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5.83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8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8亿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扩大[18] - 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267亿元[5]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58,352.99万元,同比下降14.8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76.50万元,主要受资产减值、开发支出转费用化、新冠疫情和期间费用等综合因素影响[32] - 公司营业收入15.84亿元,同比下降14.82%[4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7亿元[40]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82%至15.84亿元[56]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5.119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收入[2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3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大单季亏损[21]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6,764,955.68元[115] -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5,198,173.55元,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26.17%[115] -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8,003,316.95元,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41.44%[115] 成本和费用 - 研发投入7385.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66%[71] - 终止7个研发项目,确认研发费用4966.07万元[53] - 资产减值损失达2.21亿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4.42%[76] - 开发支出较上年末减少35.93%,主要系终止部分研发项目,相关资本化支出转费用化处理所致[3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医药制造收入同比下降15.21%至14.42亿元,占总收入91.04%[56] - 抗感染类药物收入同比下降39.57%至1.23亿元[56] - 特色专科类药物收入同比下降6.85%至10.08亿元,占比63.65%[56] - 医药流通收入同比增长8.12%至1.05亿元[56] - 医药制造营业收入14.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21%[59] - 特色专科产品营业收入10.08亿元人民币,毛利率74.97%[59] - 重点产品卡纳琳及莱美舒第一季度销量因疫情影响下滑[42] - 卡纳琳在甲状腺、乳腺、胃肠、妇科肿瘤等多领域获临床专家共识[44] - 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已于2021年初获批[45] - 纳米炭铁项目完成成药性研究,正在进行CMC研究和药代安评实验[46] - 果胶阿霉素项目已确定小试工艺路线[46] - 用于治疗晚期卵巢癌的DC细胞疫苗已完成药学研究[46]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被纳入医保目录乙类范围[47] - 子公司四川瀛瑞医药科技自主开发纳米炭后续品种扩充抗肿瘤产品线[98]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获批上市将提升消化道药物市场份额[98] - 通过AglaeaPharma中国独家授权大中华区候选化合物开发创新小分子药[98] - 莱美舒因纳入第四批集采2021年医院市场销量将受影响[99] - 公司将拓展线上销售业务并参与第五批国家集采提升PPI产品占有率[100] - 子公司莱美医药获得眼科药物Y400中国区优先销售代理权[178] - 子公司蓝天共享与信美人寿合作开发甲状腺疾病保险产品[182]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同比下降24.61%至4.35亿元,占比27.48%[56] - 华南地区收入微增0.60%至1.76亿元[56]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4.3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61%[5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销售管理人员奖惩机制与销售收入增长及费用管控直接挂钩[100] - 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与产品质量及生产成本直接挂钩[100] - 科研员工通过科研市场化及股权激励提高积极性[100] - 新冠疫情若未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101] - 带量采购政策可能导致药品招标价格大幅下降压缩盈利空间[102]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3,67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8,433.15万元[41] - 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41] -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湖南康源100%股权等资产[176] - 资产处置挂牌价格下调幅度不超过首次挂牌价格的50%[176] - 资产处置首次挂牌底价为33,049.72万元[17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2%[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2%[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63.27%至19.04亿元[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51.32%至19.66亿元[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长407.98%至5108.33万元[74] 资产和债务变化 - 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长287.45%,主要系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原料产业化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34] -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7.04%,主要系年初的预缴及待抵扣税费减少所致[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末增长60.27%,主要系年初的预付投资款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34] - 商誉较上年末减少55.69%,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94.75%,主要系年初的预付投资款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3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4.84个百分点至17.31%[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13.5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5.04个百分点[78] - 商誉减值导致金额减少4884.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27个百分点[78] - 长期应付款增加1.2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95个百分点[78] - 受限资产总额达12.2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2.91亿元[83] - 资产总额为31.4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1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72%[18]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965.3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25%[24]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4331.4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29%[25] - 其他收益中的政府补助达6890.5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0.05%[76] 子公司和关联方表现 - 境外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莱美(香港)有限公司规模为19,343.8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为15.71%[36] - 境外资产莱美(香港)有限公司收益状况为-2,230.35万元[36] - 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净利润-185,437,068.95元,净资产42,644,478.20元[93] - 子公司莱美德济医药营业收入1,037,879,340.18元,净利润38,425,369.00元[93] - 湖南康源制药注册资本65,000,000元,总资产242,642,020.03元[93] - 莱美德济医药注册资本10,000,000元,总资产660,540,645.08元[93] - 处置禾正制药100%股权、莱美金鼠70%股权等资产[49] 销售和采购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1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51%[6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2.6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79%[67] 产量和销量变化 - 医药制剂销售量1.05亿支/瓶/袋/盒,同比下降13.42%[60] - 原料药销售量2935.95公斤,同比下降69.20%[60] - 医药流通销售量534.42万支/瓶,同比增长75.43%[61] 金融资产和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225,427,844.63元,期末金额361,297,244.63元,增值60.3%[89] - 报告期内金融资产购入金额20,200,900元,售出金额9,331,500元[89]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元,累计投资收益0元[89] -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初始投资成本30,000,000元[87] - 