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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002935) - 2019 Q4 - 年度财报
天奥电子天奥电子(SZ:002935)2020-04-22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8.669亿元,同比增长0.3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亿元,同比增长14.81%[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03.77万元,同比下降59.01%[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966元/股,同比下降4.33%[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11%,同比下降2.80个百分点[30] - 总资产为16.445亿元,同比增长11.4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59亿元,同比增长7.02%[3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318亿元,占全年收入的49.8%[3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8万元,占全年净利润的69.1%[33] -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866,905,597.39元,同比增长0.34%[76][78][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54,600元,同比增长14.81%[78] - 研发投入70,988,900元,同比增长8.26%,占营业收入8.19%[79] - 频率系列产品收入471,639,876.27元,同比增长4.23%,占总收入54.40%[76][84] - 时间同步系列产品收入379,955,167.75元,同比增长0.42%,占总收入43.83%[83][84] - 省内(四川省)收入550,469,362.44元,同比增长22.01%,占总收入63.50%[83][84] - 省外收入316,436,234.95元,同比下降23.35%,占总收入36.50%[83][84]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毛利率31.90%,同比增长0.12%[84] - 产品销售量160,217台/套/只,同比增长1.12%[85] - 营业成本中材料费占比80.97%,同比下降1.67%[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9.01%至4103.77万元[97] - 货币资金减少至3.66亿元,主要因公司购入3.35亿元理财产品[102] - 在建工程增加至7550.45万元,因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102] - 投资收益1157.31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9.44%,来自理财产品收益[101] 成本和费用 - 研发投入金额为7098.8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8.19%[9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根据科工财审[2008]702号文件规定采取脱密处理披露[7] - 公司产品涵盖氢原子钟、铷原子钟、铯原子钟及CPT原子钟等精密计时器具[16] - 公司具备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服务资质和终端级服务资质[16] - 公司业务涉及4G/5G移动通信MIMO技术应用[16] - 公司铷原子钟技术性能达国际先进水平,是华为公司铷原子钟主要供应商[51] - 公司激光抽运小型铯原子钟2019年入选国际计量局守时时钟推荐名单,是国内唯一入选商用原子钟[51] - 2019年CPT原子钟部分型号实现小批量生产,成品率显著提升[51] - 2019年SMD晶振订单和合同金额增长显著,国产化替代取得较大突破[52] - 公司为华为高端频率选择与分配设备(Branch)的国内主要供应商[52] - 公司时间同步产品应用于航天测控、武器装备领域,参与"神舟"、"天宫"、"嫦娥"等重大任务[53] - 北斗卫星手表2018年获中国钟表协会"中国知名手表品牌"称号,在军用和民用细分领域均为主要供应商[55] - 北斗应急预警通信系统已在山西、福建、四川、新疆等地开展系统建设和示范应用[55] - 公司为北斗组网卫星等30余次卫星发射提供星载铷原子钟物理系统[57] - 公司是华为铷原子钟和Branch等产品的持续批量供应商[67] - TA1000铯原子钟入选国际计量局守时时钟推荐名单[68] - 公司时间同步产品精度覆盖毫秒到纳秒量级[64] - 频率类产品频率覆盖范围5MHz~18GHz[64] - 频率稳定度覆盖范围10⁻⁵~10⁻¹⁴[64] - 公司产品覆盖国防科技、国民经济建设领域,军民用电子设备中原子钟及中高端晶体振荡器大量依赖进口[122] - 公司技术研发重点包括原子相干囚禁技术、激光抽运与稳频技术等前沿方向[126] - 公司客户群涵盖各部委、军工集团及大型企业集团,已形成全国片区化营销网络[127] 各地区表现 - 省内(四川省)收入550,469,362.44元,同比增长22.01%,占总收入63.50%[83][84] - 省外收入316,436,234.95元,同比下降23.35%,占总收入36.50%[83][8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时间频率产品受益于5G建设低时延特性带来的同步需求扩张[49] - 军用领域国产化替代政策为军用时频元器件带来稳定需求[50] - 5G主建设期2019-2025年宏站建设规模达475万个和小站950万个[58] - 5G产业总体市场规模预计达1.15万亿元较4G增长近50%[58] - 未来10年预计有上万颗低轨卫星升空带动星载原子钟需求[58] - 北斗系统已在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十余个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123] - 军队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带动时间频率产品市场需求稳定增长[122] - 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将优化薪酬方案及创新激励机制应对[131] - 公司计划通过收购兼并完善时间频率产业链及扩大北斗卫星应用规模[128] - 公司计划在北京租用1000平方米场地作为设备与系统第二事业部和市场部办公场所[127] - 5G时间同步需求包含100纳秒量级协同增强同步及10纳秒量级定位同步需求[123]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中电十所)[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14] - 公司股东包括富信瑞和投资顾问(平潭)有限公司(原富信瑞和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14] - 中国电科承诺自天奥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9] - 中电十所承诺自天奥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9] - 富信瑞和等四家股东承诺自天奥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52] - 郑兴世等七名自然人承诺自天奥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52] - 黄浩、叶静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5] - 张志刚等21名自然人承诺自天奥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55] - 富信瑞和等四家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9年9月3日履行完毕[152] - 张志刚等21名自然人的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9年9月3日履行完毕[155] - 中国电科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2018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3日[149] - 中电十所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2018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3日[149] - 中电十所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且锁定期可自动延长六个月[157] - 郑兴世等个人股东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且锁定期可自动延长六个月[157] - 控股股东承诺长期稳定持有公司股份[199]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99]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9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4%[199] - 协议转让方式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99] - 协议转让减持后不再持有5%以上股份时六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受90日1%限制[19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99] - 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定[199] 利润分配与分红政策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5,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7] - 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为32,001,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71%[140]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6,667,5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7.47%[140] - 2017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为0元[140] - 2019年以总股本160,005,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141][144] - 2019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141][144] - 2018年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140] - 