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74亿元,同比增长52.4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3.57万元,同比增长76.4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07.50万元,同比增长84.39%[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40元/股,同比增长35.38%[1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440元/股,同比增长35.38%[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0%,同比增长0.23个百分点[19] - 公司营业收入37427.83万元,同比增长52.4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3.57万元,同比增长76.46%[3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45%至3.74亿元,主要由于子公司厦门国拓新增新冠检测试剂销售收入[71] - 公司2022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74亿元,较2021年同期的2.46亿元增长52.3%[195] - 公司净利润为3593.16万元,同比增长43.4%[196] - 营业收入为1.09亿元,同比增长11.3%[1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3.57万元,同比增长76.5%[196] - 母公司营业利润为1490.53万元,去年同期亏损552.56万元[2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40元,同比增长35.4%[19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长97.40%至2.19亿元,主要由于新冠检测试剂采购成本增加[71] - 研发费用1676.66万元,同比增长9.75%[39]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48%[55]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9.75%至1676.7万元,显示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71] - 营业总成本为3.29亿元,同比增长53.1%,其中营业成本为2.19亿元,同比增长97.4%[195] - 销售费用为5399.16万元,同比增长11.0%[196] - 研发费用为1676.66万元,同比增长9.8%[196] - 财务费用为-557.86万元,同比改善325.3%[196] - 信用减值损失为-331.72万元,同比扩大38.4%[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27.02万元,同比增长59.55%[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36.12万元,同比增长59.55%[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9.55%至6527万元,受益于收入增长及信用管控加强[71] 各业务线表现 - 经销模式实现营业收入30,602.1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85.85%[36] - 直销模式实现营业收入5,043.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14.15%[36] - 体外诊断试剂业务收入32780.62万元,同比增长60.41%,占营业收入比重87.58%[40] - 控股子公司厦门国拓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增加营业收入15867.29万元[40] - 诊断仪器业务收入2024.29万元,同比增长21.99%,占营业收入比重5.41%[40] - 生物化学原料业务收入803.70万元,同比下降45.71%,占营业收入比重2.51%[40] - 体外诊断试剂收入同比增长60.41%至3.28亿元,但毛利率同比下降18.41个百分点至40.24%[72] - 生物化学原料收入同比下降45.71%至803.7万元,但毛利率同比上升21.34个百分点至54.11%[72]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同比增长127.30%至2.61亿元,但毛利率同比下降18.46个百分点至31.93%[72][74] 研发投入与项目进展 - 公司整体研发投入金额为1676.66万元,同比增长9.75%[55] - 化学发光试剂产品取证5项,注册中1项,研发中36项,本期新增12项[54] - 生化试剂产品取得注册证5项,注册中3项,研发中35项,本期新增4项[54] - 诊断仪器研发中项目5项,本期新增1项[54] - 生物化学原料在研项目6项,新增4项,新上市产品2项[55] - 子公司德赛系统有30个产品开发项目处于不同阶段[55] - 公司医学参考实验室获CNAS认可项目增至12项[53] - 化学发光底物实现量产500L以上[55] - 公司有31个在研项目处于产品研发阶段,旨在完善化学发光、生化和POCT检测菜单[56][57] - 公司有2个在研项目已完成产品研发(D-二聚体、异常凝血酶原测定试剂盒),正等待注册上市[56][57] - 公司有1个在研项目(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及抗体检测)处于产品注册阶段[57] - 公司有1个在研项目(α1-抗胰蛋白酶测定试剂盒)处于产品转化阶段[57] - 公司有1个仪器项目(CI1200 P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已完成注册变更检验[57] - 公司研发聚焦于完善肿瘤标志物菜单,涉及至少6个相关在研检测项目[56][57] - 公司研发聚焦于完善心脑血管及心肌菜单,涉及至少3个相关在研检测项目[56][57] - 公司研发聚焦于完善细胞因子菜单,涉及至少5个相关在研检测项目[56][57] - 公司研发聚焦于完善性腺及生长发育菜单,涉及至少4个相关在研检测项目[56][57] - 公司正开发化学发光POCT检测平台及CI2000 P级联功能,以补充仪器产品线[57] - 公司新获取专利4项,报告期末共拥有专利81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占71.6%),实用新型专利19项(占23.5%),外观设计专利4项(占4.9%)[58] - 医学参考实验室新增5个CNAS认可参考测量能力项目,总认可项目达12项[59][66] - 公司参与2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白介素6测定试剂盒行标起草和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行标修订[60] - 报告期末公司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384项(其中105项注册人为德国德赛),境外注册证120项[61] - 报告期内新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14项,新增EUDAMED数据库注册试剂61项[61] - 公司目前有6项新产品处于注册证申请阶段[62] - 公司建成全自动诊断试剂生产线,具备年产250,000升生化诊断试剂和2,500升免疫诊断试剂的生产能力[66] - 公司医学参考实验室建立并运行16项参考测量程序,涉及酶学、代谢物与底物、电解质和蛋白质领域[66] - 公司诊断试剂产品具有稳定性好、灵敏度高、有效期长等性能优势[66] -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生物化学原料,有效降低对进口原料的依赖风险[66]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德赛系统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5631.51万元,净利润为805.30万元,受上海疫情影响同比有所下降[99] - 厦门国拓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21007.62万元,净利润为2094.73万元,因新冠检测试剂代理权带动增长[99] - 阿匹斯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883.54万元,净利润为160.04万元[99] - 广州利德曼2022年1-6月无营业收入,净亏损482.94万元[99] - 德赛产品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0.27万元,净利润为15.01万元[99] - 公司总资产规模达303,618,951.49元(德赛系统)和91,683,122.86元(厦门国拓)[99] 资产与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3.19亿元,同比下降1.2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48亿元,同比增长0.71%[1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40.92%,较上年末增加1.38个百分点至9.49亿元[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3.3亿元人民币[81][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金额为106.69万元人民币[81][84] - 受限资产总额为1284.17万元人民币[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累计投资收益为231.92万元人民币[84]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8536.16%至231.9万元,主要来自银行理财产品收益[71][76] - 货币资金为9.48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9.286亿元增长2.2%[188] - 应收账款为2.08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154亿元下降3.3%[188] - 存货为0.91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025亿元下降11.1%[188] - 预付款项为848万元人民币,较年初427万元增长98.5%[188] - 流动资产总额为12.68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2.791亿元下降0.9%[188] - 货币资金从期初6.53亿元降至5.96亿元,减少8.7%[192] - 应收账款保持稳定,从1.23亿元微降至1.21亿元[192] - 存货从6882万元增至7262万元,增长5.5%[192] - 固定资产从4.63亿元降至4.47亿元,减少3.4%[189] - 短期负债大幅下降,流动负债合计从1.79亿元降至1.34亿元,减少25.4%[1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8.35亿元微增至18.48亿元[190] - 长期股权投资从6.51亿元增至7.21亿元,增长10.7%[193] - 投资性房地产从1.74亿元降至1.71亿元[193] - 利息收入为618.99万元,同比增长180.3%[19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5.51亿元人民币[87]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133.43万元人民币[87][89]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66亿元人民币[87][89]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30.2%[89] - 