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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003023) - 2020 Q4 - 年度财报
彩虹集团彩虹集团(SZ:003023)2021-04-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66%[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1.85元/股,同比增长33.09%[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16%,同比增长2.47个百分点[18]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06,461.35万元,同比增长5.88%[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56.60万元,同比增长33.66%[43] - 公司2020年总营业收入为10.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52] - 净利润增长高于营收增长主要因防疫相关产品(如口罩)销量大幅增加且毛利率较高[43] - 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1.85元,较2019年1.39元增长33%[18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2504.56万元,同比下降3.20%[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9.64%至10.03亿元[65]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30%[54] - 疫情期间政府减免养老、失业等保险费用,减少了公司相应支出[4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产品涵盖家用柔性取暖器具(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等)和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等)[11] - 家用柔性取暖产品收入5.69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53.46%,同比增长0.42%[52] -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收入4.27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40.15%,同比增长8.19%[52] - 其他产品收入6095.1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29%[52] - 口罩销售收入增加3091.26万元人民币[47]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营业收入5.69亿元,毛利率50.46%,同比增长0.42%[53] - 家用柔性取暖产品营业收入5.69亿元,毛利率50.46%,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30%[54] -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营业收入4.27亿元,毛利率44.01%,同比增长8.19%[54] - 家用柔性取暖产品销售量736.08万床/个,同比下降9.02%[55] -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销售量7068.6万套/盒/支,同比增长7.62%[5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21亿元人民币,占全年最高[23] - 家用柔性取暖器具销售集中于四季度与次年一季度[30] - 口罩类防疫产品在疫情期间需求增长[32] 各地区表现 - 四川地区收入3.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2%[52] - 西南外地区收入3.7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2%[52] - 云贵渝地区收入1.6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4%[52] - 四川地区营业收入3.39亿元,毛利率45.77%,同比增长8.22%[54] 销售渠道和客户 - 销售渠道包括线下销售(连锁零售超市、批发企业)和线上销售(电商平台)[11] -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30] - 主要合作商超系统包括沃尔玛、永辉超市、红旗连锁等大型零售渠道[10] - 线上直接销售收入1.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0%[52] - 网络销售营业收入1.82亿元,毛利率58.84%,同比增长58.80%[54] - 公司与超过30家互联网经销商合作,各类经销商总数超过1300家[38] -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模式,与沃尔玛、永辉等连锁商场及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合作[38] - 品牌电商渠道累计线上店铺粉丝数超过150万[4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1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20%[59] - 经销模式业务收入占比在80%以上[9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6.67%[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876.67%至1.95亿元,主要因收入增加和政府补助增加[65][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3,119.60%至4.53亿元,系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65][6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862.17%至5.76亿元[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6.03%至11.99亿元[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下降76.20%至2.61万元[65] 资产和负债结构 - 总资产为18.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1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04%[18]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191.63%[35] -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2.63%[35]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45.31%[35] -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56.77%[3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22.67%增至45.87%,增加23.20个百分点,主要因募集资金到位和预收款增加[68]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从36.38%降至23.35%,减少13.03个百分点,因消化库存减少采购和生产[68] - 应收账款占比微降0.73个百分点至8.49%,但金额增加3,929万元[68]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8.819685亿元,较年初增长44.16%[186] -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575652亿元,较年初增长67.04%[186]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5.5194元,较2019年12.3962元增长25%[18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4.86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6亿元[79] -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2,111千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0元,投资进度为0.00%[81] -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495千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0元,投资进度为0.00%[81]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总额为41,606千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0元,投资进度为0.00%[81]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82] -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亿元[186]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成都彩虹塑胶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中南有限公司等9家子公司[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成都彩虹日化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9] - 公司股东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56.1879万股,持股比例50.06%[190] - 天津硅谷天堂瑞焱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18.18万股,持股比例2.69%[190] -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1.82万股,持股比例2.24%[190] - 内部职工股经每10股送2股后变更为900万股[18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024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15,925户[189]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100%降至74.95%[181] - 公司设立新子公司成都彩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48]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81,03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4] - 公司总股本规模为81,032,000股[4] -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要求:成熟期无重大支出80%[103] -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要求:成熟期有重大支出40%[103] -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要求:成长期有重大支出20%[103]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30%的累计支出[103]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 