2018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140]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137] - 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30%[137] - 2019年末可分配利润为551,142,233.90元[14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872.45万元,其中本期投入6,245.17万元,累计投入13,421.17万元[111] - 原子钟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29.13%,累计投入3,361.08万元[113] - 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17.52%,累计投入3,031.63万元[113] - 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32.29%,累计投入4,003.50万元[113]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45.59%[116]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3,50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1,157.31万元[11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161.21万元[112]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4.4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78万元[11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77.97万元[116] - 所有募投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113][116] -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原子钟产业化建设、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建设及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建设项目[131] 关联交易与客户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6.2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71.98%[89] - 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为3.74亿元,占销售总额比例43.14%[8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2.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0.61%[92] 研发投入与人员 - 研发投入70,988,900元,同比增长8.26%,占营业收入8.19%[79] - 研发投入金额为7098.8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8.19%[94] - 研发人员数量241人,同比增长10.55%,占总员工比例41.62%[94] - 公司共获得专利82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68] 现金流量与投资活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亿元,主要因理财投资支出增加[9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为1157.31万元[38] 承诺与保障措施 - 中电十所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若虚假将依法购回限售股份[160] - 天奥电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若虚假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60] - 中国电科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0] - 中电十所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0] - 天奥电子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0] - 徐建平等14名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0] - 中电十所稳定股价承诺违约需支付现金补偿最低1000万元[162] - 中电十所关联交易承诺违约将赔偿天奥电子及其他股东损失[162]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事项将实施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净利润50%的现金分红[164] - 股东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时需将所得净收益全额归公司所有[164] - 董事违反稳定股价承诺需支付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税后薪酬平均金额的5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67]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稳定股价承诺需支付补偿金额=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5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70] - 公司及承诺方对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需按监管认定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64][167][170] - 所有承诺方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均归公司所有[164][170] - 独立董事接受未能履行摊薄回报承诺时将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167] - 股东需在接到董事会通知后10日内启动消除同业竞争措施[164]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73]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1%[176]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176]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单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1%[179]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179] - 控股股东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179] - 董事/高管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支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50%的现金补偿[173] - 稳定股价措施按利润分配、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的顺序实施[176][179]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必须符合上市条件[17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10%且不超过薪酬总额[182] - 董事及高管单年度稳定股价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50%[182] - 未领薪酬董事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董事平均薪酬10%且不超过平均薪酬[182]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公式:10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185]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50%减实际增持金额[185] - 未领薪酬董事未履行承诺补偿金额为董事平均薪酬50%减实际增持金额[185]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188] - 稳定措施实施顺序优先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88] - 未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需以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净利润50%进行现金分红[185] - 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为上市之日起三年(2018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3日)[18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9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1%[19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9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1%[19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10%[19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197] - 董事及高管年度稳定股价资金不超过任职期间上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50%[197]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净利润50%[197] - 控股股东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194] - 董事及高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197]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专业术语涉及时间频率领域,计量单位包括Hz、kHz、MHz及毫秒、微秒、纳秒[14] - 报告期指2019年度,财务报告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万元[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