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54%[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625.68%[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5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33.7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9.30%[7] - 合并营业收入从128,036,177.27元增长至141,793,085.82元,增长10.7%[70] - 合并投资收益从上期397,598.48元大幅增长至158,398,857.92元[70] -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39,332,011.91元,同比增长558.6%[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839,935.12元,同比增长625.5%[71] - 营业利润为131,828,982.45元,同比增长431.8%[71]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95,375,378.08元,同比增长83.6%[74] - 母公司净利润为135,614,696.97元,同比增长23,707.8%[74] - 合并利润表营业总收入为321,275,102.97元,同比下降18.5%[77] - 净利润为141,812,450.91元,同比增长111.2%[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22,367.86元,同比增长119.5%[79] - 营业收入为217,457,444.33元,同比增长34.9%[82] - 投资收益为159,158,309.97元,同比增长1150.5%[83] - 母公司净利润为142,805,189.21元,同比增长812.3%[8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合并营业成本从70,644,777.64元增加至93,079,660.41元,增长31.7%[70] - 合并管理费用从8,976,867.36元大幅上升至33,992,083.95元,增长278.7%[70] - 预付款项增加2105.08万元(增长47.9%)[15] - 管理费用增加2534.17万元(增长102.7%)[15] - 合并利润表研发费用为33,326,479.42元,同比增长17.1%[77] - 营业成本为184,895,586.08元,同比增长59.5%[82] - 研发费用为7,791,635.00元,同比增长16.5%[83] - 资产减值损失为-20,993,449.79元,同比增长173.4%[71] - 资产减值损失为-13,388,189.17元,同比改善38.3%[7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7.3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205.86万元(增长17.4%)[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7562.35万元(下降1563.0%)[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减少2820.52万元(下降365.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235亿元,同比改善17.4%(从-1.844亿元)[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68亿元,同比增长8.4%(从1.87亿元)[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078.52万元,同比转负(上期为正483.83万元)[8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467亿元,同比减少55.5%(从2.577亿元)[8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07亿元,同比增长43.8%(从1.5996亿元)[91]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1.3943亿元,同比恶化31.1%(从-1.0633亿元)[91]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5.63万元,同比增长9.3%(从5995.66万元)[91]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亿元,同比增长128.8%(从8000万元)[91]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7万元,同比减少99.8%(从4404.54万元)[9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0,558,234.51元,同比增长28.8%[8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19.2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7.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1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13%[7]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4273.25万元(下降65.4%)[15] - 短期借款减少8523.8万元(下降62.6%)[15] - 货币资金为2.284亿元,较年初2.014亿元增长13.4%[60] - 应收账款为6.367亿元,较年初7.263亿元下降12.3%[60] - 存货为2.101亿元,较年初1.627亿元增长29.1%[60] - 短期借款为5100万元,较年初1.362亿元下降62.6%[61] - 商誉保持稳定为2.203亿元[61] - 流动资产总额为13.272亿元,较年初14.760亿元下降10.1%[61] - 资产总额为19.232亿元,较年初20.849亿元下降7.8%[61] - 公司合并负债总额从292,354,048.88元增加至441,046,698.72元,增长50.9%[62] - 合并流动负债从217,296,048.88元上升至343,276,198.72元,增长58.0%[62]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105,000,000元减少至30,000,000元,下降71.4%[66] - 母公司应付账款从81,641,275.86元下降至29,421,636.36元,减少64.0%[66]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53,890,428.66元增加至86,707,865.40元,增长60.9%[65]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516,164,364.82元下降至481,210,680.13元,减少6.8%[65] 法律诉讼和仲裁案件 - 涉及伪造公章诉讼案件总标的金额256935.53万元[19] - 涉及公司法律诉讼案件共9起,其中6起被法院驳回起诉[22][23] - 2起诉讼案件原告已主动撤诉[22][23] - 3起仲裁案件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仲裁被中止[23] - 案件涉及金额未在披露中具体说明[22][23] - 诉讼涉及主体包括金盾风机及多家关联公司[22][23] - 案件时间跨度从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22][23] - 多起案件经二审维持原裁定[22] - 案件受理法院涵盖浙江、上海、湖北等多地[22][23] - 仲裁机构包括长沙、武汉、广州仲裁委员会[23]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被法院终审驳回[24] - 赵钢剑起诉案原告已撤诉[24]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案原告已撤诉[24] - 方芳起诉案仍在审理中[24]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被法院驳回[25]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案原告已撤诉[25] - 单新宝起诉案公司一审及二审均被判承担还款责任[25] - 河南省高院已对单新宝案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25] - 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起诉案公司被判承担还款责任[26] - 公司起诉周伟洪案经调解达成和解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6]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阳洪股份减持承诺涉及113,000股股份及衍生股份,锁定期至2020年12月31日[28]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自2017年11月3日起算[28] - 陈根荣等四人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自2017年11月3日起算[28]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分阶段解锁:36个月后解锁30%,48个月后解锁70%[28] - 周伟洪股份解锁条件与标的公司净利润实现率挂钩[28]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均包含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28] - 报告期内所有披露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28] - 周纯及周建灿所持公司股份自2017年11月3日起锁定60个月至2022年11月2日[29] - 杭州远方光电等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他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9] - 中宜投资与红将投资有权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29] - 杭州红将投资与中宜投资为黄红友实际控制企业[29]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9] - 所有披露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29] - 周伟洪承诺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增持公司股份[40] - 周伟洪承诺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谋求公司控制权[40] - 费禹铭与钱志达确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40] - 交易对方承诺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41] - 认购方承诺认购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41] - 认购方确认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41] - 