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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2020 Q4 - 年度财报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21-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55%至11.98亿元人民币[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52%至8376.64万元人民币[1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8.00%至0.640元/股[17]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达1,198,144,720.51元,同比增长11.55%[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766,433.96元,同比增加28.52%[49]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1.98亿元,同比增长11.55%[59] - 仪器仪表业务收入11.96亿元,占总收入99.86%,同比增长11.71%[59][61] - 远传燃气表收入5.69亿元(占比47.53%),同比增长26.87%[59] - 电子式燃气表收入2.34亿元(占比19.55%),同比增长39.74%[59] - 华南地区收入4.73亿元(占比39.47%),同比增长22.72%[59] -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376.64万元[107] -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517.68万元[107]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02.51万元[10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整体毛利率27.94%,同比下降2.98个百分点[61] - 研发费用5126.65万元,同比增长4.84%[69] - 财务费用为-119.04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69] - 研发投入金额为5126.65万元,同比增长4.84%[71][7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28%,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7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产品线涵盖NB-IoT智能燃气表、LoRa智能燃气表、IC卡智能燃气表等物联网计量设备[10] - 公司专业从事智能燃气表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6] - 公司智能燃气表年总产量超过565万台[53] - 表具销售超过510万台,新开发客户两百余家[52] - 智慧燃气云系统累计接入客户达500余家[52] - 燃气云平台管理用户数累计达290余万[52] - 物联网平台管理表具数累计超过500万[52] - 自主研发智能膜式燃气表总装自动化线累计产量超百万台[53] - 公司自主研发智能膜式燃气表总装自动化线大幅提升人均小时产能和生产效率[43] - 公司表具终端用户累计近两千万[40]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4.73亿元(占比39.47%),同比增长22.72%[5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中国天然气消费2020年实现4%以上增长[48] - 智能燃气表行业面临宏观经济增速回落可能导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风险[97] -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9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407.02%至1.18亿元人民币[17]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1.89亿元人民币[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07.02%至1.18亿元[73][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47.31万元,同比下降14.10%[73][74] 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 总资产同比增长19.69%至18.48亿元人民币[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2.60%至7.68亿元人民币[17] - 在建工程比期初余额增加64.19%[36] - 应收票据比期初余额增加142.44%[36] - 预付款项比期初余额减少44.06%[36] - 存货比期初余额增加33.12%[36] -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余额减少39.89%[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余额增加42.91%[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余额增加91.60%[36]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下降1.01个百分点至21.15%[77]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下降1.59个百分点至37.66%[77] - 存货占总资产比重上升1.95个百分点至19.33%[77]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重上升1.94个百分点至7.14%[78]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重下降2.80个百分点至1.08%[78] 研发与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各类知识产权233项包括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77项外观设计专利60项软件著作权82项[38] - 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3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31项[50] 关联交易 - 公司向股东深圳市中燃科技采购加密芯片原材料,关联交易金额为2,861.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3.08%[143] - 公司向受股东重大影响的河北华通燃气设备采购膜式燃气表基表原材料,关联交易金额为7,607.4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8.20%[145] -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的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为42,695.1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35.63%[145] - 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睿荔科技采购智能燃气表生产相关原材料,关联交易金额为713.9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77%[145] - 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睿荔科技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为2,272.46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90%[146]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56,150.85万元,获批交易额度为68,900万元,未超过获批额度[146] 投资活动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438.17万元人民币[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089.65万元人民币[22] - 报告期投资额5448.05万元,同比增长9.18%[80] - 公司出资人民币3200万元设立睿荔科技,持股比例为32%[170] - 公司出资人民币660万元增资入股吾爱易达物联网,获得其20%股权[171] - 公司控股子公司缥缈峰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万元增至1200万元,公司持股59.75%[172]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公司总股本减少66,000股至132,449,050股[176]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0,965,300股至35,309,387股,占比降至26.66%[17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0,899,300股至97,139,663股,占比升至73.34%[176]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16,200,000股至0股[176]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4,765,300股至35,309,387股[176] - 股东黄文谦解除限售7,522,65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22,567,950股[181] - 股东范慧群解除限售2,767,5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8,422,950股[181] -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减少66,000股至132,449,050股[18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60人[187]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500人[187] - 黄文谦持股21.74%为28,790,650股,报告期内减持1,299,950股,其中质押15,300,000股[188] - 深圳市中燃科技持股12.23%为16,200,000股,报告期内持股无变动[188] - 范慧群持股6.37%为8,430,600股,报告期内减持2,800,000股[188] - 马善炳持股3.48%为4,608,800股,报告期内减持1,000,000股[188] - 贵州颐丰睿企业管理持股2.73%为3,618,050股,报告期内减持1,303,950股[188] - 詹镇辉持股1.65%为2,190,000股,全部处于冻结状态[188] - 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深圳市中燃科技持有16,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89] - 黄文谦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6,222,700股人民币普通股[189] - 马善炳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4,608,800股人民币普通股[18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黄文谦,未发生变更[190][192] - 董事长黄文谦减持1,299,950股,期末持股降至28,790,650股[200] - 