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1.479亿元同比增长79.4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633万元[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4万元上年同期为负223万元[30] - 总资产11.5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68%[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49%[30] - 基本每股收益0.28元/股上年同期为-0.06元/股[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1%上年同期为-1.82%[3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9.40%至1.48亿元[69]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4.32%至8725.14万元[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21.67%至1834.22万元[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74.51%至2479.63万元[69]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935,600.31元同比上升79.40%[65] - 实现营业利润38,598,976.11元[65]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102,060.77元[65]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4.32%至8725.14万元[69]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512万元主要包含资产处置收益1990万元[34] -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923万元[3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境外销售收入4104.17万元,占该业务营业收入69.76%[9] - 射频微波类产品将成为公司未来主要利润来源[6]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金属基复合材料、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和金属基耐磨复合材料及制品[19] - 公司产品应用涵盖建筑陶瓷、石材、混凝土制品磨削、切割、抛光及地质、冶金、石油钻探[19] - 公司功能材料产品包括吸波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热障涂层和远红外节能材料[20] - 远红外节能材料应用于锅炉、工业电炉、均热炉、冶金热风炉、轧钢加热炉等设备[20] - 金刚石工具胎体指包裹金刚石磨料的粘结材料[20] - 金刚石磨块分为弹性磨块(用于陶瓷釉面抛光)和碳化硅磨块(菱苦土结合剂)[20] - 磨边轮用于陶瓷石材四边磨削加工[20] - 钢结硬质合金结合碳化物硬度与钢的力学性能用于耐磨零件制造[20] - 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器频率覆盖中频到Ka波段,功率能力从数瓦至数千瓦[40] - 滤波器产品采用LC、介质、微带、螺旋或腔体等多种实现形式[41] - 定向耦合器具有尺寸小、承受功率高、定向性高等特点,批量一致性好[41] - 射频微波开关频率覆盖1MHz至18GHz,功率范围从数瓦到上千瓦[42] - 宽普科技射频微波发射组件具备功率检测、波段控制和收发控制等多种功能[42] - 宽普科技射频前端产品可定制并行多通道和超外差结构[42] - 收发(T/R)组件是有源相控阵雷达的核心部件,要求幅相一致性[42] - 大功率发射/对抗装备可集成多个通道并增加AC/DC转换电源[43] - 功率附加设备具备功率放大、滤波和直通功能,支持直流或交流供电[43] - 热喷涂材料已成功应用于多种型号飞行器并实现小批量产[45] - 电磁波吸收材料具备轻质、宽频、高效特点并实现小批量产[45] - 防腐导静电材料集防腐与静电防护功能于一体并实现小批量产[45] - 射频微波业务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52] - 射频微波产品毛利率达54.83%[72] - 子公司宽普科技2020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7,016,660.23元,营业利润为33,216,426.70元,净利润为29,206,060.90元[96] - 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2020上半年境外销售收入为41,041,700元,占该产品营业收入的69.76%[99] 各地区表现 - 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境外销售收入4104.17万元,占该业务营业收入69.76%[9] - 新冠疫情导致外销业务受境外入境限制措施影响[9] - 外销业务以美元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12] - 新冠疫情导致外销业务受到影响,可能造成外销收入波动[99] - 外销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10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建筑陶瓷行业环保政策变化可能导致短期市场需求减少[8] - 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销售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显著[6] - 公司2020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15]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报告期指2020年1-6月[19] - 新产品开发需经历漫长周期及大量资源投入[11] - 公司新材料业务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弥散强化材料工业化制备共性技术研究"[38] - 公司牵头起草《超硬磨料制品金刚石滚筒》标准(JB/T 12546-2015)并于2015年10月获工信部审核通过[38] - 康泰威公司参与起草《XXX军用材料通用规范》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审核通过[38] - 热喷涂材料、电磁吸波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在军工领域均已实现小批量产[38] - ZnS光学材料及碳纤维材料处于研发验证阶段[38] - 宽普科技承担国家军用标准GJB-7084《射频固态功率放大模块通用规范》起草工作并于2010年发布[39] - 宽普科技获批成为佛山市宽带射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广东省射频微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39] - 金刚石工具用超细预合金粉末粒度范围为4-12微米[43] - 公司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4项[56] - 公司已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9项[56] - 公司已获授权外观设计专利7项[56] - 子公司宽普科技研发中心人员规模近百人[54] - 超细预合金粉费氏粒度达到3-12微米[57] - 公司烧结温度降低30至50摄氏度节能效果达15%以上[58] - 金刚石工具使用寿命相对普通合金粉产品延长约20%[58] - 金属基金刚石磨块寿命为传统碳化硅磨块100~150倍售价仅30倍左右[59] - 宽普科技2020年上半年订货合同额较前两年平均值增长63.5%[66] - 公司2019年9月完成对宽普科技100%股权收购[65] - 公司采用"消耗管理"营销模式按月根据磨抛面积结算货款[60] - 公司主要产品面临因环保政策变化导致的短期市场需求减少风险[98] - 建筑陶瓷行业景气度变化直接影响公司金属基超硬材料制品的销售业绩[97] - 新产品开发周期漫长且需大量资源投入,存在开发失败或未能通过定型的风险[100] 商誉及减值风险 - 商誉减值风险涉及金额约4.5亿元[14] - 宽普科技100%股权收购形成商誉减值测试风险[13] - 公司收购宽普科技形成商誉约4.5亿元,存在减值风险[103] - 商誉新增4543.48万元占总资产39.48%[7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18.96%[53] - 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28.16%[53] - 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100%[53] -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87.02%[5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87个百分点至9.03%[76] - 受限资产总额6953.59万元[80]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97%,利息保障倍数为5.08[191] - 公司贷款偿还率100%,利息偿付率408.76%[191] 募集资金使用 - 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1027万股募集资金1.82亿元[29] - 公司出售东厂区土地和房产收到全部交易款项[65] - 公司处置东厂区土地和厂房获得资产处置收益1990.97万元[71][74] - 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2.51亿元[68]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099,876.32元,其中发行A股10,270,568股(每股17.74元)募集182,199,876.32元,发行可转换债券729,000张(每张100元)募集72,900,000元[83]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496,407.75元,扣除发行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603,468.57元[83]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149.64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5,149.64万元,投资进度达100%[8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149.