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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300385) - 2018 Q4 - 年度财报
雪浪环境雪浪环境(SZ:300385)2019-04-0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9.597亿元,同比增长17.3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2万元,同比下降28.2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45万元,同比下降9.55%[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29元/股,同比下降33.33%[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7%,同比下降3.51个百分点[21]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32] - 公司2018年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32] - 营业收入为95972.56万元,同比增长17.3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2.04万元,同比下降28.21%[46] - 2018年营业收入9.597亿元同比增长17.32%[53] - 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320,357.14元[121] - 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60,342,452.32元[121] - 2016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88,707,252.26元[1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07.2%至3089.74万元[6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9.96%至3429.32万元[6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57%达3429.32万元[72] - 钢铁行业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57.68%至1.157亿元[59] - 垃圾焚烧发电制造费用同比增长92.39%至3899.66万元[59] - 其他行业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881.1%至206.99万元[59] 各业务线表现 - 钢铁行业收入1.688亿元同比增长46.17%[53] -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收入7.101亿元同比增长19.06%[53] - 工业废物处理收入6648.1万元同比下降29.84%[53] - 烟气净化系统设备收入6.077亿元同比增长29.28%[53] - 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设备销售量同比增长20%至60台套[56] - 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设备生产量同比增长22.45%至60台套[56] - 公司转让无锡工废51%股权影响危废处置业务收入[64]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1.948亿元同比增长198.23%[53] - 西北地区收入2305万元同比增长216.03%[53] - 华东地区收入3.398亿元同比下降4.51%[53] - 国外收入516.47万元同比下降89.18%[53] - 钢铁行业毛利率18.7%同比下降8.36个百分点[55] 新签订单和业务增长 - 新签订单金额约16.58亿元,同比增长约27.54%[10] - 新签订单约16.58亿元,同比增长约27.54%[46] - 公司面临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生产及管理能力挑战[1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92.9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92.95%至117.65百万元[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73.10百万元,同比下降29.61%[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2百万元,同比略降1.20%[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86.21%至5.53百万元[75]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211.80%至27.44百万元[7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激增3429.20%至9.51百万元[76]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02.00%至614.09百万元[76] 资产和投资变化 - 资产总额达到26.451亿元,同比增长20.55%[21] - 固定资产同比下降35.24%[40] - 在建工程同比下降60.3%[40] - 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145.07%[40]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52.58%[40] - 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加716.08%[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1161.27%[40] - 长期股权投资占比增至19.44%,同比上升16.57个百分点[82] - 报告期投资额470.40百万元,同比大幅增长633.85%[86]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参股子公司上海长盈及南京卓越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8] - 参股设立的源旭环境和驰瑞环境尚处于筹建期[8] - 公司2018年12月上海长盈取得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0] - 南京卓越环保2019年1月取得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0] - 南京雪浪金盈2018年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32] - 南京雪浪金盈环保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报告期净利润为-21,332,982.11元人民币[104] -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41,990,957.80元人民币[104] - 南京雪浪金盈总资产为471,667,017.89元人民币[104] -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总资产为541,371,851.64元人民币[104] - 南京雪浪金盈净资产为471,667,017.89元人民币[104] -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净资产为359,954,221.97元人民币[104] -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京雪浪金盈环保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5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1.6%[152][153] - 南京雪浪金盈环保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总资产为47,166.7万元,净资产为47,166.7万元,净利润为-2,133.3万元[164] -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在2018年底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注册资本为160万元,2017年12月31日出资比例为51%[153][154] - 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出资10,000万元参与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166] - 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因市场环境变化未能成立[166] 季度业绩表现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为3.158亿元[23] - 第四季度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万元[23] 政府补助和税务影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994.7万元[26] - 2019年国家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600亿元,同比增长35.9%[33] - 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5] 客户和研发投入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34.57%达3.318亿元[6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6项[42] - 公司新取得24项专利证书[194] -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192] 诉讼和预计负债 - 公司对大丰项目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32] -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62.94%,主要因计提大丰项目预计负债30.79百万元[79]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2,869,718.95元[93]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8,290.57万元[92][94]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290.57万元[92][9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达100.02%[95] -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投资进度达100.00%[95]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96]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8,046.32元人民币[97]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款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32] 投资和收购活动 -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金额为470,400,000元[89] -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比例为49.00%[89] - 盐城源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投资金额为9,800,000元[89] - 盐城驰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投资金额为9,600,000元[90] - 合计投资金额为597,800,000元[90] - 公司出售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为16,830万元人民币[101] - 该股权出售贡献的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总额比例为2.04%[101] 分红和转增方案 - 以总股本130,135,1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11]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11]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10.94591万元[115] - 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6266.99万元[117] - 2018年度拟每10股派现0.7元(含税)共计910.94591万元[117] - 