可持续收益[71] - 资产减值损失213.88万元,占利润总额4.73%[71] 每股收益和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591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14%[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5%,同比下降2.80%[15]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4]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9,413,2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3.14%[102] - 公司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0,0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6.09%[102] - 公司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6,8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0.27%[102] - 公司2018年以总股本14,70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100] - 公司2018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353.30万股[100] - 公司2017年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97] - 公司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6,400万股[97] - 公司2016年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100] - 公司2016年半年度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101]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80%[1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40%[1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20%[114] - 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是现金分红的必要条件之一[112] - 公司每年应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113] -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应达到20%[115]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需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8] -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及重大现金支出[118]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及政策调整需发表明确意见[116][118]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需研究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116] - 不进行现金分红时需专项说明留存收益用途及预计收益[117] -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股东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政策[146]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37亿元[77]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796.69万元[77]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136.92万元[77]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144754亿元[77]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47.54万元(含利息净收入)[77] - 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636.92万元,投资进度20.77%[80] - 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进度0%[80] - 文化创意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投入进度0%[80]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500万元已100%投入完成[80] - 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77] -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1]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8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为1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10,00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175][176] - 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43] - 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德艺研发创意中心、海外营销网络建设及文化创意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项目[144] - 公司承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尽早实现预期效益[144] 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5]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持股人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6][107]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体芳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体芳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体芳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7]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相关持股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5]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相关持股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5] -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8] - 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110]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110] - 控股股东吴体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赔偿潜在经济损失[119][1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陈岚、许美珍承诺规范关联交易[120][12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拒绝履行承诺[14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将受到约束[147] - 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48] - 公司若违反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49] - 控股股东若未承担赔偿责任其持有股份在履行前不得转让[151] - 公司总股本从8000万股增加至1.47亿股,增幅83.83%[19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400万股,转增比例10转8[19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306.6万股,授予价格4.95元/股[196]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6000万股增至9549.15万股,占比从75%降至64.93%[191]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2000万股增至5157.45万股,占比从25%升至35.07%[191] - 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193] -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03人[196] - 股份变动导致财务指标同比例摊薄[197] - 2018年6月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193] - 2018年12月3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196] - 吴体芳期末限售股数增至69,192,000股,其中本期增加限售股30,752,000股[198] - 许美珍期末限售股数增至5,400,000股,其中本期增加限售股2,400,000股[198] - 吴国顺期末限售股数增至482,000股,其中本期增加限售股242,000股[198] - 许美惠期末限售股数增至472,000股,其中本期增加限售股232,000股[198] - 陈岚期末限售股数为8,10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6,000,000股并增加限售8,100,000股[198] - 吴丽萍期末限售股数为3,982,500股,本期解除限售2,950,000股并增加限售3,982,500股[199] - 欧阳军期末限售股数为87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600,000股并增加限售870,000股[199] - 王斌期末限售股数为87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600,000股并增加限售870,000股[200] - 陈秀娟期末限售股数为627,000股,本期解除限售420,000股并增加限售627,000股[200]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4.95元[164]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03人[164]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6万股[164] -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7] - 公司骨干员工普遍持股,核心员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多为公司股东[42] 业务模式和竞争优势 - 公司采用"哑铃型"业务模式,专注于研发和品牌环节,生产环节全部外包[37] - 公司拥有多元化的自主品牌系列,并获得多项省级和国家级品牌称号[40] - 公司依托福建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和优化供应商体系[44] - 公司拥有93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证[36] - 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连续多年位列文化创意产品出口前五强[35] - 公司与全球性经销商和连锁商超过200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38] - 公司已取得多项专利和技术成果在文化创意家居用品领域形成较强竞争优势[145] - 公司承诺加大新技术新创意新工艺的研发投入[145] 风险因素 - 公司外销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90] - 公司面临海外市场质量检测标准提高导致出口受阻风险[90] - 公司研发设计人员专业素质决定企业创新能力[90] - 公司产品主要为创意装饰品休闲日用品时尚小家具等文化消费产品[90] - 消费热点变换较快单体产品销售周期较短[90] - 公司需要持续推出新产品系列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90] - 国际市场波动可能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放缓或下滑[90] - 欧洲美洲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公司销售[90] -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销售收入主要用美元结算[92] 承诺和保障措施 -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121]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22]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4] - 公司年度回购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20%[124] - 公司年度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50%[12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30%[126] - 控股股东年度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100%[126]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30%[127]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100%[127] - 公司回购股份需在触发条件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决议[128]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129] - 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条件包括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0] - 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条件包括继续回购或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130] - 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条件包括继续增持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13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发行条件重大影响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31] - 新股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131] - 公司承诺因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2] - 公司及相关方将在违法事实认定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133]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34] - 控股股东购回股份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135]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通过和解、调解及赔偿基金等方式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36]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8][139][141] - 控股股东承诺若未履行回购已转让原限售股份或赔偿损失则其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38]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在收到虚假记载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139] -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承诺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41] - 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2] - 评估机构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