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87] -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36,157.46元(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88] -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变更金额0元,比例0.00%)[83][89]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手续[88] 投资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2,534万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534万元,券商理财产品2,000万元[91] - 自有资金投资期末金额25,389,762.2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9,762.20元[85] 重大资产处置 - 出售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交易价格5,000万元,产生净利润1,721.47万元,占净利润总额比例50.48%[94] 承诺与协议 - 公司承诺为2019年重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110] - 控股股东王刚雷炳秀王婧承诺如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和可转换债券[110]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转让股份直至调查结论形成[111] - 交易对方承诺如提供虚假信息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1] - 所有承诺均于2019年3月7日作出且长期有效[110][111] - 截至报告期末各项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10][111] - 如违反承诺锁定股份将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110][111] - 承诺方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暂停转让申请[110][111] - 董事会获授权直接向交易所报送锁定账户信息[110][111] -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可直接锁定相关股份[110][111] - 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期满后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36%股份[112] - 第二次解锁条件为股份上市满24个月且完成2020年审计,解锁72%股份[112] - 第三次解锁条件为股份上市满36个月且完成2021年审计及减值测试,解锁100%股份[112] - 业绩承诺期第一年需扣减应补偿股份数量后计算实际可解锁股份[112] - 业绩承诺期第二年需累计扣减前两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12] - 业绩承诺期第三年需累计扣减三年应补偿股份及减值测试补偿股份[112] - 扣减后可解锁股份数≤0时当年解锁数为0,且差额累计扣减至次年[112] - 解锁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112] - 股份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等第三方权利[112] - 业绩承诺期覆盖2019年至2021年共三个会计年度[112] - 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113] - 第一次解锁条件为股份发行结束满12个月且2019年实际净利润经审计 可解锁36%股份[113] - 第二次解锁条件为股份上市满24个月且2020年实际净利润经审计 可解锁72%股份[113] - 第三次解锁条件为股份上市满36个月且2021年实际净利润经审计 可解锁100%股份[113] - 未满12个月认购的股权对应股份锁定期延长至36个月[113] - 业绩承诺期第一年需扣减应补偿股份数量后解锁剩余部分[113] - 业绩承诺期前两年累计需扣减应补偿股份数量后解锁剩余部分[113] - 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需扣减应补偿股份及减值测试补偿股份后解锁剩余部分[113] - 当年可解锁股份数≤0时 次年解锁额度需扣减差额绝对值[113] -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同样适用锁定协议[113] - 圆厚投资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114] - 圆厚投资出资人出资份额锁定期为36个月自股份及可转债上市之日起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114] - 可转换公司债券锁定期为3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114]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114] - 朱允来等16名自然人承诺未解锁对价股份及可转债36个月内不得质押或设置权利负担[114] - 圆厚投资承诺未解锁对价股份及可转债36个月内不得质押或设置权利负担[114] - 所有锁定期承诺均自2019年03月07日起生效[114] - 业绩补偿保障承诺自2019年04月17日起生效[114] - 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同样适用36个月锁定期限制[114] - 违反锁定期承诺需承担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114] - 圆厚投资所持股份及可转债上市起36个月内未经同意不得质押或设第三方权利[115]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115] - 交易对方声明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情形[115]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行为[115] - 交易对方确认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且无资金占用或担保情形[115] - 交易对方承诺减少关联交易且必要交易时按市场化原则履行程序[115]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且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业务[115] - 所有承诺自2019年3月7日或4月17日起生效并长期履行[11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保障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独立性并规范关联交易[1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1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体系及独立银行账户[1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管理及高管任职规范[116] - 交易对方承诺承担宽普科技历史股权转让涉税风险[116] - 交易对方承诺连带承担宽普科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潜在税款罚款滞纳金[116]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116]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且按公允原则操作[116]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企业领薪[116]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公司独立纳税[1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重组后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11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投资活动[117] - 控股股东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资金或利润,损害股东权益[1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出售与公司经营相关资产,公司将享有优先购买权[11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7] - 公司承诺若实施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关联[117] - 控股股东确认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且不可撤销[117]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承担上市公司经济损失责任[117] - 公司管理层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17] - 参与配套资金获配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118] - 参与配套资金获配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118] -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18] - 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8] - 首次公开发行时申报离职后6个月内离职则股份锁定18个月[118] - 首次公开发行时第7至12个月申报离职则股份锁定12个月[11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9]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9]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119] - 除权除息时发行价将相应调整[119] - 彭波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0] -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20]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12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0] - 雷炳秀、彭波、王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12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120] - 未履行减持承诺则出售股票所得利益上缴公司[120]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
新劲刚(300629) - 2020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