2018年度拟每10股转增6股[117]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500万元[118]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10.94591万元[118] - 2018年度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1117.71万元[118]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117]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9,109,459.1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1.03%[121] - 2018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6股,总股本基数为130,135,130股[119]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9,109,459.1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10%[121]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5,000,0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6.91%[121]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已提出现金分红预案[121] 风险因素 - 应收账款规模可能进一步增长,存在坏账损失及流动资金短缺风险[11] - 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毛利率下降[7] - 环保行业对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强依赖性[5] 承诺和协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包含股份回购及赔偿条款,承诺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123] - 实际控制人杨建平、许惠芬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124] - 杨建平、许惠芬、惠智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127] - 杨建平、许惠芬、惠智投资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27] - 杨建平、许惠芬、惠智投资减持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减持计划并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27] - 杨珂、杨婷钰承诺在其父杨建林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7] - 祝祥军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活动(2014年6月16日签署)[125] - 蒋洪元、宋昕等七名高管承诺不从事损害公司利益及同业竞争业务(2014年6月16日签署)[126] - 杨建林、杨珂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雪浪环境构成竞争的业务[126]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需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27] - 公司股票若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127] - 承诺人需以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对承诺履行承担连带责任[125] - 杨建林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的25%[128] - 杨建林承诺若父亲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申报离任后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50%[128] - 杨珂和杨婷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8] - 实际控制人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补偿劳务派遣违规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29]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无条件足额补偿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补缴支出及损失[129] -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记载将购回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30] - 公司承诺招股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将依法赔偿,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费用[130] - 赔偿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和律师费等[130] - 赔偿时间限定在生效裁判文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130] - 若公司无法支付回购价款,实际控制人将出售持股赠予公司以协助支付[13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现金分红时直接扣划其应得红利的50%作为赔偿金[132] - 非持有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以上市后累计税后薪酬总额的50%作为赔偿金[132]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职务消费受约束且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33] -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3] - 实际控制人杨建平许惠芬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直至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133] - 若违反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法律责任[133]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自2016年10月28日深交所上市起算[135][136] - 公司控股股东杨建平及许惠芬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137] - 高级管理人员马琪承诺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136] - 公司承诺对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4] - 限售期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同步锁定[135]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股份转让受限,最长锁定期为18个月[137]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需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134] - 限售承诺涉及平安银行、全国社保基金等多家机构投资者[135] - 控股股东承诺接受深交所监管并承担法律责任[137]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参加证监会和交易所组织的业务培训[137] - 公司董事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138][139][140] - 公司董事承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38][139][140] - 公司董事承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138][139][140] - 公司董事承诺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138] - 公司董事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及独立性[138] - 公司董事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监管[139] - 公司董事杨建平、许惠芬等人自2014年6月26日起担任董事职务[139] - 公司董事祝祥军已完成履职[140] - 争议管辖法院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138][139][140] - 违反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深交所处分[138][139][140] - 孙新卫于2018年12月25日担任公司董事并正常履行职责[141] - 陈宇、丁晴、卞春香于2017年3月6日担任公司监事并正常履行职责[142] - 公司监事承诺若在IPO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股[143] - 公司监事承诺若在IPO后7至12个月内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股[143] - 公司高管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144][145][146][147] - 公司高管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4][145][146][147] - 公司高管承诺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144][145][146][147] - 公司高管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并履行忠实、勤勉义务[144][145][146][147] - 公司高管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及财务事项[144][145][146][147] - 公司高管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并配合提供资料[144][145][146][147] - 公司高管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45][146][147] - 公司高管若在上市后7至12个月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45][146][147] - 公司高管承诺参加证监会及深交所组织的业务培训[145][146][147] - 公司高管如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及深交所处分[144][145][146][147]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50]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61][16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6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65] - 公司对子公司康威输送提供担保金额1,200万元(2017年)和460万元(2018年)[177]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660万元[17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500万元[17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178]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660万元[178]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178]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00%[178]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发生总额为53350万元[181]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38850万元[181] - 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0370万元[181] - 券商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4500万元[181] - 其他类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