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493.86万元人民币[88] - 委托理财发生额为3.3亿元人民币[9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厦门国拓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新增代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业务,目前占公司整体收入比例较高[105] - 国内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出现多次下调[105] - 厦门国拓未来面临收入和利润下滑的风险[106] - 行业面临带量采购政策压力,安徽省已对化学发光试剂实施集采[100] - 生化诊断行业增速放缓,产品利润空间因集采收窄[101] - 应收账款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加强催收和信用管控[104] - 商誉减值风险存在,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104] - 公司对全国前50家三甲医院覆盖率已达92%,体现强势渠道覆盖能力[68] - 中国体外诊断行业2020年整体规模约900亿元,其中免疫诊断约300亿元占比34%,生化诊断约160亿元占比18%[46] - 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预计2022年达1290亿元[47] - 公司生化诊断试剂已获得138项医疗器械注册证[51]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20]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121]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承诺避免与利德曼发生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130] - 承诺方保证不违规占用利德曼资金资产且不以利德曼资产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130][131] - 承诺确保利德曼资产独立完整包括生产系统土地厂房设备及知识产权[131] - 利德曼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不在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131] - 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核算体系银行账户和纳税资格[131] - 机构独立保证拥有完整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经营管理权[131] - 业务独立确保自主经营能力并避免实质性同业竞争[131] - 关联交易需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0] - 承诺自2018年11月9日起长期有效且截至报告期未出现违背情况[130][131] - 控股股东承诺平等行使股东权利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130] - 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交易后与利德曼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五分开原则,确保公司独立性[132]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2]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132] - 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利德曼目前或未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132] - 利德曼对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132] - 利德曼对关联方拟出售的资产或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逊于第三方[132] - 优先权行使期限为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132] - 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132] - 若违反承诺导致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承诺方承担[132]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133] - 公司保证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133] - 公司保证财务独立,拥有独立财务部门、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133] - 公司保证机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33] - 力鼎基金与公司就表决权委托不存在任何支付安排或保底收益承诺[133] - 力鼎基金等承诺与公司就德赛系统业绩目标不存在对赌协议或保底安排[133] - 德国德赛等承诺方就环保验收事项提供兜底承诺,截止期为2014年12月31日[133] - 环保兜底承诺方承诺承担因未通过验收导致的政府处罚责任[133] - 所有重组相关承诺均被严格履行,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133] - 环保验收手续原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133] - 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且无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案件[134] - 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已取得必要业务许可且近三年守法经营无处罚记录[134] - 标的股权所有权完整可合法转让且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等限制[134] - 标的股权交割后利德曼将享有完整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134] - 标的股权行使未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且无相关权利主张[134] - 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争议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134] - 承诺方与利德曼及其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134] - 承诺方与利德曼发行中介机构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134] - 承诺方保证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34] - 违反承诺时承诺方将承担现金全额补偿直接经济损失[134]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等机构承诺收购资金均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135] -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等承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业务[135] - 沈广仟等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5] - 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13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需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35] - 上市后7-12个月离职需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35] - 所有承诺方声明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35] - 承诺方确保不从事与公司产品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5] - 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135] - 资产重组相关承诺自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135] - 公司管理层承诺严格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并与薪酬制度挂钩[136] - 公司承诺不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136] - 所有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且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6][137]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36]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利德曼股票情形[136]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564人[175]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35%,持有252,133,15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6,213,152股[175]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持股比例3.15%,持有17,117,002股[175] - 股东沈广仟持股比例1.89%,报告期内减持10,800,000股[175] - 股东张宇红持股比例0.85%,报告期内增持4,600,200股[175]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78%,报告期内减持3,530,000股[1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126,213,152股,占股份总数23.20%[170]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持有1.25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29.8%[176]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持有1711.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4.1%[176] - 张斌持股375.8万股,占总股本0.69%[176] - 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持股374.91万股,占总股本0.69%[176] 诉讼与仲裁事项 - 公司起诉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及
利德曼(300289) - 2022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