副董事长范慧群减持2,800,000股,期末持股降至8,430,600股[200] - 董事兼总经理黄华兵持股无变动,期末仍为800,000股[200] - 独立董事张凯、谢会丽、郑建英均无持股变动,期末持股为0[200] - 监事朱智盈持股无变动,期末仍为2,450股[200] - 监事江海燕、陈程程期末持股均为0[200] - 董事王传忠期末持股为0[200] - 高管减持总额达4,099,950股(黄文谦1,299,950股+范慧群2,800,000股)[200] - 董事长黄文谦减持比例约4.3%(1,299,950/30,090,600)[200] - 副董事长范慧群减持比例约24.9%(2,800,000/11,230,600)[200]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449,0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4]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62.25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91%[107][109]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60.99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14%[107]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62.04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50%[107]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32,449,050股,2020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106][109]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93亿元[109] - 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21]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于2015年2月4日通过并实施[121] - 分红规划执行周期为至少每五年重新审议一次[121] - 公司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1] - 现金分红需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进行[121]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供股东参与分红方案表决[121]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可能影响现金分红比例[121] - 分红机制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状况[121] 主要客户和销售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燃气(00384.HK)、港华燃气(01083.HK)、华润燃气(01193.HK)等香港上市燃气运营商[9]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37.92%,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29.33%[66] - 销售量517万台,同比增长17.59%[62] 承诺与协议 - 黄文谦承诺自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0] - 黄文谦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0] - 黄文谦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离职6-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11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黄文谦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1] - 黄文谦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11] - 范慧群通过2014年12月增资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111] - 范慧群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12] -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30%[112] -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3年内累计减持可达所持股份的100%[112] -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2] - 马善炳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3] - 马善炳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且随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113] - 杭州颐丰睿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1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114] - 杭州颐丰睿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可达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114] - 张妍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4] - 张妍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且随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114]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3][114]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13][114] - 未履行减持承诺需将收益上缴公司并在20日内执行[113][114]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明确数量区间及执行期限[113][114] - 主要股东(陈智园、胡良传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主要股东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15] - 主要股东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之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比例不超过50%[115]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5] - 徐光华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6] - 徐光华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16] - 赵彦华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6] - 赵彦华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16] - 许国寅、胡国忠等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6] - 所有相关减持承诺均自2017年02月17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15][11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及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117]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18]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118] - 董事/高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的20%[118] - 董事/高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118] - 股票限售承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117] - 稳定股价承诺触发条件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17][118] - 未履行减持承诺需将收益上缴发行人[117] - 公司及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9][12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问题影响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19] -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119] - 东吴证券承诺因发行文件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先行赔偿[120] - 国浩律所承诺因未勤勉尽责导致文件问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发行文件问题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无过错除外)[120] - 全体高管承诺不通过不公平条件损害公司利益[120] - 高管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120] - 所有承诺均自2017年2月17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19][120] - 黄文谦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122]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122]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126]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127] -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12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25] - 公司2019年8月23日承诺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124]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24] - 公司及关联方2017年2月17日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123][124] - 公司承诺如未履行承诺事项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4] - 个人股东承诺如未履行承诺事项所获收益5日内归发行人所有[124]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或已履行完毕状态[123][124] 股权激励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59名激励对象240.7万股,授予价格7.52元/股[136][137] - 预留