公司认缴3,000万元参与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179] - 公司向康德赛提供不超过1,200万元财务资助[180] 关联交易和财务资助 -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恒集团借款11000万元,利率5.00%,产生利息465.85万元[151] - 中恒集团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财务资助,年利率5.5%,期限不超过12个月[171] -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100%股权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莱美隆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171] - 公司从中恒集团获得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合同已展期[167] - 公司从中恒集团获得另一笔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合同已展期[167] 担保情况 - 全资子公司莱美隆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153] - 公司为莱美隆宇提供担保总额39250万元,其中已实际发生担保28000万元[158]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29,385.17万元[159][160]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092.23万元[159][160]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3.13%[160]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4,000万元[159][16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02,294.66万元[159][160] - 公司为子公司莱美隆宇提供单笔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159] - 公司为湖南康源提供的担保中有三笔已履行完毕[159]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6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314,953股[19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6] - 股东邱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340,000股[192] - 股东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独资)持有公司股份48,305,376股[192] - 股东镇江润丰投资中心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25,628,080股[192] - 股东唐洪梅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10,897,155股[192] - 股东于范易合计持有8,349,000股(含融资融券账户7,120,100股)[192] - 股东江文亮合计持有7,483,000股(含融资融券账户7,327,900元)[192] - 股东杨海涛合计持有5,061,384股(含融资融券账户4,852,984股)[192] - 邱宇持股184,340,000股,占比22.70%,全部处于冻结状态[191] -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持股48,305,376股,占比5.95%,全部冻结[191]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持股36,314,953股,占比4.47%[191] - 镇江润丰投资持股25,628,080股,占比3.16%[191]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0,803,114股,占比从17.35%降至0.01%[18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40,803,114股,占比从82.65%升至99.99%[186] - 股份总数保持812,241,205股不变[186] - 邱宇解除限售184,497,185股[188] - 新增限售股份46,934,372股[187] - 本期解除限售股份总计187,737,486股[188] - 中恒集团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股份[194] 承诺事项 - 中恒集团承诺在权益变动后五年内解决与莱美药业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117] - 中恒集团承诺将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莱美药业或其控股企业[118] - 莱美药业若30日内未回应新业务机会则视为放弃[118] - 中恒集团承诺尽量减少与莱美药业的关联交易[119] - 中恒集团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120] - 中恒集团承诺保持莱美药业在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和人员方面的独立性[121] - 中恒同德和广投国宏承诺在重大决策中与中恒集团保持一致行动[121] - 邱宇承诺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21] - 公司股东邱炜及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任何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将赔偿公司一切损失[122] - 公司股东邱宇承诺若因2007年股权转让行为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将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123] - 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广投国宏承诺自2020年3月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124] - 中恒集团及邱宇先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2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2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将受到约束,且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5] - 公司承诺若实施新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126] - 所有相关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遵守承诺,未发现违反情况[122][123][124][125] - 中恒集团承诺确保控制权稳定,若邱宇持有的184,497,185股莱美药业股份(对应22.71%表决权)被强制执行或拍卖,将依法承接该股份[127] - 中恒同德全体合伙人承诺不修改合伙协议条款,有效期至莱美药业向中恒同德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36个月)[128] - 广投国宏全体合伙人承诺不修改合伙协议条款,有效期至莱美药业向广投国宏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128][129] - 中恒同德全体合伙人承诺不对外转让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企业,有效期至莱美药业向中恒同德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36个月)[129] - 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对中恒集团控制权,有效期至莱美药业向中恒同德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129] - 同德乾元股东温植成承诺不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同德乾元股权[130] - 同德乾元股东韩瑞铎等承诺不向现有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股东间转让需按公允价值协商[130][131] - 广投国宏全体合伙人承诺不对外转让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企业,有效期至莱美药业向广投国宏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131] - 广投集团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广投国宏合伙份额(国企改革调整除外),有效期至莱美药业向广投国宏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132] 股利分配 - 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612,060.25元[110] - 公司2020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为-277,736,437.99元,不进行现金分红[111][113] 诉讼和风险 - 公司因收购标的资产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05] - 莱美医药因协议纠纷一案面临授权产品销售代理权转让金不能收回的风险,存在资产减值风险[105] - 公司办公场所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可能对公司管理活动产生影响[105] - 公司与海悦药业就他达拉非片代理权纠纷涉案金额5000万元[143] - 莱美医药就他达拉非片代理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181] 发行和募资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8433.15万元[152] - 公司与中恒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5,000万元[166] - 公司与广投国宏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166] - 公司与中恒同德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651.5万元[166] - 公司与中恒集团签订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交易价格调整为人民币93,944.44万元[167] - 公司与广投国宏签订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交易价格调整为人民币4,944.44万元[167] - 公司与中恒同德签订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交易价格调整为人民币9,544.26万元[16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43,670,000股A股股票并于2021年3月22日上市交易[175]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812,241,205股增加至1,055,911,205股[175] 环保和排放 - 子公司莱美隆宇废水COD排放浓度23mg/l,氨氮排放浓度1.35mg/l,悬浮物14mg/l,石油类
莱美药业(300006)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