公司控股股东未为认购方提供资金支持或补偿[41] - 认购方确认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1] - 认购方确认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4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42] - 锁定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的股份同样适用锁定安排[42] - 所有承诺状态均标注为正常履行中[4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其2017年11月03日认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杠杆融资或外部募集[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若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声明与除钱志达、费禹铭外的交易方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43] - 周建灿确认与周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承诺日期为2017年10月03日[43]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所持股份自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交易结束后60个月内不放弃公司控制权[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认购配套融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所持股份表决权独立行使且不放弃表决权[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与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与黄红友及关联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若当选董事将独立行使董事权利[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不通过股份质押获取融资[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具备配套融资认购资金实力[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不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44]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认购配套融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股份质押或短期偿债安排[45]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认购配套融资资金部分来源于交易对方费禹铭和钱志达[45] -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49] - 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49]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的25%[49] - 王淼根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9] - 王淼根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9]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9] - 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9] - 公司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5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0] - 上海诚鼎二期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业绩承诺期2018-2020年扣非净利润目标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28] - 业绩补偿计算基准为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作价6000万元[28] - 红相科技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3,595.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6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7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7,500.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8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9,375.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9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1,720.00万元[47] - 业绩补偿将以现金或等值上市公司股份方式执行[47] - 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将进行专项审计和减值测试[47] - 中强科技2016-2020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500万元、7000万元、9450万元、12757.5万元、17222.63万元[48] - 中强科技首个考核期2016-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9950万元[48] - 中强科技第二个考核期2019-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9980.13万元[48] - 未达承诺时补偿金额按累计净利润差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100%股权交易对价计算[48] - 补偿现金需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48] - 现金补偿不足部分以等值上市公司股份补偿 回购价格为1.00元[48] - 期末减值补偿金额为期末减值额与累计已补偿金额的差额[48] - 红相科技补偿按中宜投资与红将投资持股比例分摊[48] - 股份补偿数量按30个工作日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48] - 回购股份将划转至专门账户并注销[48] - 周伟洪若需进行股份补偿将以人民币1.00元总价由公司回购注销[4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9] 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 - 公司控股股东周建灿持股20.50%(9354.06万股),全部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11] - 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30] - 其中9,014.85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30] - 违规占用资金中3,325.43万元系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30] - 5,689.42万元系个人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形成资金占用[31]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所有被占用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31]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承诺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32]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承诺将竞争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2] - 周纯、周建灿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32] - 周纯、周建灿承诺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将按三种方式退出[32] - 周纯、周建灿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保证交易公平公允[32]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资金情况[32]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交易完成后严格遵守资金占用相关规定[32]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情况[33] - 周纯及周建灿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规范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行为[33] - 周伟洪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33] - 红相科技若因社保公积金补缴或罚款由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4] - 红相科技若因劳动诉讼产生赔偿由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担清偿责任[34] - 红相科技租赁物业若因产权问题导致损失由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担清偿责任[34] - 中强科技若因社保公积金补缴或罚款由周伟洪个人承担缴付义务[34] - 中强科技若因劳动诉讼产生赔偿由周伟洪个人承担清偿责任[34] - 交易完成后周纯及周建灿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独立性[34] - 浙江金盾承诺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4] - 浙江金盾承诺不违反证券发行法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34]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最近二年盈利且以扣非净利润孰低计算[34] - 公司承诺最近二年实施现金分红且内控健全有效[34] - 公司确认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形[35] - 公司及董监高
金盾股份(300411) - 2019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