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6.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4.9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7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8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7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7.4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2.60%[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同比下降78.82%[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4%,同比下降9.46个百分点[17] - 总资产为13.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1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0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4%[18] - 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8.39%,同比下降4.88个百分点[83] - 研发费用为7328.0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1%[93] - 公司2018年研发投入金额为73,280,083.65元,同比增长9.11%[9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13%,较上年增加1.34个百分点[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74,145.14元,同比下降282.60%[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9,473,209.01元,同比增长48.32%[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6,835,922.25元,同比下降178.17%[98] - 资产减值损失达16,718,167.81元,占利润总额103.66%[100]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17.21个百分点至总资产29.45%[103]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升至21.89%,同比增长5.04个百分点[103] - 固定资产占比大幅提升11.72个百分点至14.75%[103] 业务线表现 - 公司核心业务涉及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DSRC(专用短程通信技术)及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8] - ETC系统通过专用短程通信技术实现车辆识别与自动扣费,大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8] - 公司产品包含路侧单元(RSU)和车载单元(OBU),用于实现不停车收费功能[8] - 多义性路径识别技术可记录车辆实际行驶路径,用于收费清算及车流量调节[8] - 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融合物联网与电子支付技术,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停车服务[8] - 车联网技术通过传感与网络技术实现对车辆的全程交通控制,提升交通效率与安全[8] - 公司专注于智慧交通和物联网领域身份识别与电子支付业务[26] - 主要产品包含高速公路ETC、多车道自由流ETC及车路协同产品[27] - 高速公路ETC产品包含车载电子标签(OBU)和微波读写天线(RSU)[28] - 多车道自由流ETC适用于城市路桥隧道和高速公路自由流收费场景[28] - 路径识别产品通过射频技术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费精确拆分[29] - 车路协同产品支持L2级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应用[29] - 智慧停车场产品实现车辆自动识别和不停车收费功能[28] - 公司产品涵盖V2X功能OBU模块及路侧综合服务基站系统但尚未大规模出货[30] - 公司汽车电子产品包括ETC前装产品、智能网联和车路协同产品,并已建立完备业务渠道[39] - 公司为应对ETC+功能推出4G智能ETC+行车记录仪集成产品,创造了全新商业模式并取得极好市场反响[43] - 视频AI技术已应用于路内停车系统及第三代ETC天线产品[37] - 汽车电子标识应用于智慧交通危化品车辆管理尾气遥感监测领域[71] - ETC产品OBU全年销售量逾500万套与2017年基本持平[67] - ETC产品RSU销售量同比增长16.48%[67] - 高速公路ETC设备收入为5.76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95.29%,同比下降3.85%[81] - 智能停车场设备收入为1832.75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3.03%,同比下降10.90%[81] - 高速公路ETC设备-OBU销售量510.93万套,同比下降6.89%[84] - 高速公路ETC设备-RSU库存量1529套,同比大幅增长99.09%[84][85] 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为2.99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49.53%,同比下降4.94%[81] - 西北地区收入为4243.83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7.03%,同比大幅增长73.17%[81] - ETC系统覆盖全国29个省市保持市场领先地位[67] - 国际业务在缅甸塞内加尔实现ETC项目落地香港新加坡实现V2X试点[72] - 公司参与广东江苏山东等地智慧公路示范项目[70] - 智慧停车业务落地机场景区大学购物广场等高端标杆项目[6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66亿元人民币,占全年收入的44.1%[2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1.17万元人民币,扭转前三季度亏损局面[21] - 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为1510.65万元,同比增长14.4%[23]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收益达447.21万元,同比增长13.0%[23]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同比大幅下降至-10.47万元[23] - 行业存在季节性特征,产品销售和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45] - ETC正处于ETC+阶段,重点发展ETC+功能、+应用、+服务[43] - 车路协同底层通信技术如IEEE 802.11p和LTE-V2X已成熟,上层应用正在广泛探讨验证中[44] - 电子元器件等上游产品价格总体稳中有降,但部分半导体和电池供应价格可能存在波动[50] - 塑胶五金压铸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设备成本影响较小[50] - 公司积极布局车载微波雷达核心设备、传感器数据融合算法和基于车路协同的驾驶辅助方向[39] - 公司产品准时交付率和生产效率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78] - 公司推动生产设备自动化和工艺革新降低一线员工劳动强度[78] - 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持续高于10%[136] - 推动制造效率提升10%以上[132] -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季节性波动[134] - 产品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142] - 采用双模技术推进产品创新[128] - 通过资本手段布局优质项目资源[129] 利润分配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4] - 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合计派发35,340,000元[151][153]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合计派发7,068,000元[152] -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17,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合计派发23,560,000元[155] - 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88,2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合计派发26,484,000元[155] - 截至2017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228,399,944.51元结转下一年度[151][153] - 截至2018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239,577,159.19元结转下一年度[15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706.8万元(含税)[156][157] - 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2.65%[156] - 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3534万元(含税)[156] - 2017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9.52%[156]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04.4万元(含税)[156] - 2016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1.14%[156]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0.60元(含税)[157]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1.178亿股[157] - 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66亿元[160] - 2018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72万元[160]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7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117,800,000股[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8-20层01-08号[1] - 公司子公司包括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交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等[8] - 北京中交金溢科技营业收入949.35万元[120] - 青岛金溢科技营业亏损127.52万元[120] - 伟龙金溢科技营业亏损1081.92万元[120] - 佛山金溢科技净资产3.08亿元[121] - 无锡金溢科技营业亏损51.54万元[121] - 广东华信金溢营业亏损16.12万元[120] 市场与政策环境 - 中国高速公路网络总长度超过14万公里为全球最大[35] - 