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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2019 Q4 - 年度财报
中亚股份中亚股份(SZ:300512)2020-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8.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49%[19] -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858,139,604.75元,同比增长19.49%[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71%[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0元/股,同比下降42.03%[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9%,同比下降5.46个百分点[19]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88万元人民币,显著低于其他季度[2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216.63万元人民币[22] - 塑料容器业务销售收入104,367,325.80元,同比增长35.19%[53][58] - 无人零售设备销售收入39,754,991.96元,同比增长227.82%[58] - 国外销售收入88,958,628.44元,同比增长49.43%[58] - 乳品行业收入732,870,190.46元,占总收入85.40%[5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464,747,729.54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4.27%[67] - 最大客户销售额239,503,335.25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97%[6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智能包装设备原材料成本364,675,012.12元,同比增长53.88%[6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3.73%至48,941,250.15元[7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70%,较上年提升0.96个百分点[72]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 -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7.06%[7] - 2017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91%、44.60%和37.06%[7]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46.91%、44.60%和37.06%[105] 客户集中度 - 2019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4.27%[6] - 2018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3.78%[6] - 2017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9.60%[6] - 公司2019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54.27%[104] - 公司2017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69.60%[104] - 公司2018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63.78%[10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70.11万元人民币,同比恶化[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1,701,118.73元,同比恶化[7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7,496,008.36元,同比下降28.04%[74]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资产总额为19.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02%[19] - 应收账款2019年底余额为2.02亿元,较2018年底1.53亿元增长31.96%[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9年底余额为1006.4万元,较2018年底2287.57万元减少56.01%[37] - 预收款项2019年底余额为2.46亿元,较2018年底4.05亿元减少39.23%[37]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16.34%,较年初上升4.29个百分点[78]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10.54%,较年初上升2.88个百分点[78]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32.90%,较年初上升1.39个百分点[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数3.78亿元,期末数1.55亿元,本期购买金额12.28亿元,本期出售金额14.51亿元[79] - 应收账款融资期初数489.08万元,期末数82.5万元,本期购买金额2585.81万元,本期出售金额2992.39万元[79] - 货币资金中902.31万元因保函保证金受限[81] -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总额为157,935,171.18元,其中应收票据4,890,765.15元,应收账款153,044,406.03元[130] - 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总额为190,185,640.75元[130] - 短期借款为人民币67,318.85元[133] - 应付账款为人民币190,185,640.75元[133] - 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5,652,919.91元[133] - 长期应付款为人民币9,753,072.99元[13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为人民币205,658,952.50元[133]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0,923,903.35元[133]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074,174.31元[133] 业务线表现 - 智能包装设备销售量364台套,同比增长40%[62] - 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量506.55百万件,同比增长11.92%[62] - 公司设备覆盖乳品/医疗健康/食用油脂等10升以下多包装形式,满足三种卫生等级要求[35] - 客户涵盖达能/蒙牛/伊利等乳企,联合利华/京东/恒瑞医药等跨行业头部企业[35] - 无菌技术能力行业领先,具备进口替代实力且性价比优势明显[36][34] - 后道智能包装设备需求快速增长,受益于劳动力成本上升及自动化生产趋势[34][33] - 无人零售设备业务客户包括奔驰/施华洛世奇/雀巢/伊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35] - 公司产品价格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有30%-40%的价格优势[42] - 公司拥有百余台先进精密加工设备包括德国德马吉高速高精度立式加工中心等[45] - 公司无菌灌装技术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 全自动无菌型塑瓶灌装设备已投入商业使用[42] - 公司研发部门被认定为中国乳品包装机械研究开发中心等四个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40] - 公司建立了无菌灌装设备综合测试平台 通过实验环境模拟真实生产条件[41] - 公司产品覆盖10升以下各类塑瓶成型要求 适用十几种塑料粒子原料[43] - 公司服务覆盖设备整个生命周期 包括前期沟通、解决方案、生产和快速响应[46] - 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将转变为服务能力+技术能力+数字化能力[47] - 公司能提供整线自动化智能包装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规划设计安装调试[44] - 公司与下游行业巨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客户满意度信任度依赖度较高[45] - 公司新取得授权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51] 投资和理财活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013.65万元人民币[25] - 境外资产MAGEX SRL股权规模1509.27万元,年收益42.01万元,占净资产比重1.08%[38] - 境外资产中亚包装印尼公司规模831.13万元,年收益26.02万元,占净资产比重0.59%[38] - 报告期投资额431.49万元,较上年同期5801.51万元下降92.56%[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募集资金投资初始成本2.93亿元,期末金额8000万元,累计投资收益835.75万元[84]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自有资金投资初始成本8500万元,期末金额7500万元,累计投资收益177.91万元[84] -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4.35亿元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3.3亿元 券商理财产品7500万元[158] -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3.44亿元 无逾期未收回金额[158] -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控股杭州麦杰思物联网科技 持股比例47.2%[164][165] - 公司对麦杰思物联网增资9.7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格为1元/每元注册资本[166] - 增资后麦杰思物联网注册资本达134.7万元,公司持股68.7万元(51%)[166] - 魏永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26万元股权(19.3%),转让价款0万元[166] - 2019年11月增资后麦杰思物联网注册资本增至153.942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降至44.63%[167] - 北京鲜生活以12.49元/每元注册资本价格增资,新增注册资本38.4857万元[168] - 北京鲜生活首期增资款200万元,其中16.0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8] - 北京鲜生活第二期增资款280.7571万元,其中22.475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8] - 增资完成后麦杰思物联网注册资本达192.4286万元,公司持股比例降至35.70%[169] - 北京鲜生活持股38.4857万元(20%)成为新股东[169] - 