重大现金支出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的累计支出[104] - 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2,412,8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8.79%[110] - 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4,292,8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8.85%[110]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0,366,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1.81%[110] - 2020年每10股派息4元(含税),股本基数为81,032,000股[111] - 2020年可分配利润为486,115,270.32元[11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11]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8,10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12] - 公司2019年度以总股本60,73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109] - 公司2018年度以总股本60,73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10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是电热毯行业龙头企业[34] - 公司是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行业骨干企业[34] - 公司为家用柔性取暖器具行业龙头企业,在电热毯、柔性暖手器领域优势明显[87] - 公司在家用卫生杀虫用品领域为重要的骨干企业[87] - 公司计划推动智能型电热毯、上盖电热毯、电热地毯、冷暖毯等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88]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建立攻关任务和新产品开发"揭榜挂帅"机制[90] - 推进工艺更新和技术进步以降低和减少人工成本[90] - 加强线上线下营销资源整合并加大营销投入和品牌推广力度[91] - 深化电子商务发展并扩大电商销售规模[91][96] - 2021年目标在2020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增长[93] - 加快医疗器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形成新的增长点[90] - 2020年11-12月冷空气偏强推动产品销售[32] - 极端暖冬气候可能对公司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94] - 原材料包括PET片料、氯氟醚菊酯、杀虫剂罐、电源线等价格上升将影响盈利水平[97] 研发和技术 - 研发人员数量162人,同比增长6.58%[63] - 公司掌握电热毯双层螺旋发热线、恒温控制及电热蚊香液芯棒等核心技术[37][38] - 公司主要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20年以上行业经验[39] 承诺和协议 - 实际控制人刘荣富先生及控股股东彩虹实业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正常履行,锁定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113] - 股东同森集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14] - 股东同森集团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将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114] - 股东瑞炎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14] - 股东通银创投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14] - 股东联升商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14] - 股东茂业商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15] - 股东新迈贸易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15] - 股东重庆百货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15] - 股东成百大楼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15] - 所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14][115] - 股东鑫泰宇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股东欣航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股东富恩德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7] - 股东韵嘉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7] - 股东蓝风股份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7] - 所有股东若违反承诺需在5日内将违规所得收入全额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116][117] - 违反承诺的股东需延长持有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116][117]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均正常履行[116][117] - 股东豪笙源商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8] - 股东多利安泰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将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118] - 股东荣茂商业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需在5日内全额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118] - 股东锦悦酒店股份锁定承诺期为自2019年2月28日起股票上市后12个月[119] - 股东福腾电气股份锁定承诺生效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119] - 股东金元瑞泰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9] - 所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均为正常履行[118][119] - 股份锁定承诺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处置限制[118][119] - 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朝万等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0] - 公司股东尹毛龙等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0] - 公司股东王明玉女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触发条件时锁定期延长6个月[121] - 公司监事陈伟丽女士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彩虹实业股份[121] - 公司监事曾熹亮先生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彩虹实业股份[121] - 刘荣富先生亲属王明凤女士等承诺自2020年11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触发条件时锁定期延长6个月[121] - 已确权的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IPO前已持有股份[121] - 机构股东新南风装饰、红旗纸箱厂及未确权自然人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2] - 实际控制人刘荣富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2] - 实际控制人刘荣富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22] - 实际控制人刘荣富承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22] - 控股股东彩虹实业承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123] - 控股股东彩虹实业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23] - 控股股东彩虹实业承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23] - 股东瑞炎投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123] - 通银创投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24] - 通银创投承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24] - 通银创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12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25%[125] - 公司董事及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 - 公司董事及高管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50%[125] - 公司董事及高管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需在5日内将收入全额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25] - 通银创投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所有收入归公司所有[124] - 通银创投承诺自2019年6月10日起减持承诺正常履行[12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自2019年3月20日起减持承诺正常履行[1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50%[126] - 公司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127] - 公司股东承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127] - 公司股东承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127] -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