智能汽车新车占比目标到2020年达50%[34] - 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覆盖率目标到2020年达90%[34] - 国家政策推动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32] - 深圳将构建全国首个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33] - 汽车电子标识国家标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33] - 5G技术应用可缩短通信延时并促进C-V2X推广[38] - 公司已与微信ETC助手及支付宝合作开发OBU线上发行业务[31] - 国家计划建设20多个车联网示范区2019年向实际道路延伸[66] - 高速公路客车ETC使用率2020年目标达50%[141] - ETC全国联网工程2016年上半年基本结束[141] - 主要业务集中于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行业[139] - 2015年业绩因政策刺激增长迅速[141]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青岛基地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630.65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6861.92万元[107] - 佛山基地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5280.80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5612.79万元,项目进度为19.57%[107] - 成都乔治希顿办公区工程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123.33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1123.33万元,项目进度为95.16%[107] - 广州万科云办公区工程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8845.41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8845.41万元,项目进度为100%[107] - 深圳湾办公区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2269.74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2269.74万元,项目进度为99.82%[107] -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5448.48万元,截至2018年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694.85万元[109] - 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810.69万元,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34240.61万元[110] - 募集资金累计变更用途金额为703.3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27%[10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52万股,发行价格为21.80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109] - 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8,680.96万元,实际投入5,241.03万元,投资进度18.27%[11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6,027.63万元,实际投入10,525.24万元,投资进度65.67%[11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698.01万元,实际投入1,886.7万元,投资进度33.11%[113][116]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41.88万元,实际投入5,041.88万元,投资进度100%[113]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金额55,448.48万元,累计实际投入22,694.85万元[11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成都分公司场地投入增加至1,243.33万元[11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45.41万元[114] - 佛山生产基地项目因施工用地地形复杂导致投资进度放缓[11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至广州[113]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4] - 取消杭州分公司办公用房购置及装修资金432万元[117] - 取消基本预备费271.33万元[117] - 成都分公司场地投入增加至1243.33万元[117]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场地总投入由1392.41万元增至1663.74万元[117] - 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5041.88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193] - 公司净资产将随募集资金到位大幅增加[195] - 募集资金项目投产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195] - 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195]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191] 风险因素 - 应收账款管理难度加大存在回收周期过长及坏账风险[145] - 新业务拓展投入大量资本和人力存在市场接受度低及业绩下滑风险[144] - 公司客户主要为交通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信誉良好[145] 股东承诺与公司治理 - 第一大股东敏行电子承诺自2017年5月1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前股份[165]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敏行电子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65] - 重要股东至为投资和致璞投资承诺自2017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股份,已于2018年5月14日履行完毕[165] - 股东及高管蔡福春和刘厚军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50%[165][166] - 股东及监事甘云龙和钟勇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已于2018年5月14日履行完毕[166] - 股东王丽娟承诺自2017年5月1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股份,正常履行中至2020年5月14日[166] - 所有股东限售承诺均以2017年5月15日作为起始时间点[165][166] - 股东李兴锐、黄伟斌、王政、杨秋英、朱和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168] - 董事及高管郑映虹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68] - 实际控制人及敏行电子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年度末持股数量的25%[168] - 股东至为投资和致璞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年度末持股数量的25%[169] - 股东蔡福春和刘厚军承诺若违规减持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9] - 实际控制人及敏行电子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68] - 股东至为投资和致璞投资承诺单月减持超总股本1%时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169] - 实际控制人及敏行电子承诺减持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并由公司公告[168] - 股东至为投资和致璞投资承诺减持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并由公司公告[169] - 实际控制人及敏行电子承诺若减持价低于发行价则差价从现金分红中扣除[168]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数量的25%[170] -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股票交易[171] - 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禁止股票交易[171] - 重大事件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禁止股票交易[171] - 股东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71]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72] - 第一大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72] - 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时差额从现金分红中扣除[170] - 单月公开减持超总股本1%需通过大宗交易[170] - 股东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金溢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174] - 股东承诺将获得的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予金溢科技[174][175] - 违反承诺的收益将全部归金溢科技所有[174] - 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将给予金溢科技及其他股东全额赔偿[174] - 承诺人确认截至2015年6月15日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174] - 承诺人及直系亲属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175] - 公司对竞争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175] - 违反承诺将以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且股份不得转让[175]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产和资源[175]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违反承诺导致的赔偿责任[175] - 关联交易承诺长期有效并正常履行中[177][179]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导致股份转让限制和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177][179] - 公司股东承诺避免占用或使用
金溢科技(002869)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