子公司中亚科创认缴出资1亿元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54] - 公司出资1亿元参与设立嘉兴栖港愿景基金,占注册资本1.003亿元的99.7%[171]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6.65亿元,本期已使用4493.66万元,累计已使用3.81亿元[86] - 截至2019年末募集资金余额2.73亿元,其中专户存款397.41万元,理财产品投资2.69亿元[8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7] - 累计获得理财产品收益5083.42万元,其中2019年度获得1282.75万元[87] - 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6,21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7,609.24万元,投资进度48.63%[90] - 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6,46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577.54万元,投资进度58.17%[90] - 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81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949.56万元,投资进度50.77%[90]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000万元,投资进度100%[90]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66,486万元,本报告期投入4,493.6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8,136.34万元[9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9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297.41万元,其中专户存款397.41万元,理财产品投资26,900万元[91]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0年8月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90] - 2016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8,727.04万元[91] - 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均为0,未达到预计效益[90]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以2.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8]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108] - 利润分配总额为35,100,000元[108] - 公司以27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2018年度权益分派[108]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160万元人民币(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9.88%[113]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2.7亿股[111][11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51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83%[113]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7亿元人民币,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45.31%[113] - 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12亿元人民币[109]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19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9] - 公司近三年(2017-2019)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267亿元人民币[112][113] - 2019年度分红标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完备[109] - 2019年度分红金额较2018年下降38.46%(从3510万元降至2160万元)[112][113] - 公司总股本连续三年保持2.7亿股不变[111][1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80%[11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40%[11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20%[119] - 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或收购累计支出达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119] - 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9] - 未达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时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1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38,655,091股,占比从71.18%降至19.82%[17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38,655,091股,占比从28.82%升至80.18%[176]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120,940,086股,占比从44.79%降至0%[176]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7,715,005股,占比从26.38%降至19.82%[176] - 杭州沛元投资解除限售104,040,044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79] - 徐满花解除限售6,870,977股,期末限售股数为20,612,931股[179] - 史中伟解除限售6,655,314股,期末限售股数为19,965,942股[179] - 杭州富派克投资解除限售13,420,08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79] - 史正解除限售2,492,623股,期末限售股数为7,477,869股[179] - 杭州高迪投资解除限售3,479,962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79] - 公司董事长史中伟持股26,621,256股,占总股本比例9.86%[183] - 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04,040,044股,为人民币普通股[183] - 杭州富派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3,420,080股,占总股本比例4.97%[183] - 董事兼总经理史正持股9,970,492股,占总股本比例3.69%[183] - 董事徐满花持股27,483,908股,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6,870,977股[183][194] - 杭州高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479,962股,占总股本比例1.29%[183] - 控股股东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17日,主要从事实业投资[185] - 实际控制人为史中伟、徐满花、史正三人,均为中国国籍且无境外居留权[18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合计持股64,575,628股,报告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94] - 股东梁炳南通过信用交易账户持有743,000股,实际合计持股753,100股[184]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5月26日履行完毕[115] - 史正、史中伟、徐满花等个人股东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5月26日履行完毕[115] - 杭州富派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杭州高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5月26日履行完毕[115][116] - 史凤翔、宋蕾、宋有森等关联股东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5月26日履行完毕[116] - 吉永林、金卫东、王影等间接持股股东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5月26日履行完毕[116] - 所有限售承诺均包含股价触发条款: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5][116] - 限售期满后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115][11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5][116] - 违反承诺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发行人有权扣留相应现金分红[115][116] - 所有承诺均包含除权除息情况下发行价调整条款[115][116] -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锁定期满后2年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17] - 富派克投资锁定期满后2年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118] - 公司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118] - 现金分红需满足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118] - 现金分红需保证公司现金能满足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118]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117][118] - 股份减持需提前公告且公告后3个交易日后方可执行[118] - 违反减持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117][118] - 未上交违规收益时发行人有权扣留相应现金分红[117][118] - 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117] - 关联交易定价需遵循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120] - 关联交易决策需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